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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業務的推動

第一節 現存古物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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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擬定。4會議紀錄送交行政院第 216 次會議,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由行政院通令各省市政府知照,並呈報國民政府備案。5此後,大致確 立了古物之種類及範圍。

為清楚瞭解中央古物會推動的古物保管工作,本章以古物的存在 狀態作為分節敘述的標準,第一節為現存的古物,也就是指已經出土 的古物,再依古物之歸屬,分為公有古物、私有古物、國外古物,進 而敘述中央古物會如何對這三種古物進行保管工作。第二節則敘述地 下古物,即尚末出土之古物,中央古物會對於此種類古物的保管工作 主要是採掘、獎勵及登記等保管工作。

第一節 現存古物的保管

本節主要敘述的對象是已經出土的古物,這些古物在清末民初 時,部份已遭到不少破壞,有的甚至已遭到外國人整批運走,使中國 珍貴的古物流落異國。因此中央古物會必須阻止破壞與盜賣,以妥善 保管古物,以下分為公有、私有及國外古物分項敘述。

一、公有古物的保管

中央古物會要保管古物首要之途就是要掌握古物,而較易於掌握 的古物便是公有古物,也就是已經保存於中央或地方各個保存處所的 古物,於是請保存處所登記填報,使中央古物會能掌握公有古物的實 況。其次是調查工作,也就請全國各地政府做古物古蹟調查,瞭解各

4 「暫定古物之範圍及種類草案審查會紀錄」(民國 24 年 6 月 7 日),〈暫定古物範 圍及種類大綱〉,《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006A。

5 「據內政教育兩部及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會同審查暫定古物之範圍及種類草案一案 意見經提出本院第二一六次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令行知照由」(民國 24 年 6 月 15 日),〈暫定古物範圍及種類大綱〉,《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 號:02600001500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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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古物古蹟的實際情況及保管方法。再者是對於古物採取保護措施,

以免古物受到損毀。

(一)登記

登記是保管古物的基礎工作,也是中央古物會首先著手的工作。

1934 年 7 月 12 日中央古物會第 1 次常會時,就已遇到有公務機關自行 陳報發現古物之登記情形,當時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在建築房屋 時,施工中發現古物,即開列清單函送中央古物會,該會予以備案,

作登記處理。6這案件開啟日後登記之業務,不過這種隨時出土的古 物,立即予以登記的作業當然不可缺少,但是要登記古物,從公有古 物登記做起是較易進行的,因「所存物品,早經整理有序,辦理較 易」;7不過既要古物保存處所協助配合登記,就需要有制式表格,否 則放任各個保存處所隨意登記,就失去中央古物會統籌保管古物的功 用,所以中央古物會開始推動公有古物登記規則,以便古物保存處所 遵循。

1、保存處所古物登記

關於公有古物登記之法源,是根據古物保存法第 3 條之規定「保 存於左列處所之古物,應由古物保存者製成可垂久遠之照片,分存教 育部、內政部、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及保存處所。一、直轄於中央之 機關。二、省市縣或其他地方機關。三、寺廟或古蹟所在地。」及該 法第 4 條規定「古物保存處所每年應將古物填具表冊呈報教育部、內

6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編,《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議事錄》(南京:中央古物保管委 員會,1935 年),頁 2。

7 「袁敷寬提議勵行公有古物登記案」(民國 25 年 6 月 9 日),〈登記公私古物暫行 規則〉,《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32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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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及地方主管行政官署。」及古物保存法施 行細則第 1 條「古物保存法第三條所列舉各保存處所,除列舉遵照本 法第四條第一項每年填表呈報外,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個月內,由原保 存者將所有古物造具清冊,並分別記明古物之種類數目現狀暨所在地 及在歷史上或學術上之關係,連同照片,一併送請中央古物保管委員 會登記。前項登記,應設置登記簿,由原登記官署永遠保存之。」從 這 3 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是採定期填報的登記制度。但該如何登 記,中央古物會於是草擬「登記公有古物暫行規則草案暨表式」送交 常會討論,但尚在審議中,適遇中央古物會降編改隸內政部而告暫 停。

1936 年 6 月 9 日科員袁敷寬向中央古物會建議應勵行登記公有古 物,以利會務之進展,經 6 月 14 日第 4 次全會決議交付法規審查,再 交常會詳細研究,第 15 次常會決議請修正古物保存法起草委員會儘先 核定,茲准滕固、蔣復璁、陳念中等 3 位委員簽註修改意見送常會討 論。1936 年 10 月 21 日第 17 次常會通過「登記公有古物暫行規則草 案」,並俟該規則呈准後,先從南京、北平、西安、洛陽等四地試辦 登記作業。8

