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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政學研各界之意見調查及分析

第三章 預防犯罪空間課題及解決策略

第二節 產政學研各界之意見調查及分析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5 當 建 築 物 「 預 防 犯 罪 」 可 能 與 「 居 住 生 活 隱 私 」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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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卷統計

(一)請問 貴單位對於圖一「以建築空間設計及使用管理 制度達成預防犯罪目的之架構圖」之看法?在探討層 面、亟待解決課題、以及相關法令方面有何需要補充 之處?

圖 5-1、 以 建 築 空 間 設 計 及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達 成 預 防 犯 罪 目 的 之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研 擬

表 5-3、 徵 詢 課 題 彙 整 表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研 擬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政 府 部 門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委 員 會 : 消 Deny、阻擋 Deter、延遲 Delay、偵防 Detect」之 功能,因此住宅社區中「預防犯罪空間」應屬於何者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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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置監視警戒等設備之空間(18) 42.86%

2 於門廳、管理員室、樓梯間等共同使用部分設置具有「安全」功能

之緩衝空間(22) 52.38%

3 其他(2) 4.76%

4 拒答(0)

何者較容易與居住生活空間隱私產生衝突?

4 6 .2 % 3

9 .4 %

2

2 1 .9 % 1

6 2 .5 %

1 設置監視警戒等設備之空間(20) 62.5%

2 於門廳、管理員室、樓梯間等共同使用部分設置具有「安全」功能 之緩衝空間(7)21.9%

3 其他(3)9.4%

4 拒答(2)6.2%

(三)若從居住社區或建築物的設計階段(空間規劃設計)、

使用階段(設備設置改善)、管理階段(人的管理)

三方面達成預防犯罪的功能,應從哪方面著手?(複 選)

41.0%

27.7% 31.2%

1 2 3

1 設計階段(空間規劃設計)(71) 41%

2 使用階段(設備設置改善)(48) 27.8%

3 管理階段(人的管理)(54) 31.2%

前述法令歸屬應朝向「三者合一」或是「三者各自分立」?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77

1 80.6%

2 9.7%

3 9.7%

4 0.0%

1 三者合一(25)80.64%

2 三者各自分立(3)9.67%

3 其他(3)9.67%

4 拒答(0)0%

(四)為達成「預防犯罪」的目的,若從法令制度面著手,

何者最為有效?

25.5% 26.3%

19.2%

23.6%

2.3% 3.1%

1 2 3 4 5 6

1 修訂建築法、技術規則、並訂定強制性設計規範(133)25.5%

2 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137)26.3%

3 修訂保全業法及施行細則(100)19.2%

4 縣市政府預防犯罪檢測評估自治條例(係以警政體系強化監視錄影 系統之管理)(123)23.6%

5 單獨立法(12)2.3%

6 其他(16)3.1%

(五)建築物「預防犯罪」可能與「居住生活隱私」產生抵 觸時,以強化人的管理層級,適度減少監視設備之設置密度,

是否可行?

1 可行(22)71%

2 不可行(8)25.8%

3 拒答(1)3.2%

2 25.8%

1 71.0%

3 3.2%

(六)依據建築法第 77 條之 2「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

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貴單位是否 贊成將預防犯罪空間設置分成「必要設置」及視需要

「自由設置」兩種層次?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79

1 83.9%

2 16.1%

3 0.0%

1 贊成(26) 83.9%

2 不贊成(5) 16.1%

3 拒答(0)

再者,請問 貴單位認為,以下策略何者可兼顧「預防犯罪」

防犯設備不致於過度侵犯住戶之隱私權?(可複選)

30.6% 30.6% 38.8%

1 2 3

1 透過住戶區分所有人會議,決定「自由設置」防犯設備之數量及位 置(19)30.6%

2 建立「人身安全設計設備或建築組件」認證制度,達相關標準者可 減少「自由設置」防犯設備之數量及位置(19)30.6%

3 建立對於保全業者(或物業管理業者)之人員及資料管理監督制度

(24)38.8%

(七)貴單位認為預防犯罪設計規範是否會妨礙空間設計理 念?

