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環境調整與研究工具
本節說明環境調整、研究工具的編製過程。
壹、 環境調整
早期的研究關於 CVI 兒童視力不穩定的報導(Whiting et al., 1985 ; Morse, 1990; Burkhart, 2003)可能是不正確的。根據近期的研究(Newcomb, 2010)發現 CVI 兒童視力很穩定。早期的研究觀察者並沒有仔細考慮到影響學生不同反應 的各項原因。例如孩子們可能在家看得見某一玩具,但是在醫生面前使用不同 的玩具,新奇事物就會影響到孩子的視功能。當媽媽穿著單色的衣服時孩子能 夠看到她手上拿這的杯子,但是當媽媽穿著花襯衫,他就無法找到她手上的杯 子,原因是因為增加背景的視覺複雜度。經由以上例子我們能夠下一個結論,
孩子們有時候看得到但有時候看不到,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環境的變化而不是孩 子的視覺能力不穩,也就是 CVI 學生的功能性視覺受環境的影響很大。教師 要在各種不同的環境下觀察學生的視覺行為,包括:安靜及吵雜的時間點;近 距離的活動及遠距離的活動;使用熟悉或新穎的物品 ;在複雜及簡單背景下;
當物品在移動的狀況及靜止狀況下。如此一來教師能更加理解環境對學生造成 的影響。此外,環境持續的調整也是教學策略中重要的一環,由第二章文獻探 討我們知道,CVI 教導策略是全面的,不是單一復健或治療課程,老師及家長 應隨時檢查周遭的環境,是否有影響孩子視功能的因素,將環境加以修改及調 整讓學生感到安全有自信。在日常活動中配合學生的 CVI 視覺行為特徵精心 設計有趣而簡單的活動,來改善學生的視力並提高學生對學校活動的參與度。
創造一個能引導最佳視功能的環境,是視障教育人員的責任。
此外,教師需要重新評估學生視功能的次數一學年不可低於三次,當學生 視力有所進步,從最初階段一建立視覺化行為的第一級環境考慮因素,至第二 階段結合視覺與功能的第二級環境考慮因素,到第三階段修正、消除 CVI 的 特徵的第三級環境考慮因素,所有環境的調整勳需配合評量結果做適切的調整。
貳、 研究工具
一、 測量工具
本研究之測驗工具包含視皮質損傷視功能評估範圍和自編的視多重障礙 學生基本語言、認知、社交能力檢測表兩項測驗,以了解學生於教學後的學習 表現,茲將分述如下。
(一)視皮質損傷視功能評估範圍(CVI Range)
「視皮質損傷視功能評估範圍」(附錄二)是美國學者 Roman (2007) 根據 多年的臨床經驗彙整而成的評估工具。測量工具內容是針對 CVI 視覺行為特 徵所設計,其包含兩種評估工具,所使用的資料來源主要是經由晤談、觀察、
直接評估而完成的(Roman, 2007)。以下各段將逐一說明。視皮質損傷視功能評 估範圍表格如附錄二。
1. 晤談的方式
與父母、主要照顧者、老師、助教或是其他對於個案過去的病史或是每天 的生活有深度參與的人員進行晤談。主要照顧者是非常重要的資料提供者,因 為孩子的某些行為只有當熟識者在的時候才會出現,細心且徹底的晤談是一個 仔細評估的重要基石。正確有結構性的問題能夠讓我們知道孩子是否有偏好的
顏色、被移動的物品所吸引、視覺延宕、對於遠距離的物品在觀看上有困難及 其他可能有關視皮質損傷的指標行為。訪談的例題如表 3-1,部分訪談結果檢 查表範例如表 3-2。完整的訪談題目及結果檢查表可參考 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 : An approach to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Roman, 2007)。
表 3-1 訪談的例題
以下問題中「你的孩子」,在訪談中請改為訪談對象孩子的名字。
請告訴我,當你拿到玩具時,你如何引起「你的孩子」對它注意及興趣?
2. 當您展示一樣東西給「你的孩子」看時,您如何知道他有看到這樣物品呢?
3.「你的孩子」是否有偏好的視野,或是偏好的頭部姿勢/位置?
4. 「你的孩子」是以看的方式,或是摸的方式找到物品的?
5. 對於「你的孩子」觀看物品的方式,您是否感到擔心?
6. 當您手拿物品給「你的孩子」看時,您通常將物品擺在什麼位置?
