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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營造工程風險與營造綜合保險及附加險

第一節 營造工程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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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營造工程風險與營造綜合保險及附加險

第一節 營造工程風險管理

第一項 營建工程進行中所生風險

風險一詞聽似普通簡單,但各行各業都面臨著風險,且一般人於日常生 活中亦可覺察風險的存在。風險係指實際結果與預期結果間之落差,簡易地 解釋即是「不確定性發生的損失」,而強調的重點為不確定性(uncertainty)和 損失(loss)1。於探討營造產業所面臨之風險時,可由以下分類加以認識:

第一款 營建工程風險的特性

營造工程風險,在學說上通常認為具有三種特性,實體差異性、時間因 果性及空間關連性。所謂實體差異性,是指在不同的工程種類當中,會產生 不同的風險型態。例如,隧道工程專案中,由於地質的不確定性往往難以估 計與預測,因此每次事故幅度及每年損失頻率,通常來說會比建築工程來得 高。至於時間因果性及空間關連性分別各指,工程風險的發生在時間、空間 上的關係。以水壩工程為例,其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發生潰堤等災害,而此等 災害所影響的範圍,並不限於工地之內,空間上另涉及到鄰近地區及下游地 區,造成工地以外地區的損害,此為其空間關連性。此外,該風險之所以發 生,可能係起因於先前的規劃設計不良所導致,此則凸顯出時間因果性於風 險事件中的特徵2

第二款 營造工程風險的分類

壹、 以純粹風險、投機風險與除外風險區分:

1 劉福標,工程保險與保證,漢天下工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999 年 3 月,頁 19。

2 郭斯傑、邱泌洙,營建工程保險制度現況分析與問題討論,營建管理季刊,2000 年 3 月,第 42 卷,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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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純粹風險:純粹風險係指僅帶來損失,而無法獲得利益之風險。例如建 築工地可能發生施工人員意外傷亡、施工機具毀損、工程本體受損、危 及鄰近建築物或土地等,這些都可尋求保險分擔,及損失防止的實體。

它屬於雖不確定,但可以預測的風險,經由經驗、分析、統計可以評估 發生的機率,通常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以減少財務上的損失。

二、 投機風險:投機風險又可稱為業務風險,係指可能帶來損失,亦可能獲 得利益的風險。在本質上是無法預知的或帶有投機性的,此種風險是在 無意中所牽涉到的業務冒險,不論其經過或未經過投機性分析,均視其 為實體、資金、和財產的一項賭博。業務風險甚難藉統計方式預測未來 的變化,無法計算合理的保險費而由危險共同團體公平分攤,一般屬於 不可保的風險,部分的業務風險可以藉由保證方式來處理。

三、 除外風險:所謂除外風險是一種綜合名詞,為不能移轉又無法控制的風 險,為保險公司不承保的危險事項,說明如下:(一)戰爭敵對狀態或外 敵入侵。(二)國內之紛爭、動亂、秩序混亂、暴動、叛亂、造反等。(三) 軍事或政爭之內戰。(四)核子裝置之放射性污染3

貳、 以實體風險與程序風險區分:

另有見解將工程風險區分成實體風險、程序風險。實體風險是指,當不 可抗力原因發生時,承攬契約雙方當事人之權利、義務或責任於實體法上的 風險分配,意即是涉及實質上損害或損失如何於當事人間分擔之問題 4。至 於程序風險,則包括契約解釋、通知、爭議解決三項5

參、 以工程業主、承包商之角度分析:

一、 營建工程之風險,以工程業主、投資商之角度分析,可將通常遇到之風 險歸納為四類型,即人為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和特殊風險。詳 述如下6

(一) 人為風險:是指因人的主觀因素所導致之種種風險,例如主管部門所設 規範;全體的越軌行為,如罷工;承包商之履約不力;監造工程師之失

3 劉福標,工程保險與保證,漢天下工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999 年 3 月,頁 20。

4 謝定亞,施工承攬契約不可抗力風險分配之法律經濟分析,東吳大學法律碩士論文,2003 年,頁99。

5 謝定亞,施工承攬契約不可抗力風險分配之法律經濟分析,東吳大學法律碩士論文,2003 年,頁118。

6 雷勝強,國際工程風險管理與保險,淑馨出版社,1999 年 1 月,頁 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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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設計錯誤…等等。

(二) 經濟風險:所有從事經濟活動的行業,經濟風險均在所難免,例如,宏 觀形勢之不利;通貨膨脹幅度過大;資金籌措困難等。

(三) 自然風險:為施工地區客觀存在的惡劣自然條件,工程實施期間可能碰 上惡劣氣候,工程計畫所在地的環境和惡劣的現場條件,可能對業主構 成威脅。

(四) 特殊風險:係指根據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 條款,業主承擔的風 險,這些風險包括:1. 工程所在國發生的戰爭、敵對行為(不論宣戰與否)、

外敵入侵等;2. 工程所在國發生叛亂、暴力革命;3. 核子污染;4. 音速 飛行的飛機所生的壓力波;5. 在工程所在國發生的暴亂或騷動;6. 因工 程設計不當而造成損失,且此設計非由承包商所提供、負責;7. 因地雷、

炸彈、爆破筒、手榴彈或其他爆炸物引起之破壞、損害、人身傷亡。

二、 承包商為業主之合作者,承包商之行為固然會對業主構成風險,但業主 的處事也影響著承包商之利益。承包商所面臨的風險,可分成以下三類:

