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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商業興盛肇始於農產品商品化及專業市鎮的勃興,生產與銷售分 工的情況下,客商於各地收購貨品再運至遠處販賣,形成了兩者之間的連 結。對商品生產者而言,他們對市場上的供需情況和商品價格,不容易知悉、

掌握;對客商來說,地方上貨物要去何家收購,如何比較貨物價錢、品質,

這些資訊若非熟悉當地生產活動的人便難以瞭解;客商遠行經商講究的是貨 物的販售與資金的流動,消息越精確,獲利相對地越高,《醒世恆言》中的 徐老僕,經商過程中的資本積累乃是依靠對貨物的準確判斷及快速的買進賣 出,如「遇在缺漆之時,見他的貨到,猶如寶貝一般,不勾三日,賣個乾淨。」

196徐老僕也絲毫不浪費一點時間進行交易,他想道:「我今空身回去,須是趁 船,這銀兩在身邊,反擔干係。何不再販些別樣貨去,多少尋些利息也好。」

197在市場交易的過程中,包含了「訊息、測量、談判、監督、執行」等不同 的交易成本問題,而市場制度基於道德習俗、產銷組織及法律規範而形成,

它們為區域內從事市場交易的交易雙方提供不同水準的「交易服務」,以降 低不必要的交易成本,為市場機制提供有效運作。198明代晚期的全國市場,

加上便捷的水陸交通,客商經商範圍擴大,因此客商在貿易過程中,不管是 打聽買賣消息,或是前往農戶收購產品,以客商一己之力並不容易;在此種 背景下,介於商人與生產者之間的仲介角色應運而生,商人除收購外,欲販 賣物品也會往牙行集中,《杜騙新書》載一客商張魯:「一日買閩筍數十擔,

在廖三店中發賣。」199以遠程貿易為主要形式的商業模式要進行,必須嵌入 當地的社會網絡中,具備訊息、信任與習俗熟悉三要素的仲介人,成為促成

196 (明)馮夢龍,《醒世恆言》,〈徐老僕義憤成家〉,頁780-782。

197 (明)馮夢龍,《醒世恆言》,〈徐老僕義憤成家〉,頁780-782。

198 邱澎生,《當法律遇上經濟—明清中國的商業法律》(台北:五南出版社,2008),頁10。

199 (明)張應俞,《杜騙新書》,卷3姦情騙,〈姦牙人女被脫騙〉,頁31b。

交易最好的媒介。200

牙人為交易過程中協調買賣雙方、引導物品交換的中介者,牙行是牙人 的經紀場所。牙人或稱為經紀、牙儈、駔儈,歷代對貿易中介人的稱謂有所 不同,先秦及漢代稱為駔、駔儈,駔為居中介紹買賣馬隻的人,儈為說合雙 方交易,平議買賣價格,駔儈合稱,意為促成市場交易。201唐代則將駔儈稱 為牙、牙郎、牙儈,因駔儈本來的意思是「互郎」,主互市之事,唐代書互 似牙,「互」、「牙」二字相混,因而轉為牙,後沿襲下來。202明代的牙行則依 開設者的身分而有官牙、私牙之分,官牙指的是由政府開設,涉及範圍較廣,

包括明代諸王於各地開設的官店,最初為徵收商稅和充當商人塌房而設,後 來逐漸發展成官牙;在市鎮中,政府為徵收稅收、管理市場,也設有官牙。

私牙則指私人充當者,但私牙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充當,必須經過官府的批 准,由官府發給牙帖;203如嘉靖三十五年(1556)鹽城縣沙溝柴行牙帖,內 容如下:

欽差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地方。……弊事案奉大明律一款:凡城 市鄉村諸色牙行及船埠頭,並選有抵業人戶應充,官給印信簿籍,附 寫往來客商、船戶住貫、姓名、路引、字號、貨物數目,每月赴官查 照。私充者杖六十,所得牙錢入官。官牙容隱者笞五十,革去。欽此 欽尊施行。今奉前因,似合就行,為此合行帖,仰本……等項,務需 兩平交易,不許抬高少沽,虧商損民,如違查出依律……須至帖者。

