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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台灣的宗教情況(民間、道、佛) (下學期之十一)

台灣神鬼信仰與神話思維

台灣的民間信仰保存著繁雜多樣的文化層累現象,整合著從古至今源遠流長 的社會文化,其內在結構依舊保留著大量的古老崇拜,這些崇拜經過時間與空 間的多次轉化,已很難釐清其文化本質的表現型態,沉澱著人間社會歷史轉化 的諸種現實,古老與文明的交叉並存,神性與人文的相互運用,構成一種複雜 的心靈世界與思維型態。

民間信仰具體來說,應該稱之為民間崇拜,這種崇拜行為可以說是人類歷史 上流傳時間最為長久的宗教形式之一,就人類的崇拜心理而言,具有著穿越漫 長歷史時空的永久魅力,不僅未因外在理性文明的進展而消退,反而取得了擴 充的和諧關係增進其崇拜活動的豐富性。這種豐富性是經由歷史的積累而實現的 與社會原存的人文景觀有著緊密的結合關係性。也就是說民間崇拜不是一種獨立 存在的文化現象或是心理活動,而是民間文化全體整合的綜合產物,不僅反映

出民眾對神明膜拜的集體心理,也不斷地接受外來文明的洗禮有著新的心理結 構,展現出民間崇拜心理的多元性格。

民間信仰的核心雖然偏重在祭祀禮俗的崇拜儀式上,可是與其他宗教一樣有 一套詮釋其崇拜活動的教義體系,只是其教義體系是與崇拜活動並存的,當崇 拜的外在形式轉變,其內在的權勢系統也隨著調整。這樣的教義形式是不同於一 般組織性的宗教,其目的僅為崇拜行為提供了合理性與神聖性心理基礎。可以這 麼說,民間崇拜的教義體系是寄存在其崇拜活動的社會性格上,且可能經由神 秘的崇拜信代來解釋其活動的意義與價值。

台灣民間信仰主要偏重於神明崇拜活動上,有著各種崇拜儀式與巫術文化,

累積著不少民間宗教文化的遺產,也有不少來自於其他的文活動增添其信仰的 光彩,比如由小說與戲曲的傳播加強了其神話傳說的魅力,擴大了神明崇拜的 信仰力量。台灣神明的來源頗為複雜,夾雜近來的人文意識也相當多樣,可以說 是在漫長歷史發展的過程中由多種文化因素雜融而成的複合體。

民間崇拜的多元化,就表現在神靈的多樣化,大量地累積著各個時代的神靈 崇拜。一般來說,民間諸神的來源有下類幾種現象:外來神的中國化、佛教神的 道教化、道教神的佛教化、民間傳說的神化仙化以及俗神的雅化、雅神的俗化、自 然神的宗教化、宗教神的封建官制化等。

宗教的功能在於滿足人們信仰的需要,台灣的神明傳說大多是在傳達這種需 要而已,各種神明的存在都是與台灣民間信仰密切地結合在一起。就是把對神明 的注意力集中在人的消災解厄上,幫助人們去除種種存在的苦難,因此愈能照 顧民眾的神,其所享有的香火愈盛,在這種情況下神明傳說多有一個共通的特 性,即強調神明愛民惜物的救難精神。

一般民眾與輔大學生的宗教信仰(2001)

宗教信仰 一般民眾 輔大學生

沒有宗教信仰 13.6% 37.2%

民間信仰 33.6% 27.0%

佛教 26.3% 16.5%

道教 12.7% 12.3%

天主教 2.4% 1.4%

基督教 4.8% 2.5%

其它源自中國的宗教 2.7% 1.4%

其它與日本有關的宗教 0.2% 0%

回教及其它外國宗教 0.2% 0%

其它 3.5% 1.8%

聖嚴:台灣宗教不太健康(89.1)

信仰停留在求神發財問明牌階段 指應從宗教得到安身立命啟示

【記者楊蕙菁/台北報導】法鼓山聖嚴法師昨天說,台灣宗教信仰目前仍停留在求 神、問明牌、求長壽、平安、智慧或發財的階段,這些雖然不是壞事,但層次不高 也不太健康,顯示國人對宗教的認知還不夠,也不普遍。尤其,還未以學術化的 眼光看待「宗教」這個名詞。

成功大學公共事務中心舉辦的國家通識教育講座昨天在政治大學進行,聖嚴 法師主講「宗教與人生」,與談人包括中研院院士李亦園、吳京及華梵大學校長 馬遜,政大校長鄭丁旺擔任主持人。李亦園強調,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可藉體會 宗教的情操與關懷,跨入宗教領域。

聖嚴法師指出,國人的信仰約可分為幾類,有人臨時抱佛腳,有人還願;有 人的信仰是「證明型」的,以發誓證明自己的心志;還有人是買股票的「存款型」

好像做功德、佈施後,子孫或自己的下輩子就有好報。

聖嚴法師說,這些都沒什麼不好,但是愛與施的信仰、重視宗教倫理道德類型 是宗教較高的層次,能超越自我的宗教信仰,把小我放棄,成全大我,為提升 而提升,為奉獻而奉獻,是宗教的最高境界。任何一種宗教都可從基礎信仰提升 到宗教的修養,也就是宗教與人生的關係,使人從宗教中得到安身立命的啟示,

