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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無障礙校園環境之重要性

無障礙校園環境建置之目的,主要在改善校舍建築和教學環境設施,消 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以增進行動不便師生對校園生活的適應能 力,其中包括教師的教學與學生的學習,使其能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中,與一 般正常師生一樣共同使用學校空間與設施,亦可讓其他行動不便之家長與社 區人士在校園中自由的進出與活動。以今日的特殊教育潮流趨勢來看,特殊 兒童安置於普通班已是一種普遍現象,而特殊兒童被安置的原則是,以最少 限制的環境,啟發其潛能。如此,不但可以讓障礙學童置身於實際的生活中,

增進與大眾接觸的機會,融合式的教育環境更能讓障礙者與非障礙者,透過 早 期 的 教 養 經 驗 , 增 加 彼 此 的 瞭 解 、 接 納 與 欣 賞 , 以 適 應 未 來 的 社 會 生 活 (Allen,1992)。

林敏哲(1998)指出無障礙校園環境的功能有三:

一、 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以方便行動不便的師生、家長及社區人士,

使之均能暢達於校園。

二、 增 進 教 職 員 工 、 學 生 對 無 障 礙 環 境 的 認 識 及 身 心 障 礙 類 別 與 特 性 之 了 解、對身心障礙學生於學習限制上的了解;教職員工能指導一般學生如 何向身心障礙者學習,以啟發一般學生對身心障礙者的愛與關懷。

三、 在軟體建設及硬體建設的配合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珍惜生命,了解自 己,悅納自己,實現自己,進而建立積極而良好人生觀。

也就是說,讓有障礙的學童儘可能的安置於普通學校環境中,並提供適 當的環境,能讓非障礙兒童學習與接納有障礙兒童的機會。研究顯示,大多 數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童 整 合 入 一 般 學 校 內 接 受 教 育 時 , 只 要 能 夠 得 到 適 當 的 輔 助,不但在學習上整體的表現較佳,也更有助於未來融入整體社會,這也成 為「回歸主流」、「融合教育」的理論基礎。因此,無障礙校園的建置,便 成了是推動「融合教育」的必備條件。

一、 無障礙校園環境的概念

校園環境本身就是教育活動重要一環,一個設計良好、人性化、友善的 校園,更是能夠完整傳達教育的理念,舉凡人本教育、開放教育、小班教學、

綠校園及融合教育等核心價值都應包括在我們的校園環境中,並成為落實教 育改革理念重要的一環。

「行為」是人與環境互動的結果,環境的設計與人的需求有密不可分的 關 係 ; 學 校 空 間 建 構 的 教 育 環 境 亦 然 , 應 以 使 用 者(人 )為 核 心 (湯 志 民 , 2001)。在學校中,環境在教學和學習中扮演參與者,並對生活於其間的師 生 具 有 積 極 和 普 遍 的 影 響 力 。 事 實 上 , 學 校 教 育 設 施 每 天 受 到 數 以 百 計 學 生、教職員、學校建築訪客和鄰居等人群經驗的影響(Brubaker,1998),而實 現更有效的教育設施,則端賴學校建築使用者的喜好、需求和價值的再認知 (Sanoff,1994)。因此,無障礙校園環境的規畫建置,首要考量使用者為何(使 用者 User, U)?何時會使用(時間 Time, T)?空間需求為何(空間 Space, S)?

行為內涵又為何(行為 behavior, B)?例如:學校有「行動無礙者」和「行動 L.Mace 教授提出(Uviversal design 簡稱 UD),主張「設計應該不因年齡、

能力、性別而有所差異,應該回歸以人為思考原點之設計觀,並為所有人作

另外,學者湯志民(2003)於「優質學校環境規畫與問題探析」一文中指 出:

優 質 學 校 環 境(quality school environment)係指學校建築所建構的校園 環境,具有優良的整體特質,其各項設施能夠符應或超越使用者的教育、生 活和學習的需求。此定義之內涵,說明如下:

(一)規畫範疇上,學校建築是為達成教育目標而設立的教學活動場所,此 一教學活動場所包括校舍、校園、運動場及其附屬設施。

(二)規畫原則上,應掌握適切性、舒適性、效率性和安全性,使學校環境 具有優良的整體特質。

(三)規畫面向上,可從心理、生理、哲理、管理、物理和地理環境面向來 思考,使學校環境各項設施能夠符應或超越使用者的教育、生活和學 習的需求。

總而言之,建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在於提供行動不便學生在校園 中 之 生 活 與 學 習 無 礙 , 並 增 進 其 適 應 能 力 , 並 能 考 慮 暫 時 性 行 動 不 便 之 學 生、學校內之教職員工及家長與社區民眾等不同的使用者。因此,不論是「正 常化」、「個別化」教育方案、「彈性」的教育安置或是「零拒絕」的教育 政策,最基本的訴求亦是要想幫助所有的學生公平的就學。而校園環境的整 體規畫,除必須要有無障礙的物理環境予以配合外,並提升師生正確的無障 礙心理認知,以消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期使行動不便學生能夠 在 最 少 限 制 條 件 的 環 境 之 下 , 與 一 般 學 生 一 起 學 習 共 同 享 用 各 種 的 教 育 資 源 ; 同 時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的 建 置 有 助 於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於 學 習 限 制 上 的 了 解,並使教職員工能指導一般學生如何對身心障礙者學習,以啟發一般學生 對身心障礙者的愛與關懷。此外在軟體建設及硬體建設的配合下,可以協助 身心障礙學生珍惜生命,了解、接納與實現自己,並進而建立積極而良好的 人生觀。反之,若讓身心障礙學生在充滿障礙的校園環境中,除了無法得到 公平的教學資源與學習機會,甚至會造成其孤立無助的狀態,而造成障礙學 童心理的痛苦並影響學習的意願。因此,建設無障礙校園環境實扮演著推動 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成敗的關鍵角色。

