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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生理疾患職能治療

在本節中,我們將先透過台灣職能治療(occupational therapy)之 介紹,介紹職能治療,繼而介紹職能治療中的一部份,生理職能治 療及台灣生理職能治療之現況。

職能治療

本段之職能治療介紹,將包括台灣職能治療之發展史、職能治 療定義、對象與治療服務範圍等。

1. 職能治療的歷史:

職能治療的歷史,在美國已經有上百年,而在臺灣,也已將近 60 年。台灣的職能治療發展(圖 1 臺灣職能治療發展史),源自於民 國 34 年到 62 年,我國精神醫學基於人道治療的目的,民國 34 年,

在省立錫口療養院(桃園療養院前身)及民國 38 年,在仁濟療養

院,訓練護士或技術員兼做職能治療師,目的在於指導病情穩定的 病患,從事手工藝和各種院內維護性的活動,此為精神科職能治療 的開端(張彧,1993)。接著,台大醫學院民國五十九年設立復建醫學 系職能治療組,民國七十七年、七十八年、七十九年、八十三年,

中山、高雄、成大、長庚醫學院也陸續設置職能治療專業教

育,到民國八十三年,已經培育了近四百名畢業生(黃曼聰等人, 1997),根據統計資料,1993 年,國內從事職能治療人員有 383 名,

每十萬人口比為 1.84,從事生理疾患工作者為 77%,從事心理疾患 者則為 22%(張彧,1993 );而當職能治療師法於民國 86 年 5 月 21 日 公佈施行後,也建立 了國家級的證照考試制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997),現在,國內已有高醫大、成大、中山、長庚大、台大職能治 療系每年畢業生投入職能治療專業職場,而未來幾年尚有義守大 學、輔仁大學及其它專科技術學院的職能治療人力加入(張志仲, 2002)。

2. 職能治療之定義:

根據美國職能治療學會定義(Hopkins H. L., 1993):職能治療的 目的在於協助個案,讓個案能夠選擇、安排並執行日常的職能活 動,以提升其生活品質。此專業運用科學、理論及活動分析,了解 個案的職能表現;之後,針對個案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功能,使用 (1)「有目標的活動」的使用、訓練與提升(張志仲, 2002)(2)環境改造 (3)副木及輔助用具(4)工作簡化以及(5)工作強化等方法,幫助個案執 行有意義的日常活動,以維持其身心功能,預防功能退化,使每個 人都過著有品質的生活。

因此,簡言之,如同職能治療師法立法過程中,當年的林志嘉 委員(黃曼聰等人, 1997)所述,「…如果一個人的手受傷,物理治療

師著重物理方式光、電、水、熱,使受傷的手能再『動』起來,而 職能治療師他就不只是作『動』的工作,除了動之外,還要讓手能 去拿杯子、雞蛋等功能,….幫助殘障者做些功能性及適應性工 作」;意即物理治療師解決的是「動作」的出現,而職能治療師解 決的是動作出現後,病人能否使用;治療活動中,職能治療用來治 療病人的「有目標的活動」(黃曼聰等人, 1997; 張志仲, 2002),如吃 飯、穿衣、畫圖、家事處理、木工…….等等,或它們的「變形」(已 經簡化)的活動,目的希望病患能夠執行有意義的日常活動,維持其 身心功能,預防功能退化,使每個人都過著有品質的生活(Hopkins H. L., 1993)

3. 職能治療的服務對象:

職能治療的服務對象,由剛出生的嬰兒到老人皆是(張志仲, 2002)。

4. 職能治療的服務範圍:

本段中,我將先介紹臺灣職能治療人員之分類,繼而介紹兩者 之業務範圍與臺灣職能治療之治療範疇。

臺灣的職能治療人員分為兩種等級,即職能治療師與職能治療 生,其資格,在臺灣職能治療師法中已有明訂:

職能治療師法第一章第一條:「中華民國國民經職能治療師考 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者,得充職能治療師。前項考

試得以檢核行之;其檢核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 1997)

第二條:「中華民國國民經職能治療生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 職能治療生證書者,得充職能治療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997)

兩者之業務範圍,在職能治療師法中業已明訂:

職能治療師法第一章第十二條:「職能治療師業務如下:一、

職能治療評估。二、作業治療。三、產業治療。四、娛樂治療。

五、感覺統合治療。六、人造肢體使用之訓練及指導。七、副木及 功能性輔具之設計、製作、使用訓練及指導。八、其他經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療業務。……」(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997)

第十七條:「職能治療生業務如下:一、作業治療。二、產業 治療。三、娛樂治療。四、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 療業務。……」(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997)

而臺灣職能治療的範疇相當廣泛,包括如下(張志仲, 2002):

(1)醫院等醫療機構(包括醫學中心、一般綜合醫院、精神科院、療 養院,及 一般門診醫院從事小兒、老人、精神疾患、手部外傷、燒 傷等病人的職能治療)。

(2)學校(包括學齡前、國小等對學童在知覺統合,學習及發展上的問 題做篩選、評估或治療)

(3)居家、社區(從事居家職能治療或開業)。

職能治療專業在台灣因限於人力、制度與法規問題,畢業生除

了往醫院求職,目前也漸漸有更多的畢業人力投入社區及居家職能 治療的工作領域。

所以可以見得,職能治療的業務種類繁多,服務範疇非常廣泛。

生理職能治療

在職能治療的服務中,就如西醫分科,分為內科、外科、婦產 科……般,職能治療分為小兒職能治療、心理職能治療以及本論文 之主角:生理職能治療,所以在本段的介紹中,將以 2002 年,中華 民國職能治療學會出版之「職能治療專業倫理與服務準則」中,

