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內相關認證制度彙整
第一節 現有中國國家標準對於無障礙相關部品之規定
第二章 國內相關認證制度彙整
第一節 現有中國國家標準對於無障礙相關部品之規定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英文名稱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s,縮寫CNS)是中華民 國在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實施的國家標準,1935 年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並辦 理。於1944 年6 月 6 日開始實施,該標準共分為 21 類,每類都有類號。實施國家標準 是自願的,除非主管機關引用標準的任何部份為法規。2003 年底,已制定公佈逾 15000 種國家標準。
一、制度概要
1. 定義:標準(standard)係指由特定機構針對產品、過程及服務等主題,經由共 識,並經公認機關(構)審定,提供一般且重複使用之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之文 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CNS)
係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國家標準制定辦法」所規定的程序,並經由經濟部核 定之標準。
2. 目的:制定及推行共同一致之標準,並促進標準化,謀求改善產品、過程及服務 之品質、增進生產效率、維持生產、運銷或消費之合理化,以增進公共福祉。
3. 性質:CNS 係經共識產生,提供自願採行,並具有透明化本質。
4. 執行機關:經濟部國家標準局
5. 認定內容:CNS 標準區分為 21 類,如下表 2-1 所示。
表 2- 1 CNS 標準類別表
類別 中文名稱
A 類 土木工程及建築 B 類 機械工程
C 類 電機、電子工程 D 類 機動車及航太工程 E 類 軌道工程
F 類 造船工程 G 類 金屬治煉 H 類 非鐵金屬治煉 J 類 核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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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類 化學工業 L 類 紡織工業 M 類 礦業
N 類 農業、食品 O 類 木業
P 類 紙業 Q 類 環境保護 R 類 陶業 S 類 日常用品
T 類 衛生及醫療器材 X 類 資訊及通訊
Z 類 工業安全、品質管制、物流及包裝、一般及其他
二、標準化之適用層次
1. 國際標準:國際性標準組織制定及採行,如 ISO、IEC。
2. 區域標準:區域性標準組織制定及採行,如 EN。
3. 國家標準:中央政府標準機構制定及採行如 CNS、JIS、BS、DIN 等。
4. 團體標準:各行業或專業團體制定及採行,如 ASTM、IEEE、UL 等。
5. 公司標準:各公司企業制定及採行。
三、主管機關與專責機關
標準法第 2 條規定,標準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關於標準事項,專責機關為標 準檢驗局。
依標準法第 5 條規定,國家標準規範之項目如下:
1. 產品之種類、等級、性能、成分、構造、形狀、尺度、型式、品質、耐久度或安 全度及標示。
2. 產品之設計、製圖、生產、儲存、運輸或使用等方法,或其生產、儲存或運輸過 程中之安全及衛生條件。
3. 產品包裝之種類、等級、性能、構造、形狀、尺度或包裝方法。
4. 產品、工程或環境保護之檢驗、分析、鑑定、檢查或試驗方法。
9 無障礙性能,除了 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屬於空間尺度、動線特性、設備 設置的規範以外,國家標準中對於建築材料與設備的無障礙性能規定多未見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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