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子哲學的重要詮釋進路
第二節 現代老子哲學的重要詮釋進路
近代從十九世紀起,文化思想上面臨了繼承和發展傳統的困境,因為受到 西學東漸的衝擊,而使得明清以後中西文化的交流加速,直至二十世紀而產生 中西文化聯繫的問題。但學者認為,因為受到西學的洗禮,現代老子哲學義理 詮釋,而有更進一步的開展,許多學者運用西方的理論方法,突破傳統解經與 注經的方式,大量使用歸納、演繹,以及邏輯、辯證等方法於老學的研究上(熊 鐵基,2001:6)。民國以來的學者中,胡適、馮友蘭、徐復觀和勞思光、唐君毅 等人以西學的觀點來理解老子的哲學,屬於客體實有的詮釋系統。牟宗三融通 中西哲學,並從中國哲學的獨特性來談老子的哲學,屬於主體境界的詮釋系統。
之後,學者也在古代前輩的基礎上,作出融通主客體的詮釋進路。以下探究這 三種不同的詮釋進路。
壹、客體實有的詮釋系統
第一種詮釋進路,將老子的「道」視為客體的實有來思辯,而非一種主觀 的感受。對於此客觀的實有,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將此實有詮釋為 一種原理,也有詮釋為一種根源,或是一種規律,以下分別加以說明。
一、本體原理的觀察
熊鐵基指出,近代中國的老子哲學詮釋,可以胡適先生的《中國古代哲學 史》為里程碑,在此前,有謝無量的《中國哲學史》,其中也有對老子的探討,
當中列出了老子的宇宙論、修養論、實踐道德論、人生觀、政治論與戰爭論等 主題,完全採用新名詞來詮釋。嚴復在評點《道德經》時則僅與西方思想做了 簡單的比較。而胡適則是以西方哲學概念、方法來研究老子的第一人(熊鐵基、
劉紹軍、劉筱紅、吳琦、劉固盛,2001:5)。胡適主張:
- 37 -
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學的「自然法」來形容「道」,主張日月星晨的運行,
動植物的生老病死都是自然法的支配(胡適,1970:60)。
此外,胡適對老子哲學的論述是先從革命家的老子開始講起,也就是先談 論老子的政治論,強調老子的哲學並非是憑空而生,而是針對政治人生的深切 反省(胡適,1970:49)。而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中所詮釋的老子則是從「道 德」的形上涵義來談,認為老子的政治人生主張是建立在他的「道德」觀念上(馮 友蘭,1991:223)。他認為老子的哲學是從觀察外在現象而有的體悟,他說:
老子之作者,先見於「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等反、復之事實,乃歸納為所 謂反、復之理論。(馮友蘭,1991:230)
袁保新認為胡適與馮友蘭二人都將「道」視為一種形上的概念,並認為「道」
是天地萬物的根源與原理。而老子的政治人生主張是建立在他對「常道」的深 切體認,天道具有優先性。至於常道要如何把握?兩人都一致採取外在現象之
「觀察」的方式來加以掌握(袁保新,1997:37-38)。
二、本體根源的推求
繼胡適和馮友蘭之後,徐復觀在《中國人性論史》中,將老子分為宇宙論、
人生論與政治論來加以探討。袁保新認為,他和胡適和馮友蘭不同的是,強調
「道」的宇宙論意涵,不將「道」視為是一種原理,而是創生天地的「基本動 力」。在此進路下所詮釋的「道」並非是靜態的原理性格,而是一種動態的生成 根源(袁保新,1997:39)。至於如何把握這個生成的動力,徐復觀是採取「推 求」的方式來了解,他說:
老子的學說動機與目的,並不在於宇宙論的建立,而是由人生的需求,逐步 向上推求,以達宇宙的根源,做為人生命安頓之地,所以道家的宇宙論是其
- 38 -
人生哲學的副產物。(徐復觀,1982:325)
袁保新主張,這種詮釋將老子的人生哲學視為其哲學思想的主體,而把宇 宙論隸屬於其人生哲學之下。而其「推求」的方式來掌握「道」,也開出了一條 與胡適與馮友蘭「觀察」截然不同的思路(袁保新,1997:39-40)。
三、本體規律的認識
勞思光在《中國哲學史》中,也對老子哲學思想有精闢的見解。他主張老 子是在萬象的變化中理出一恆常不變的規律,也就是「道」。他同於馮友蘭,也 將「道」視為是一種原理和規律,只是他又更進一步指出:「這個形上的規律本 身雖然不是經驗的事物,但並非超離於一切的存在,而是在經驗世界的規律」(勞 思光,1971:184-185)。他將天道超越經驗世界的形上性點出,並認為把握天道 的方式則是透過虛靜的心靈修持功夫來觀照天道的的常軌:
老子對其所肯定之自我境界之描寫,自覺心駐於無為,遂無所執,無所求,
故能「虛」,能「靜」;在虛靜中,自覺心乃朗照萬象,故能「觀復」。…。
經驗世界流轉變生,而自覺心獨觀此事象所歸依之理序。(勞思光,1971:
188-189)
勞思光強調「虛靜觀照」的修養功夫,但是他是以虛靜來觀照外在事象的