(一) 決策錯誤的風險:承包商在考慮是否進入某一市場、是否承包某一計畫 時,首要考慮是否能承受進入該市場,或承攬計畫可能遭遇的風險,例 如,保標與買標風險、報價失誤風險。

(二) 締約和履約的風險:締約和履約是承包商工程的關鍵環節,許多承包商 因為對於締約和履約程序的風險認識不足,導致本來應獲利的計畫虧 損,甚至破產倒閉。具體而言,財務管理是承包商獲得利益的重要環節,

例如承包商採取何種籌資手段,均需周密計畫並且比較利弊得失,若籌 劃不當或計算不週,將導致資金運用不當,造成損失。

(三) 責任風險:承包商對於其承攬的工程設計和施工有不可推諉之責任,承 包商之責任風險主要發生在以下方面:1. 職業責任:施工的技術攸關工 程的品質,若有誤失都會構成承包商的職業責任風險。2. 法律責任:包 括民事、刑事責任,例如,違反契約約定、侵權而生之民事損害賠償,

或因技術錯誤或人為導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傷亡之刑事責任。3. 他人 歸咎之責任(替代責任):承包商必須與其代理人或雇員一同就侵權行為之 民事損害賠償負責。4. 人事責任:承包商必須處理受僱人之人身安全、

就業保證與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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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以營建工程施工過程進行階段區分7

一般從事營建工程危險分析者較喜愛採用從「時間順序」分析營建工程 危險。從開工前、施工中至竣工後之危險類別各有不同,若對於施工過程中,

各階段潛在的危險能夠有效掌握,則可適切地設計工程保單因應,並且規劃 保單間保險效力的維持。茲以時間順序之角度分析營建工程危險,表列如下:

7 王志鏞,營建工程危險分析,保險資訊,95 期,1993 年 7 月,頁 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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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營建工程風險管理

第一款 風險管理之流程與處置

所謂的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是「透過風險的辨識、衡量,予以適當的 處理,期以最少的成本,使風險加諸於財務的不良影響降至最低的方法」。也可 解釋為「對可能發生之意外事故或損失事件,於事先加以處理或控制,以達到損 害防止或損失補償之目的」8。一般為達到風險管理的目標,會經由以下四個步 驟,「風險確認」、「風險分析」、「風險處理」、「回饋機制檢討風險處理策略」,持 續辨識風險並隨時調整方案,以避免目前採取的風險管理方案因風險之多變性而 成為明日黃花9。以下分別就風險管理程序四階段加以介紹 10

壹、 風險確認階段

採用「風險列舉法」,根據內部財務資料與作業過程加以分析,建立初步風 險清單,確認風險事件與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體傷、時間等影響,後再建立風 險摘要表,於摘要表中列出發生機率與潛在嚴重性,最終歸納出風險分類表。倘 若企業組織較小,可採取「保險單檢查法」,藉由保險公司所承保的保單內容為 依據,辨識內部已存在風險。

貳、 風險分析階段

風險分析主要是評估潛在損失頻率與幅度,藉由過去紀錄,以統計技術預測 未來風險的大小與趨勢,一般而言,風險分析方法乃蒐集各風險單位的損失數 據、日期、原因等資料,待資料蒐集後,使用統計分析方式衡量機率,以評估風 險的潛在衝擊大小與可能性。

參、 風險處理階段

風險處理方式可以分為「風險控制」與「風險融資」兩類。

風險控制主要是透過減少風險性活動的參與、提高對於損失的警覺,以控 制、降低損失發生的頻率、損失,其處理方式為:(1)避免,如:不從事營建工

8 段開齡,風險管理與風險管理教育,保險季刊,1985 年 10 月,頁 35-39。

9 劉福標,工程保險與保證,漢天下工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999 年 3 月,頁 21。

10 Al-Bahar, and Crandall., “ System risk management approach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ASCE, Vol.116 No. 3, pp533-546,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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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2)損失預防,如:擬定工地安全衛生計畫、人員工地教育訓練,以減低發 生人員傷亡;(3)損失抑制,如:擬定工程災損搶救措施計畫,以抑制損失的擴 大;(4)非保險之風險轉嫁,如:分攤轉嫁、責任協定。

風險融資主要係透過財務融通,使得損失的衝擊與不便降到最低,通常包 括(1)自留(自我保險):在可以準確估計損失,且該損失幅度不大,企業本身財 務能力可以吸收,公司可透過正式計畫,設置準備金來因應。但採取自留風險 之企業者,應具備損失抑制之能力,以避免損失無限蔓延;(2)保險轉嫁:此為 目前應用最廣泛的風險處理方法,因多數風險可能產生鉅額損失,超過企業財 務所能負荷程度,故難以自留方式處理。倘能夠透過「自留」與「保險轉嫁」

風險融資主要係透過財務融通,使得損失的衝擊與不便降到最低,通常包 括(1)自留(自我保險):在可以準確估計損失,且該損失幅度不大,企業本身財 務能力可以吸收,公司可透過正式計畫,設置準備金來因應。但採取自留風險 之企業者,應具備損失抑制之能力,以避免損失無限蔓延;(2)保險轉嫁:此為 目前應用最廣泛的風險處理方法,因多數風險可能產生鉅額損失,超過企業財 務所能負荷程度,故難以自留方式處理。倘能夠透過「自留」與「保險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