左帖下沙溝柴行牙人宋儲收執准此。嘉靖三十五年八月十七日司吏丁 嘉會。204

200 黃東海,〈傳統中國商業法制下的一段秘史—制度變遷視角下的牙人牙行制度〉,《中西法律 傳統》,(2009),頁331。

201 童光政,〈明律”私充牙行埠頭”條的創立及其適用〉,《法學研究》第2期,(2004),頁117。

202 楊其民,〈買賣中間商”牙人”、”牙行”的歷史演變—兼釋新發現的《嘉靖牙帖》〉,《史林》

第1期,(1990),頁9。

203 韓大成,《明代城市研究》,頁179。

204 轉引自楊其民,〈買賣中間商”牙人”、”牙行”的歷史演變—兼釋新發現的《嘉靖牙帖》〉,頁

牙行需有家業基礎才符合資格,為市鎮經紀結構中的中樞,其活動主要有向 政府報告客商情況及物貨數目,明代規定,牙行、埠頭領到官府的印信文簿 後,要如實填寫商船戶的姓名、路引字號、貨物數目;此外,代客商買進賣 出為牙行最基本的活動之一,通過代客商買賣,從中賺取牙佣;以及牙行協 助商人雇請車船人丁,商人從事販運裝卸貨物,經常需要雇用車船、人丁、

騾馬,而雇覓的穩靠妥當則需要牙行協助;當客商把貨物運抵指定地點後,

若無法馬上出脫,則需要地方寄存貨物,有些牙行為便利客商,遂代為「居 停物貨」,最後則是安歇客商,為商人提供食宿的功能。205因此客商進行遠程 貿易的過程中,必然少不了與牙行的商業互動,《士商類要》載:

買賣要牙,裝載須埠。買貨無牙,稱輕物假。賣貨無牙,銀偽價盲。

所謂牙者,權貴賤,別精細,衡重輕,革偽妄也。卸船不可無埠頭,

車馬不可無腳頭。船無埠頭,小人乘奸為盜,車無腳頭,腳子棄貨中 途,此皆因小而失其大。206

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出現了明代牙行盛行的現象,但也給市場秩序 帶來問題,一方面,牙行專業從事市場交易,熟悉市場行情,瞭解當地風土 民情,能給遠來客商相當大的協助,可幫助客商降低交易成本,有利於商品 交換的順利進行;但另一方面,牙行攀權附勢,變亂時價、乘賤居積、坐收 厚利、作弊生奸,或者欺行霸市、強邀貨物、肆意勒索、剝削商賈等非法手 段,都會造成客商貿易時的阻礙,《士商類要》中的〈買賣機關〉記載商人 與牙行間的互動,從商書中可知,牙行與客商直接往來的風險分為:積欠貨 款、邀截客商兩種。

(一)積欠貨款

牙行集牙人、邸、店為一體,客商通常稱為「主家」,主要為充當客商 銷售與收購的代理,兼為客商提供食宿和存放貨物服務,從中賺取中介交易

8。

205 韓大成,《明代城市研究》,頁179-184。

206 (明)程春宇,《士商類要》,卷2〈買賣機關〉,頁363。

費用;牙行代客商銷售,就是把客商的貨物批發給店家,再將貨款交付客商,

客商到了貿易地點,就會尋求牙行脫貨,《喻世名言》記載:「那楓橋是柴米 牙行聚處,少不得投個主家脫貨,不在話下。」207牙行代客商收購,客商先 將本銀交付牙行,由牙行代購所需貨物,客商為節省時間,減少成本,因此 會先將本錢託給牙行,待日後再到牙行取貨發賣,除了將本錢交給牙行外,

牙行也會中介客商,使商人瞭解當地行情前往收購貨物,經過牙行的居間活 動,客商在發貨與放款之間、發款與收貨之間存在由牙行掌握的時空間隔,

形成雙方的商業信用,居間信用的規則為牙行以公道的價格代銷客商的貨 物,將代銷貨款全部地交給客商,並以合理的價值為客商收購貨物。208這是 客商與牙行之間最理想的貿易情況,但是商書中對於牙行積欠客商貨款的記 載十分詳盡,《杜騙新書》中有一類即為牙行騙,顯見雙方的貿易糾紛普遍 存在於明代社會中,對客商而言,不論是請牙行收購或發貨,都會招致本錢、