「原理」,這樣的觀照是否就是老子所要表達的呢?袁保新先生認為這是一種透 過自覺來「認識」經驗現象的方法,比起先前學者所提出的「觀察」與「推求」,
已是一項進步(袁保新,1997:68-69)。
四、統合性的詮釋
學者認為,前述幾家的學者所提出的觀點,雖然各有其理,但多不脫客觀 存在的、純形而上學的意義(袁保新,1997:42-43)。這些見解往往是在哲學史
- 39 -
中來作論述,而無較深入的論著來作系統化的專研,也因此難免有詮釋上的不 完足,使得在論述立場上有些模糊。方東美有《原始儒家道家哲學》等書來闡 發老子的哲學,他站在「價直中心的存有論」的立場,以「道體」、「道用」、「道 相」與「道徵」來詮釋老子的哲學4(方東美,1979:201)。他主張「道」不僅 是萬物的根源,也同時是最終極的價值(方東美,1979:296-298)。學者認為,
這樣的說法可以說是貫通形上與形下,讓天道和人間一體無別,只是這樣的詮 釋仍然沒有對天道與人間的關連加以系統化的說明(袁保新,1997:70-71)。
當代老學中,對於老子「道」的理解,以唐君毅和牟宗三的反省最為深入 而富有系統性。唐君毅對老學的研究,主要是〈老子言道之六義貫義〉及《中 國哲學原論:原道篇》中,他分析出「道」的根本意涵,認為「道」有六義:「貫 通異理之道」、「形上實體之道」、「道相之道」、「同德之道」、「修德或生活之道」、
以及「作為事物及人格心態狀態之道」,並以「形上實體」為道的根本義(唐君 毅,1993:36-42)。袁保新指出,唐君毅以《道德經》十四章中所提的道的「不 可致詰」為依據,來說明「道」並非是理性原則的建立,這樣的說法解答了前 人詮釋上的問題(袁保新,1997:74)。如果道不是理性原則,那麼這個形而上 的道要如何建立呢?唐君毅的解釋是「直覺」。他說:
老子之所以能直覺體道之存在,則必原於老子自己的心境與人格狀態之如 何;而此心境與人格狀態之具有,則當依於老子修養之功夫。此功夫,吾意 謂其要在老子之致虛守靜等。(唐君毅,1986b:389)
由此可知,唐君毅主張老子對「形上實體之道」的直覺領會,是以實踐功 夫來保證的。然而「形上之道」與「實踐之道」兩者的關係又是如何?唐先生
4 老子思想的基本概念就是所謂「道」。我們可以把他的哲學體系以這個「道」展開來,寄託在 四個基本概念上。第一個,我們叫它「道體」,是宇宙的本體。第二個是「道用」。第三個是所 謂「道相」。第四層是道的精神顯現在人類的生命精神裡面,就是聖人的品格,我們叫它「道徵」。
參見方東美,1994:201-202。
- 40 -
認為兩者雖然是不同的層次,但兩者並無牴觸,形上之道具有永恆且普遍的作 用,而實踐之道又能使主體自由。他的闡釋是:
老子所言之生活律,正主要謂人順其對自然律之了解而建立;而宇宙之自 然律,亦實未嘗限制人之自行建立其自作主宰之生活律;人之自行建立其生活 律,亦即為人求其生活,合於形上之道體,而使其生活具有形上道體之玄德之 事,亦即形上道體表現於人之事。(唐君毅,1986b:391)
以上可見當代的老學研究普遍傾向客觀形上道體的詮釋,而唐君毅的論點 可以說是最縝密的。袁保新認為,他將「形上實體之道」視為絕對的優先,而 此「形上實體之道」的把握是透過人的直覺,這樣的詮釋學者們名之為「客觀 實有形態的」形上學(袁保新,1997:47)。這些學者之所以會以客觀的實有來 理解道,一方面是受到一直以來西方哲學思維的理路所影響,一方面是「形上 實體之道」難以具體掌握,在理解老子的思想無可避免的會將其視為一種客觀 的對象。但若是如此解,似乎無法凸顯出「道」在人間更深刻的意涵,也與生 命哲學的主體精神相背,也因此相較於胡適以至於唐君毅等人「客觀實有形態」
的詮釋,牟宗三則提出另一種「主觀境界形態的」詮釋系統。
貳、主體境界的詮釋系統
牟宗三對老子的詮釋,主要是在《才性與玄理》、《中國哲學之簡述及其蘊 含之問題》中。從中可以發現,儘管牟先生對西方哲學的理路相當熟悉,但是 在詮釋時,卻不會受限於西方哲學的理路,而能扣緊中國文化生命來加以詮釋。
他認為老子思想的主要關懷,是落在「周文的疲蔽」的問題。當時禮樂制度使 得人的生命僵化,因此如何使生命境界提升,回歸生命之自然,成為老子所關 切的課題(牟宗三,1983:89)。牟宗三和唐君毅一樣,同樣強調「道」的實踐 性格,也主張以「致虛極,守靜篤」作為實踐的功夫。不同的是,他將「道」
- 41 -
定在主體心靈的基礎上。他的解釋是:
從『無為』再普遍、抽象化提煉為『無』。『無』當動詞用,他所否定的就 是依恃、虛偽、造作、外在、形式的東西,而往上反顯出一個無為的境界。
『無』不是存有論的概念,而是實踐、生活上的概念;這是個人生的問題,
不是知解的形而上的問題。(牟宗三,1983:91)
有此可以看出牟宗三認為老子的形上學,是其實踐智慧的一部分,是一種
有此可以看出牟宗三認為老子的形上學,是其實踐智慧的一部分,是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