「生理疾患職能治療專業服務準則」,進一步介紹生理職能治療之 四部份:服務對象及場所、其職能治療目標、治療師之角色與功能 與治療流程以及台灣近年來之生理職能治療現況。

1. 生理職能治療服務對象及場所(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學會第十屆第 八次理監事會, 2002):

服務對象主要針對神經肌肉、感覺、知覺認知功能、以及職能 表現(日常生活、工作或生產性活動、休閑或娛樂)操作之功能障礙 的成人病患為主。包含但不限於下列障礙者:

(1)中樞神經病變或損傷

(2)周邊神經病變或損傷

(3)肌肉骨骼疾病

(4)退化性疾病

(5)燒、燙傷

(6)截肢者

(7)心肺功能障礙等

由於服務之個案包含疾病恢復過程之各種階段,由急性期到復 健期、慢性期或維持期,因此職能治療得服務介入場所包括:醫院 (含加護病房、一般病房之床邊治療、職能治療部門、門診等)、復 健診所、職能治療所等醫療機構,急居家、社區等外展服務場所。

2. 生理職能治療的目標(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學會第十屆第八次理監 事會, 2002)

其最終的目標在於預防或矯治障礙,並協助個案發展、改進、

維持、或重建最高功能及獨立性,以期回歸社會,扮演應有的角 色,提升病患及家屬的生活品質。

為了達到以上的目標,職能治療師針對各案不同的狀況或恢復 過程,會採取下列各種不同的治療模式:

(1)治療性模式:

職能要素功能(如動作感覺、神經系統、知覺認知及心理社會系

統)仍有改善及進步空間的個案,並預期改善了他的職能要素功能將 有助於其職能表現功能的提升時,給予治療。

治療師透過活動分析,選擇或調整日常活動、工作、休閒等相 關活動,或利用『模擬活動』,作為治療的媒介。治療師依其治療 目標,設定強化執行過程的重點,如選用撿東西的活動,增進個案 站立平衡或降低心理恐懼;利用穿衣訓練增進個案的上肢動作控 制,或空間概念;利用黏土活動增進手部肌力或靈巧度等。

(2)代償性模式:

職能要素功能恢復潛力有限之個案,或協助個案解決每天必須 面對的生活事項時,治療的重點在於解決個案職能表現上可能遭遇 的困難,增進其生活適應能力,使其表現或效能發揮至最大。

可採用的方式包含:代償性技巧的教導及訓練、輔具的應用、

環境改造或調整、角色及觀念的調整。

3. 生理職能治療的角色與功能

生理職能治療的角色包括評估、諮詢、治療、溝通、管理等。

生理職能治療的功能則如下:

(1)評估個案的職能表現與表現要素、角色扮演、職業功能、復健潛 能、家屬支持系統、及社會適應能力等。以提供個案、家屬或照護 者、醫療團隊或醫療給付者適切的功能診斷。

(2)提供治療(包含個別及團體治療),治療的內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 功能訓練、職前或工作能力訓練、休閒或娛樂活動訓練、動作、感 覺、知覺、以及認知及心理、社會等功能之訓練。

(3)副木及功能性輔具之設計、製作、使用訓練及指導。

(4)人造肢體使用之訓練與指導。

(5)環境評估及改造建議。

(6)指導家屬或照護者日常復健之概念及技巧。

(7)職前復健。內容包括職前評估、工作能力訓練、支持性就業安 排、就業輔導追蹤。

(8)協助個案轉銜安置之準備,提供各項活動功能之諮詢。

4. 職能治療之服務流程(請見圖 3 生理疾患職能治療服務流程):

由上述文字可以了解,生理職能治療的定義與服務流程固定,

然而服務對象與治療種類繁多;如圖(圖 2 生理職能治療之多樣性) 中可知,在生理職能治療下,中風病患與脊椎損傷病患之診斷、可 能目標、可能治療方法與治療結果:相同診斷可能有不同的治療目 標與治療方法,不同的診斷卻可能有相同的治療目標與治療方法,

與西醫中,同一診斷,相同或至少類似的治療方法,有所不同;以 中風病患為例,患側殘疾程度不同、認知能力不同以及患者的社會 環境與期許不同……,便會有不同的治療目標與治療方法;最後,

儘管相同診斷、相同的治療目標與相同的方法,也可能因治療人員

的不同,病患甚至病患家屬的特質不同,而有不同的治療結果。

臺灣生理職能治療之現況

本段中,將先探討,臺灣職能治療人力供給狀況,繼而討論,

職能治療系(組)學生學生在生理職能治療領域之投入人力,以及醫 療市場之需求。

職能治療師人力供給方面,如同前文所述,在民國 59 年臺灣大學設立復健系職能治療組後,職 能治療人才輩出。根據羅鈞令等人(羅鈞令, 吳錦喻, &褚增輝,1994 )之資料收集與推估(表 1 台

職能治療師人力供給方面,如同前文所述,在民國 59 年臺灣大學設立復健系職能治療組後,職 能治療人才輩出。根據羅鈞令等人(羅鈞令, 吳錦喻, &褚增輝,1994 )之資料收集與推估(表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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