1936 年 12 月 29 日該項草案在呈報內政部核准時,內政部卻有不 同的意見,首先是主張應由中央古物會酌量分區推行,以確定表格是 否適用;其次是認為登記表草樣經核規定填列項目甚繁,若所有古 物,不分輕重詳簡,一律照此辦理,似於現在之人力、財力均有實施 上的困難;再者,最近故宮博物院及古物陳列所已經著手對所藏之古 物進行查點造冊,這些古物目錄編造之情形,應可供登記古物之參 考。簡而言之,內政部的意見是從人力、難易程度及需瞭解現有古物 保存所古物編目造冊的情形等方面,請中央古物會評估後再推行此規

8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第十七常務會議紀錄」(民國 25 年 10 月 21 日),〈第十七 次常務會議〉,《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29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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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故提出此草案發還中央古物會參照各地保存古物機關情形後,再 加以審議。9

草案遭內政部退回後,經 1937 年 2 月 25 日第 20 次常會討論決議

「先由會徵取古物保存機關意見,併交董委員作賓、舒委員楚石、裘 顧問善元審查。」101937 年 4 月 7 日第 21 次常會時,董作賓、舒楚石 委員及裘善元顧問報告登記公有古物暫行規則草案的審查意見「1、先 由古物保存處所呈報已編印之古物目錄總冊及新收古物目錄,以後每 半年補報目錄一次;2、由總目中遴選重要古物,另造詳細表冊(又參 照「古物提要表」格式編造)」,經該次常會的決議為「俟各古物保 存機關簽註意見到會後,彙集核辦」。11之後該會發函給故宮博物院、

河北博物院、北平古物陳列所、天津美術館、上海博物館、河南博物 館、西湖博物館、歷史博物館、北平研究院博物館藝術陳列所等 9 個 保存處所,這些保存處所先後覆函意見給中央古物會後。12中央古物會 經相互參照修改登記表格後,再函送董作賓、舒楚石兩委員及裘善元 顧問審查,其審查意見為「本規則修正草案周詳適用,惟為實施便利 起見,仍請參照前此審查報告,所擬辦法先由各機關就原有表冊具報 送會,以資推行」,故第 23 次常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呈請內政 部核奪施行」。13易言之,內政部原以為登記表格不易推行之理由,經

9 「陳念中簽呈有關於公有古物登記事宜」(民國 26 年 2 月 2 日),〈登記公有古物 暫行規則草案〉,《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165A。

10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第二十次常務會議紀錄」(民國 26 年 2 月 25 日),〈第二 十次常務會議〉,《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299A。

11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紀錄」(民國 26 年 4 月 10 日),〈本 會 第 二 十 一 次 常 務 會 議 〉 , 《 內 政 部 檔 案 》 , 國 史 館 藏 , 入 藏 登 錄 號 : 026000015301A。

12 「故宮博物院等九機關簽復到會,彙整資料」(民國 26 年 5 月 25 日),〈編報古 物表冊規則〉,《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336A。

13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第二十三次常務會議紀錄」(民國 26 年 6 月 12 日),〈本 會 第 二 十 三 次 常 務 會 議 〉 , 《 內 政 部 檔 案 》 , 國 史 館 藏 , 入 藏 登 錄 號 : 0260000153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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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古物會一再審查、修正並請 9 個古物保存處所試填表格,發覺應 可推行此登記表格,故仍請內政部依照中央古物會之新修正之表式,

呈請核奪施行。內政部於 1937 年 10 月 5 日指令「准予備案」。14同年 10 月 11 日第 25 次常會,卻因中央古物會經費停發,古物保存處所編 報古物表冊暫行規則,決議「暫行緩辦」15,使一年多來的請各古物保 存處所試填表格與審查、修改登記規則的努力,無法付諸實現。

2、隨時登記

在公有古物登記規則的研議過程,各政府機關在發現古物時,會 主動向中央古物會呈報古物清冊,使該會能隨時掌握有哪些古物被發 現、數量多少、位於何處,以下略舉隨時登記的幾種情形。

(1)請求造送清冊送會登記

1934 年 9 月美國福開森博士(John Calvin Ferguson,1866-1945)

將其在中國境內蒐藏之古物全數捐贈南京金陵大學,以供學術上之研 究;不過,因金陵大學尚無保存古物處所,故先將古物由北平古物陳 列所代為保管,俟金陵大學建築完成儲藏陳列所後,再行移交。16福開 森與金陵大學雙方於同年 12 月 12 日正式簽約完成,中央古物會在報 上得知此事後,即發函內政部請將所屬之北平古物陳列,將此次捐贈

14 「據呈擬具古物保存處所編報表冊暫行規則草案業經代為修正仰即遵照辦理由」

(民國 26 年 10 月 5 日),〈古物保存處所編報古物表冊暫行規則附表式〉,

《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26000015162A。

15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第二十五次常務會議紀錄」(民國 26 年 10 月 11 日),

〈 本 會 第 二 十五次常務會議〉,《內政部檔案》,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

026000015305A。

16 「呈為美國福開森博士願將私人所藏珍貴古物委託本所暫行保管陳列謹將接洽情形

16 「呈為美國福開森博士願將私人所藏珍貴古物委託本所暫行保管陳列謹將接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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