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理論依據
係參酌 Acemoglu et al. (2007)的架構為核心基礎進行分析。另外,本論文亦回顧 交易成本相關的實證研究,同時發現實證研究中仍有若干未與理論預期相符的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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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gler 認為,在產業生命之循環的初期與末期廠商較有整合的誘因,但在成熟期 廠商傾向採取專業化分工。因此我們可以說 Stigler 的理論主要是以上述第七點 (技術的效率)及第五點(原料的品質與穩定)來解釋廠商的垂直整合。然而,廠商 的管理成本必定隨著組織的擴增而增加,因此若是單就生產面討論而未就管理資 源的面向看整合,乃是有所不足。即如 Coase (1937)所說:廠商整合的邊界在於 其管理的成本與市場的交易成本相同時。
第二,Spengler (1950)提出消除雙重邊際定價理論,其核心在於上、下游皆 為獨佔廠商,且依邊際成本相等於邊際收入定價。此意涵為獨佔廠商尋求本身利 潤之最大,則會發生未整合之定價高過於整合之定價的情形,且未整合的總和利 潤低於整合的總和利潤,因此廠商採取整合為較好的行為。然而,此理論僅提供 我們在上、下游皆為獨佔下,整合不論對於廠商或是消費者皆是較好的結果,但 並未就更一般的情形提出說明;例如,在競爭市場中仍有廠商願意進行整合。
第三,由 Vernon and Graham (1974)、Schmalensee (1973)及 Warren-Boulton (1974)所提出之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認為,當下游為獨佔廠商且最終財為多要素 組合生產時,若上游其中一生產要素為獨占時,會發生要素使用不效率,故藉由 整合可以消去要素使用的不效率;然而 Blair and Kaserman (1978)證明透過搭售 與限制轉售價格亦可改善其不效率,故整合並非唯一必行之方式。
第四,Arrow (1975)討論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假設上游廠商有較多原料價格 的資訊,下游廠商為了決定要素的使用量必須預測上游原料的價格以決定要素的 使用。此時下游有向後整合的動機;Carlton (1979)則認為原料市場的不確定性,
將造成廠商向後整合以確保原料的穩定性以及資訊的不對稱。此二文皆討論上述 第四點(消除資訊不對稱)及第五點(原料的品質與穩定),但可將之包含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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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本理論中所含蓋更廣泛範圍的資產專質性討論。
第五,交易成本理論(Williamson 1971, 1975, 1985)。Coase (1937)的理論起初 並沒有受到重視,直到 Williamson (1979)綜合了 Coase 市場與廠商之交易成本的 概念、Simon (1961)所提出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以及機遇性行為 (opportunistic behavior),發展出所謂的交易成本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將 Coase 所 提及使用市場的成本稱之為交易成本,並可將其歸類為資訊蒐集的成本、議價的 成本、合約執行與監督的成本。所謂資訊蒐集的成本包含蒐集商品品質的資訊,
市場上各廠商相同商品的價格與其他廠商的信譽等等。議價的成本涵蓋訂定合約 的細項以及價格的高低等談判過程中所耗費的成本。合約訂定完成後基於雙方皆 可能採取投機的行為,因此需要彼此監督執行的成果。執行與監督的成本也包括 考慮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Vannoni, 2002)。Williamson 認為交易成本的大小與下列 三項因素相關:第一是交易的頻率(frequent),一般而言交易的頻率越高越有可能 也可以用以解釋 Arrow (1975)及 Carlton (1979)資訊不對稱及原料穩定的概念。當 資產的專質性高時,生產此物品的廠商必定較了解商品的價值。因此,在談判時 雙方的資訊不對稱產生較高的談判成本或稱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若資產是為下 游特別訂製時,則下游毀棄合約將使得上游無法以應有的價格在市場出售,而造 成上游重大損失;或是當資產為上游所獨佔且下游替代原料不足,將使得雙方談 判成本拉高。這兩種情況足以說明 Carlton 關於原料穩定的論述。
10 大的情形下發生資源錯置的問題。Grossman and Hart (1986)考慮財產權的歸屬會 造成雙方投資意願的增減,根據資產的特性,考慮雙方投資的效果則整合與不整 合並非一定,且整合的情況尚分為向前整合及向後整合。Hart and Moore (1990) 則進一步分析財產權的歸屬會影響合作廠商的行為以及投資的誘因。再者,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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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理論預測的結果較顯著,而財產權理論對於垂直整合的預測較不顯著;
但財產權理論卻能補足交易成本理論較不足的部分,即交易成本理論僅考慮垂直 整合使得外在交易成本降低而未考慮垂直整合所帶來的其他不經濟性。
綜合以上的觀察與思考,本論文認為使用財產權理論作為分析架構較為妥適 主要理由有二。第一,財產權理論可以適用的分析對象較廣泛。因為財產權理論 的重點在於產權的歸屬影響雙方的行為與誘因。則可以適用在製造商與銷售商的 分析,也可以適用在原料商與製造商的分析。甚至水平整合的廠商可以以財產權 理論分析。第二,財產權理論可以涵蓋大部分上述的理論。它可以分析交易成本 的資產專質性,以及交易頻率與不確定性的影響。另外,也可應用於分析上、下 游廠商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最後,使用財產權理論分析也得到 Mathewson and Winter (1984)的論點:藉由整合消弭外部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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