二、 學校物理環境與融合教育的關係

從「回歸主流」到「融合教育」(inclusion education),特殊教育的趨式 主張以更融合的方式,將學生安置於普通教育環境中,增加特殊教師與普通 教師的合作。近十年來融合教育可謂已成為各先進國家特殊教育發展的重要 政策(王叔霞,2000)。

融合教育的發展,從1950年代,從隔離的特殊教育學校與教養機構的教 育,到1960年代,「去機構化」理念才慢慢形成,開始訴求「正常化」。1970 年 代 , 為 響 應 北 歐 所 提 出 之 「 正 常 化 」(normalization)原則,「回歸主流」

運動繼之而起。為了凸顯回歸主流之真義,美國於1975年公布的「殘障兒童 教育法案」(亦即94-142 公法)乃捨回歸主流之用語,明定身心障礙學生應在 最少限制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下接受教育,以強調安置之 適當性,並希望為殘障兒童提供最大的機會。至此,身心障礙者回歸社區融 入 一 般 生 活 的 理 念 繼 續 延 燒 、 擴 大 , 以 致 有1980年代的統合教育以及1990 年代融合教育之推行(林貴美,2001)。1990年代的融合教育,強調讓所有身 心障礙學生都能在融合的教學環境中接受適當的教育,並將其所需的相關服 務或支持系統帶進學校或教室裡。

融合教育的起源,乃是針對回歸主流運動興起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及 國際間對於障礙的人權的重視,促成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間產生的問題進行 不斷反省、檢討、改進的過程。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融合國際等國際組織 的呼籲,可發現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朝著「讓身心障礙學生儘量回到普通 的教育環境」的方向努力,主張以更融合的方式,將學生安置於普通教育環 境中,增加特殊教師與普通教師的合作(姚佩如,2003)。

「融合」一詞指的是:讓大部分的身心障礙學生進入普通班級上課的方 式(Friend & Bursuck,1996)。融合教育的原則是最少限制的環境(Rodriguez &

Tompkins, 1994; Siegel & Jausovec, 1994)。融合教育意指,將特殊學生安置 住家附近的普通班級中,與同年齡的普通學生一起上課,並供教師與學生必 要的支援,其所根據的原則就是最少限制的環境(簡明建、邱金滿,2001)。

融合教育並非回歸主流的代名詞,也不是僅限於非學業性的教學活動,而是

在普通班級中提供教師和學生必要的支持服務。融合教育是一種零拒絕觀念 的發揮,主要在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和普通學生一起進入相同的一般學校,將 其 安 置 於 適 合 其 年 齡 的 通 班 級 中 , 並 在 普 通 教 育 環 境 中 提 供 特 殊 教 育 的 服 務。融合教育的實施已是當前特殊教育發展的潮流,然融合教育能否順利推 行,應考量學校是否已營造一個有利於實施融合教育之教學情境,而有利融 合教育之教學情境營造,則須從整體校園無障礙談起。

洪儷瑜(2001)指出,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包含」在強調普 通環境(學校、社會)對於多元需求的包容,台灣的包容重點放在「零拒絕」

的教育。另外指出,我國融合教育之推動是以保障學生的教育權利為重點,

而非學校教育的包容力。可見,我國融合教育的實施似乎仍只停留在統合教 育的層次,意即將特殊學生進入普通班學生的統合,只在打破特殊教育與普 通教育隔離與拒絕的界線,缺乏對教育環境的包容性。

鈕文英(2000)根據文獻資料,整理出六向度影響融合教育的相關因素:

(一)班級結構

1.學生人數、師生比

2.特殊學生與一般學生的比例 (二)教師因素

1.教育教師對融合教育的了解與支持程度 2.教育教師的專業訓練與準備度

3.與特教教師的角色與職責的澄清、合作方式與溝通情形 (三)學生因素

1.特殊學生的障礙類型和程度 2.特殊學生與一般學生的準備度 (四)行政方面

1.行政人員對融合教育的了解與支持程度 2.空間、設備與資源無障礙和充分的程度 3.學校行政上的支持與協助

4.特殊教育經費的提撥和分配 (五)家長方面

1.家長對融合教育的了解與支持程度 2.家長參與和配合程度

(六)課程與教學

1.特殊專業服務的提供情形 2.教學時間是否充分

3.相關資源的引進情形

4.課程/教材、教學方法、評量方法等因應個別差異的情形

依上列因素,鈕文英(2003)更提出學校在實施融合教育上的行政支持策 略,分成準備、規畫、實施、以及評鑑和分享四個階段。其中與無障礙環境

依上列因素,鈕文英(2003)更提出學校在實施融合教育上的行政支持策 略,分成準備、規畫、實施、以及評鑑和分享四個階段。其中與無障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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