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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壹、 研究背景

隨著老年人口比例不斷攀升,臺灣已於 2007 年步入高齡化社會,依據內政部統計處 統計 2015 年 65 歲以上人口已達 281 萬人,65 歲以上人口 281 萬人占 12.0%。扶老比 16.2

%,續呈上升趨勢,近 10 年間平均每年上升 0.3 個百分點。

依衛福部 102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全國 65 歲以上老人住在「公寓」者占 全部 21.9%,其中為無電梯設備者占 18.8%,僅 3.1%老人住在有電梯之公寓中。就地區 而言,北部住在「公寓」的 65 歲以上老人比例則高達 45.0%,其中有 41.4%居住於無電 梯設備的公寓中,僅 3.6%老人住在有電梯之公寓中。若以北部地區 104 年底 65 歲以上 老人有 125 萬人來估計,約有 52 萬老人,面臨上下樓梯日益困難之問題。

五層以下公寓大廈為台灣早期常見之建築型態,至今仍為數眾多,而隨高齡化社會 的來臨,增設昇降機是將有急迫需求。然建築技術規則在民國 100 年修訂,特別針對既 有五層以下公寓大廈增設昇降機提出放寬規定,包括免計建築面積及各層樓地板面積,

同時也不受前後院或鄰棟間隔等相關規定。

雖然在相關建管法規規定逐漸放寬的情況下,現況五層以下公寓大廈增設昇降機政 策仍未有顯著成效。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於民國 99 年開始推動五層以下公寓大廈設置 無障礙設施,新北市政府也於隔年開始推動相同政策,但推動迄今順利完工的案件臺北 市、新北市卻僅有少數幾例。顯示昇降機增設過程礙於不同法令規定、所有權人整合問 題、建築物基地條件限制等困境,導致該政策推動成效不佳,雖已推動多年,仍有許多 問題待努力與克服。

在前期「各縣市政府鼓勵增設電梯之推動策略研究」中,研究提出五層以下老舊公 寓基地可供增設空間不足,但礙於非傳統無機坑型昇降機尚無國家標準可供適用,無法 依循建管程序安裝,應配合中央扶植新創產業思維,協助新類型昇降機開發。

第三章 五層以下公寓大廈增設昇降機方式與政策分析 國外及國內現皆有符合 EN81-41 規定的新類型昇降設備,若須合法增設,需要提 供適用國家安全標準、竣工及安全檢查標準,以供適用,因此本期研究針對新類型設 備進行探討外,也針對國家標準引入可行性進行探討。

貳、 研究緣起

現行國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鼓勵民間老舊公寓裝設電梯,以因應高齡者居住之 需要與便利,但既有公寓裝設電梯,常受限於昇降設施、空間環境、產權、相關法令及 一樓住戶同意等因素,致現行之建管政策雖有放寬建蔽率或金額補助等多項措施,然推 行成效仍然相當有限。鑑於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之設置,遠較一般傳統電梯簡易,

且其設置亦無須機坑,並可於其他樓層設置,若能透過資料蒐集及釐清相關安全考量之 疑慮,例如載重、高程、速率等設置規範與維護等注意事項,當可對我國推動老舊公寓 垂直無障礙,提供另一可行之具體建議。為能加速解決現行老舊公寓裝設電梯之技術替 代課題,擬就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進行可行性研究。

參、 研究內容

一、 蒐集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有關設置規定,以及相關設置案例。

二、 就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規範,引入現行國家標準之作法,進行可行性研究 與分析。

三、 就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規範於我國五樓以下老舊公寓設置可能面臨之設 施、空間環境、產權、相關法令及一樓住戶同意等因素,進行研究分析。

肆、 預期成果及效益

一、 彙整歸納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有關設置規定。

二、 研究分析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規範,提出引入現行國家標準之可行性作 法。

三、 探討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規範,於我國五樓以下老舊公寓設置,與一般傳 統電梯之比較。

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可行性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