資料來源: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 : An approach to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Roman, 2007, p.34)
表 3-2 部分訪談結果檢查表範例
資料來源: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 : An approach to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Roman, 2007, p.41)
2. 觀察
當研究者從晤談中得到的資訊之後,就必須在學生的生活及學習的環境當 中進行觀察。觀察必須在研究者一開始接觸到學生就開始,孩子特殊的視覺行 為,通常可以在孩子與主要照顧者的互動,及參與生活中一般的活動中可察覺 出來。不論是在宿舍或是在學校,研究者能夠清楚注意到孩童注視的物品,或 是表現出視若無睹的現象。觀察的情境包括:安靜及吵雜的時間點、近距離的 活動及遠距離的活動、使用熟悉或新穎的物品的情形……等。
3. 直接面對面的測試評量
除了與主要照顧者、老師、父母晤談、觀察外,直接面對面的測試評量能 使資訊更完整。在晤談與觀察的階段,研究者由蒐集到的資料得知影響學生視 力的複雜背景、其他的感官刺激,因此在直接測試評量時,研究者要根據研究 對象所顯現出的 CVI 視覺行為特徵,提供最好的視覺環境及評量工具。例如:
由晤談得知個案喜歡紅色的物品,直接評量時研究者就要以紅色物品測試。環 境背景以單色為優先,排除聽覺的外在刺激干擾。經由提供最適合的環境及材 料上的調整,評估者能夠發現學生如何在最佳環境下展現其最佳的視功能狀態。
根據 CVI 視覺行為特徵直接測試時,準備物件的建議範例如表 3-3。
表 3-3 準備物件的建議表範例
針對評估影響視皮質損傷視覺行為特徵時,可能會使用到的材料及評估過程建議:
1. 顏色偏好(Color preference):CVI 的學生大多對顏色有所偏好,固定喜歡某種 顏色。在評估時,可拿出學生喜歡顏色的物品,並與學生不喜歡顏色的物品所表 現出的反應與行為相互比較。
2. 移動的需要(Need for movement):CVI 的學生對於固定不動的物品較少有反應。
因此評估時,拿出一項有學生喜歡顏色的物品,並比較學生在相同物品移動時的 視覺反應。若學生對於移動的物品表現出一點點或沒有任何視覺注意力(視覺注意 力意即:製造聲音後,學生會睜開他或她的眼睛,並轉移目標的方向,或表現出 眼神與物品的接觸),拿出有閃光或反光的物品,例如塑膠膨膨球(mylar pom-pom) 或風車去嘗試。
3. 視覺延宕(Visual latency):CVI 的學生在發現物品後,作出反應的時間會比較 久。因此在評估時,拿出已認識與新奇的物品時,記錄下學生會花多少時間才注 意到物品。同時也記錄延宕時間, 以及是在什麼情境下或是什麼物品會與此延宕 相關的資訊。
資料來源: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 : An approach to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Roman, 2007, p.55)
4. 視皮質損傷視功能評估範圍評分方式
此評量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計分,以下各段將逐一說明。
(1)組間 CVI 特徵評估表(Across-CVI-Characteristics)
評估分數介於 0-10 之間,分數代表個案的視覺能力程度。0 分代表沒有 視覺反應,10 分則代表典型或趨於典型的視覺反應。根據分數將個案的視覺
CVI 視功能評估範圍 1-2 (Range 1-2):代表個案表現極少的視覺反應 CVI 視功能評估範圍 3-4 (Range 3-4):代表個案表現出較多連續視覺反應 CVI 視功能評估範圍 5-6 (Range 5-6):代表個案使用視覺完成功能性視覺任 務
CVI 視功能評估範圍 7-8 (Range 7-8):代表個案表現出視覺的好奇心
CVI 視功能評估範圍 9-10 (Range 9-10):代表個案在多數活動都主動使用視 覺能力
評分時使用以下之符號來評分:R(消除),+(正),+/-(正/負),和-
(負)。對於每一個陳述,評量者必須準確地寫下和學生實際情形最接近的視 覺功能情形:
R 得分:分配在該陳述代表以前存在,但現在消除了的行為,也就是行 為有所改善,且不再干擾視覺功能。R 的得分是不同的於得分“-”,雖然 R 的評估也適用不存在於當前的行為,但 R 描述了學生不再出現的行為,這是 因為學生的視覺功能比陳述中的形容更進步。
+的得分:表示該陳述準確地描述了學生目前的情形。換句話說,如果 該陳述所描述的行為,發生在目前的狀態,則被分配+的得分。
+/-的得分:表示該陳述只有部分描述到學生所表現出的行為。也可表 示這些行為是偶爾出現的,目前既不是不存在,也不是沒有的情形。
-的得分:表示學生尚未到達此功能的水準,則被分配-的得分。
如果學生的視覺反應行為達到「天花板效應」就可停止評分。天花板效應 發生在最後一個正數(+),也就是接下來的特徵連續四個「-」或更多的連續
「-」項目。停止評分的階段,就是學生目前在組間 CVI 特徵評估這項評量
中的得分。得到的分數就可對應於 CVI 視功能評估範圍之等級,得知個案的 功能性視覺程度。
(2)組內 CVI 特徵評估(Within-CVI-Characteristics)
用於判斷評量向度中 CVI 視覺行為特徵所帶來的損害程度。其使用一個 完全不同於組間 CVI 特徵評估表的方式,但兩者卻是互補的,評估者可因此 得到個案全面、有效的功能性視覺現況資訊,作為教育介入規劃的基礎。評分 方式如下:
0.00 分:表示視覺問題沒有解決,此行為是影響視覺功能的主要因素。
0.25 分:表示此視覺行為特徵正在改善,但仍影響視覺功能。
0.50 分:表示此視覺行為特徵正在改善,仍偶而影響視覺功能。
0.75 分:表示此視覺行為特徵正在改善,已漸漸趨於正常。
1.00 分:表示此行為已不是影響視覺功能的因素。
組內-CVI 特徵的評估加總十項得分,得到的分數就可對應於 CVI 視功能 評估範圍之等級。詳細的評分方式請參見 Roman(2007)。
所得到的分數有相對應的三個階段教導策略,使視障教育教師在設計教 學計畫時有明確的目標及努力的方向 (Roman, 2011)。
所得到的分數有相對應的三個階段教導策略,使視障教育教師在設計教 學計畫時有明確的目標及努力的方向 (Roman,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