貨款無法收回的風險。

拖欠貨款為牙行虧欠客商的一種方式,客商販運貨品,通常採用委託當 地牙行代為售賣,定期結帳的方式,如果牙行不能按時付清貨款,就會形成 客商損失;209《杜騙新書》中的福建客商施守訓將紙交與牙人發賣,卻因牙 行積欠前客貨款,竟將施守訓的貨物販賣所得拿去還前客之帳,誤施坐候半 年,之後施又帶著五百餘簍紙到蘇州,還是復候半年,最後牙行無錢可償還,

竟立借據打發施守訓,隔年施守訓又到此地,但是前帳難還,結果施守訓的 貨款還是未收回,施又坐待半年。210客商施守訓為等貨銀,耽誤了一年的時 間,最後還是無法收回,等於此次交易既無獲利,還得負擔交通運輸的花費,

施守訓在牙行等待貨款期間,無貨可賣,無資金可周轉,便是《客商一覽醒 迷》所載:「客被經紀誆騙,不得起身,苦來勸盤,則是求我之成,以補他

207 (明)馮夢龍,《喻世名言》,〈蔣興哥重會珍珠衫〉(北京:中華書局,2009),頁1-15。

208 孫強,〈論明代居間信用〉,《史學集刊》3,(2003.7),頁95。

209 范金民等著,《明清商業糾紛與商事訴訟》(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7),頁64。

210 (明)張應俞,《杜騙新書》,卷1牙行騙,〈狡牙脫紙以女償〉,頁36a37b。

之空,眼智者察之。若無貨之客,久坐門前,喪神失魄,強為談笑,必專望 新客,以墊己歸也。」211可見貨物發賣後,帳如未能收取,對客商資金流轉,

以及貿易活動的進行都是一大阻礙。拖欠貨款之例還有《杜騙新書》中的四 川客商張霸,他將蠟於牙行發賣,此牙「家貧徹骨,外張富態,欠前客貨銀 極多」,張霸遭牙行訛詐,將其蠟「以光棍頂作鬼名來借蠟,約後還銀」,張 霸以為貨物已售訖,只要等待收貨款即可,孰知牙行已經將他的蠟墊前客之 債,將張霸的蠟於各店鋪發賣,之後被張霸發現「脫我蠟去還前帳」,牙行 曰:「公,神人也。此蠟真還前客舊帳,並家用去矣,何能問各店重取?」212 可見牙行的目的在於藉張霸貨款償還前客的欠款。張霸告官之後,官府最後 令店鋪將販賣蠟的所得俱交付張霸,張霸得以取回貨銀;牙行因為虧欠別人 債務,於是勾結外人前來買貨,因此客商若遇見不似買貨之人前來,務需當 心,《客商一覽醒迷》載:

以及貿易活動的進行都是一大阻礙。拖欠貨款之例還有《杜騙新書》中的四 川客商張霸,他將蠟於牙行發賣,此牙「家貧徹骨,外張富態,欠前客貨銀 極多」,張霸遭牙行訛詐,將其蠟「以光棍頂作鬼名來借蠟,約後還銀」,張 霸以為貨物已售訖,只要等待收貨款即可,孰知牙行已經將他的蠟墊前客之 債,將張霸的蠟於各店鋪發賣,之後被張霸發現「脫我蠟去還前帳」,牙行 曰:「公,神人也。此蠟真還前客舊帳,並家用去矣,何能問各店重取?」212 可見牙行的目的在於藉張霸貨款償還前客的欠款。張霸告官之後,官府最後 令店鋪將販賣蠟的所得俱交付張霸,張霸得以取回貨銀;牙行因為虧欠別人 債務,於是勾結外人前來買貨,因此客商若遇見不似買貨之人前來,務需當 心,《客商一覽醒迷》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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