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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子女於數學表現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父母親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子女於數學表現之差異分析

壹、父親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子女於數學表現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在探討當父親與母親教育程度不同時,對新移民子女的數學表現 影響是否有所差異,首先研究者將父親的教育程度分為國小、國中、高中、專 科大學以上等程度,在考驗群組間變異數的同質性後,接著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One-way ANOVA Analysis),再視變異數是否具有同質性再分別以 scheff é法或 Dunnett´s T3 法進行事後比較,以確認教育程度不同時,各群組之間的差 異情形。

於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中,如「Levene 法」F 考驗結果之 F 值顯著(p<.05),

則表示違反變異數分析之變異數同質性假定,則可選擇 Dunnett´s T3 法進行事 後比較,如樣本符合變異數同質性假定,則可使用 scheffé法進行事後比較(吳明 隆,2009)。

結果分別如表 4-3-1、4-3-2、4-3-3、4-3-4、4-3-5、4-3-6、4-3-7、4-3-8、4-3-9、

4-3-10 所示。另外,本研究將母親教育程度分為未教育、國小、國中、高中、

專科大學以上等程度,而探討母親教育程度的不同對新移民子女的數學測驗表 現影響之方法如上述,分析結果如表 4-3-11、4-3-12、4-3-13、4-3-14、4-3-15、

4-3-16、4-3-17、4-3-18、4-3-19、4-3-20 所示。

首先在父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乘法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不同 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 4-3-1 得知顯著性為.568>.05,變異數同 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 發現 p 值=.016<.05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父親教育 程度所分成的四組群組之間的平均數達顯著差異。因變異數同質故進行 Scheffe

均數,p 值<.05 達顯著差異;另外其他群組間雖平均數有所不同,但 p 值>.05 並未達顯著差異,故以父親教育為依變項時,只有「高中」和「國小」兩者之 間有差異,也就是此兩群組的子女在數學測驗乘法部分表現有優劣情形之差異。

表 4-3-1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乘法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國小 10 11 14.1 7.88

國中 40 42 13.33 6.57 0.678 .568 .016* 高中 31 33 17.97 6.35

專科大學 13 14 18 6.36 總和 94 15.59 6.89

p<.05

表 4-3-2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乘法

父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國小 A 10 14.1 7.88 C>B

國中 B 40 13.33 6.57

高中 C 31 17.97 6.35

專科大學 D 13 18 6.36

總和 94 15.59 6.89

接著依父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除法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不同 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 4-3-3 得知顯著性為.324>.05,變異數同 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 發現p值=.026<.05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父親教育 程度所分成的四組群組之間的平均數達顯著差異。因變異數同質故進行 scheffé 法事後比較,由表 4-3-4 得知雖然各群組間平均數雖有所不同,但p值皆>.05

並未達顯著差異,因此,各群組的子女在數學測驗除法部分表現之優劣情形,無 法由事後比較得出

表 4-3-3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除法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國小 10 11 18.3 7.93

國中 40 42 18.35 8.80 1.174 .324 .026* 高中 31 33 23.94 7.71

專科大學 13 14 22.85 7.99 總和 94 20.81 8.55

p<.05

表 4-3-4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除法

父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國小 A 10 18.3 7.93 無

國中 B 40 18.35 8.80

高中 C 31 23.94 7.71

專科大學 D 13 22.85 7.99

總和 94 20.81 8.55

另外依父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整數四則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不 同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4-3-5得知顯著性為.428>.05,變異數同 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 發現 p 值=.097<.05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父親教育 程度所分成的四組群組之間的平均數達顯著差異。因變異數同質故進行 scheffé 法事後比較,由表 4-3-6 可得知雖每一群組間平均數有所不同,但 p 值>.05 未達

顯著差異,故以父親教育為依變項時,此四群組的子女間在數學測驗整數四則部 分表現未有優劣情形之差異。

表 4-3-5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整數四則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國小 10 11 19.8 10.51

國中 40 42 20.08 9.44 .933 .428 .097 高中 31 33 24.81 8.35

專科大學 13 14 25.15 9.99 總和 94 22.31 9.46

表 4-3-6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整數四則

父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國小 A 10 19.8 10.51 無

國中 B 40 20.08 9.44

高中 C 31 24.81 8.35

專科大學 D 13 25.15 9.99

總和 94 22.31 9.46

接著依父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算式填充題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 不同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4-3-7得知顯著性為.090>.05,變異數 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中發現 p 值=.020<.05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父親教 育程度所分成的四組群組之間的平均數達顯著差異。因變異數同質故進行

scheffé 法事後比較,由表 4-3-8 得知「專科大學」測驗平均數=6.85>2.3「國小」

測驗平均數,p 值<.05 達顯著差異;另外其他群組間雖平均數有所不同,但 p 值

>.05 並未達顯著差異,故以父親教育為依變項時,只有「專科大學」和「國小」

兩者之間有差異,也就是此兩群組的子女在數學測驗算式填充題部分表現有優 劣情形之差異。

表 4-3-7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算式填充題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國小 10 11 2.3 2.45