肯定人的價值、生存目標。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日前到法鼓山住了兩三天,事後他告訴聖嚴法師,宗教和 他以前想像的「神」、「千王」不同。聖嚴說,宗教是一門哲學,也是社會科學,舉 凡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學都脫離不了宗教。他有些激動地表示,台灣必須加強 宗教學術化,宗教道德應可被推廣,一個人如關懷自己、週遭的人、以前和未來 的人,就一定會有慈悲心,會愛人如己。

常和聖嚴法師交換學術心得的李亦園表示,他沒有信仰卻以研究代替宗教儀 式;虔誠的佛教徒馬遜也說,國內宗教雖然自由,不過缺乏教育,她認為,實 踐宗教的精神是最重要的層面,建構在倫理道德的基礎上,宗教就是人類進入 真善美世界的精神食糧。

Religion 宗教

西文 Religion 大約源自 relegere(重新拾起),但也可能來自 religare(重新捆住),

因此意指一再嚮往、小心翼翼地關切某件事,而所專注的應該是有價值的事。至 於宗教的本質,一言以蔽之是重新與第一根源及最終目的相聯繫。最先者與最終 者既最重要,因此值得密切注意。

由於人類對最先者及最終者的看法不同,因此也就有不同宗教,主要可分主 張形上內在性及超越性兩大類別,端視人主張最先者與最終者內在於世界(乏神 論),或超越此世而定。印度教、佛教、道教以及許多儒教學者均屬於前者,而猶 太教、基督宗教、回教則屬於後者;這最後三教都主張一神論(Monotheism)。主張 宇宙的根源不指一個,即係多神論(Polytheism);有人崇拜位格化的自然界力量;

把神像與神本身相混,係偶像崇拜(Idolatry);把物體視為具有神秘力量而予以 位格式的崇拜,則稱為拜物教(Fetishism)。泛神論心目中的最高根源與終極目的 既係非位格的「天地」或有生命的宇宙,因此人自身往往被視為具有神性。如果 把世間的目標(國家、家庭、社會主義的「樂園」、政治權力、金錢等)視為絕對價值 而賦以宗教熱誠,則稱為宗教代替品(Substitute-Religion)。

任何時期與任何民族都有某種宗教生活;全部人類史及史前資料均證明這點:

完全沒有宗教的狀態根本不存在。宗教並非由魂魄崇拜、萬物有靈說、圖騰說、巫 術等而來;這些現象不過跡近宗教而已。魂魄崇拜(Animism)指對靈魂及鬼神的 信仰與崇拜,萬物有靈說(Animatism)相信一切事物均有某種靈魂或神妙力量。

圖騰說(Totemism)相信每一個別的人或某一集團與一種圖騰(通常是動物)有親屬 關係,巫術(Magic)則企圖用咒語去逼迫更高力量替人效勞;反之,宗教使人以 祈禱的心情順服於更高力量。與更高力量無關而類似巫術的行動則非巫術,而來 自一種對大自然力量的原始想法,以為可以用迷信行動控制大自然。

最足以代表宗教精神的是一神論宗教。根據一神論,一切事物的存在根源是唯 一的位格神,而又以祂為最終目的。但只有人具宗教,因為他有思想,意識到自 己對神的關係,並以自由意志承認神是元始根源及最終目的。人對宗教行為因此 有倫理責任;靠著宗教人才能達到最高的完善,否則人性中最高貴的一面就遭 掩沒。宗教生活包括人的整體;他的認知、意志與感受能力(因此宗教並不只屬於 感情)。但宗教的重點不在於理性的知,而在於感受所烘托的意志行為;宗教是 以神為絕對存有和絕對價值。本世紀初,奧多(Rud Otto, 1869-1937)稱宗教性的 絕對價值為神妙者(das Numinose)及聖潔者(das Heilige)。但這種說法往往使價值 和存有分家,並使宗教行為成為非理性的。實則絕對價值和絕對存有原是一事,

而宗教性的獻身也應該以知識為骨幹;當然,這樣的知是未必以理性推理為主,

而是一種整體性的直觀或體驗。精神的光輝反映到感覺生活及身體以後,遂成為 宗教語言、姿態及象徵等外在型態。準此,純粹內心的宗教違反人性的要求,這 樣的宗教生活無法滋長;當然,僅有外表而無內心則根本不成其為宗教。由於人 本質地是團體性的,所以宗教不只是每個人的私事;團體也應該培養宗教生活;

不寧唯是,宗教生活在團體中才能有完美的發展。各方面的事實顯示,客體及客 體化精神的宗教(教義、團體、制度、習俗)與主體精神的宗教(宗教行為與態度)互 相聯繫;前者是後者的根源及底基,或者是後者的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