國中 40 42 3.73 2.92 2.229 .090 .020* 高中 31 33 4.42 2.46

專科大學 13 14 6.85 7.22 總和 94 4.23 3.78

p<.05

表 4-3-8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算式填充題

父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國小 A 10 2.3 2.45 D>A

國中 B 40 3.73 2.92

高中 C 31 4.42 2.46

專科大學 D 13 6.85 7.22

總和 94 4.23 3.78

依父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總分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不同因子 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 4-3-9得知顯著性為.022<.05,變異數同質性檢 定達顯著,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發現 p 值=.007<.05 達顯著水準,表示 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父親教育程度所分成的四組群組之間的平均數達 顯著差異。因在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中 p<.05,故進行 Dunnett´s T3 法事後比 較,由表 4-3-10 得知「高中」測驗平均數=76.23>54.5「國小」測驗平均數,p

值<.01 達顯著差異;另外其他群組間雖平均數有所不同,但 p 值>.05 並未達顯 著差異,故以父親教育為依變項時,只有「高中」和「國中」兩者之間有差異,

也就是此兩群組的子女在數學測驗總分部分表現有優劣情形之差異。

表 4-3-9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總分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國小 10 11 54.5 26.71

國中 40 42 59.38 24.16 3.385 .022 .007* 高中 31 33 76.23 18.15

專科大學 13 14 71.31 24.81 總和 94 66.06 23.91

p<.05

表 4-3-10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總分

父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國小 A 10 54.5 26.71 C>B

國中 B 40 59.38 24.16

高中 C 31 76.23 18.15

專科大學 D 13 71.31 24.81

總和 94 66.06 23.91

貳、母親教育程度對新移民子女於數學表現之差異分析

分析母親教育程度不同時對新移民子女在數學表現之影響的方法與分析父 親教育

程度不同時相同,在乘法部分首先針對自變數中的不同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 考驗,由表 4-3-11 得知顯著性為.189>.05,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 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發現 p 值=.001<.05 達顯著水 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父親教育程度所分成的五組群組之間的平

均數達顯著差異。因變異數同質故進行 scheffé法事後比較,由表 4-3-12 得知「國 中」測驗平均數=15.82、「高中」測驗平均數=18.52、「專科大學」測驗平均數

=18.38 皆高於「未教育」測驗平均數 8.33;而 p 值<.001 達顯著差異,故以母親教 育為依變項時,「國中」和「未教育」兩者之間、「高中」和「未教育」兩者之 間、「專科大學」和「未教育」兩者之間皆有差異,也就是母親教育程度為「國 中」、「高中」與「專科大學」此三群組的子女與母親教育程度為「未教育」的 子女在數學測驗乘法部分表現有明顯的優劣差異。

表 4-3-11 母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乘法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未教育 9 9 8.33 5.36 國小 18 19 13.44 7.38

國中 34 36 15.82 5.99 1.569 .189 .001**

高中 25 27 18.52 6.45 專科大學 8 9 18.38 5.88 總和 94 15.59 6.89

**p<.01

表 4-3-12 母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乘法

母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未教育 A 9 8.33 5.36 C>A

國小 B 18 13.44 7.38 D>A

國中 C 34 15.82 5.99 E>A

高中 D 25 18.52 6.45

專科大學 E 8 18.38 5.88

總和 94 15.59 6.89

接著依母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除法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不同

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 發現 p 值=.000<.001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母親教育 程度所分成的五組群組之間的平均數達顯著差異。因變異數同質故進行 scheffé 法事後比較,由表 4-3-14 得知「國中」測驗平均數=21.88、「高中」測驗平均 數=24、「專科大學」測驗平均數=25.12 皆高於「未教育」測驗平均數 11;而「國 中」與「未教育」兩組之p值<.05 達顯著差異,「高中」與「未教育」兩組之 p 值<.01 達顯著差異,「專科大學」與「未教育」兩組之 p 值<.05 亦達顯著 差異,故以母親教育為依變項時,「國中」和「未教育」兩者之間、「高中」

和「未教育」兩者之間、「專科大學」和「未教育」兩者之間的子女在數學測 驗除法部分表現有明顯的優劣差異。

表 4-3-13 母親教育程度不同之變異數分析-除法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Levene ANOVA顯著性

統計量 顯著性

未教育 9 9 11 8.08 國小 18 19 17.33 8.52

國中 34 36 21.88 7.52 0.716 .583 0.000**

高中 25 27 24 7.43 專科大學 8 9 25.12 6.79 總和 94 20.81 8.55

**p<.01

表 4-3-14 母親教育程度不同之事後比較分析摘要表-除法

母親教育程度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未教育 A 9 11 8.08 C>A

國小 B 18 17.33 8.52 D>A

國中 C 34 21.88 7.52 E>A

高中 D 25 24 7.43

專科大學 E 8 25.12 6.79

總和 94 20.81 8.55

另外依母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整數四則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 不同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 4-3-15 得知顯著性為.353>.05,變異 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中發現p值=.001<.05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母親

另外依母親教育程度不同時針對整數四則的部份做分析,針對自變數中的 不同因子進行變異數的同質性考驗,由表 4-3-15 得知顯著性為.353>.05,變異 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也就是各群組間變異數同質,另外在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中發現p值=.001<.05 達顯著水準,表示群組間有優劣差異,也就是依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