2 71%

1 29%

3 0%

1 會(9)29% 2 不會(22)71% 3 拒答(0)0%

(八)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是否適宜採取強制性的法令規範?

或 者 應 朝 向 居 住 安 全 性 能 制 度 之 推 動 , 建 立 申 請 認 證、或標章機制鼓勵民間社區自發式的提升居住安全 水準?或者兼顧二者之特性?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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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6.1%

4 0.0%

1 6.5%

3 77.4%

1 完全以法令規範強制規定(2)6.5%

2 完全以居住安全性能制度鼓勵(5)16.1%

3 以法令規範應符合之基本要求,性能制度鼓勵社區住戶改善至更高

之安全標準(24)77.4%

(九)若將「預防犯罪」理念納入建築相關法規之設計規範,

應著重哪部分?

1 應訂定防犯設備之設備名稱及空間種類(86)31.5%

2 應訂定防犯設備設置及構造基準(89)32.6%

3 應訂定設計規範或準則,強制建築物設置預防犯罪空間及設施之作 法(93)34.1%

4 其他(5)1.8%

31.5% 32.6% 34.1%

1.8%

1 2 3 4

(十)為建立建築物預防犯罪管理之執行機制,若參採公共 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之作法,增設預防犯罪安全項 目。請問 貴單位之看法?

1 74.2%

2 19.4%

3 6.5%

1 贊成(23)74.2%

2 不贊成(6)19.4%

3 拒答(2)6.5%

(十一)現行之村里聯防警民連線、社區保全警報系統等,

皆涉及監視錄影(CCTV)之長期管理,以及與警政體系 之統整,若透過各地方政府訂定預防犯罪檢測評估自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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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贊成(24)77.4%

2 不贊成(4)12.9%

3 其他(3)9.7%

(十二)以日本、英國為例,皆針對符合預防犯罪功能標準 之「人身安全設計設備或建築組件」給予認證,例如 門、窗、電梯等,您認為可行性如何?

1 可行(24)77.4%

2 不可行(6)19.4%

3 拒答(1)3.2%

1 77.4%

2 12.9%

3 9.7%

1 77.4%

2 19.4%

3 3.2%

四、調查結果分析

以下逐項分析向各界徵詢之問卷調查結果

(一) 確定課題定義及討論範圍。

徵 詢 對 「 以 建 築 空 間 設 計 、 使 用 、 管理制 度達成預防犯 罪目 的架構圖」看 法。調查 結果顯示 :多 數受訪單 位皆無 補 充意見 或認為完善,多能接受本研 究研 提以建 築空間設計 、 使用、管理階段達成預防犯罪目的之分析架構。

(二) 編製「建築物預防犯罪安全設計參考手冊」及「既 有建築物預防犯罪安全改善手冊」之必要性 徵詢問題三、手冊應從設計 階段(空間規劃設計)、使 用 階 段(設 備設置改 善)、或 管 理 階段(人的管 理)著手。

調查結果顯示:有 41%的受訪 者 認 為 首 重 設 計 階 段 的 空 間 規 劃,其次為使用階段的設備設置改善佔 27.8%居次,有 31.2%

受訪者認為管 理階段較為重要。顯 見從 空 間 規 劃 之 初 的 設 計 階段 最受重視 。因此, 編製相關 參 考 手 冊 有 其 必 要 性 及 迫切 性。

再者,前述法 令歸 屬 應 朝 向 「 三 者 合 一 」 或 是 「 三 者 各 自分立」?調查結果顯示:認為應採三者合一者佔 80.64%為 最 高 , 認 為 應 三 者 各 自 分 立 者 佔 9.67% , 認 為 其 他 者 佔 9.67%。因此,三者合一而非單獨立法仍是多數者的選擇。

徵詢問題七、貴單位認為預 防犯罪設計規範是否會妨礙 空 間 設 計 理 念 ?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有 71% 的 受 訪 單 位 認 為 不 會,29%的受訪單位認為有可能會妨礙空間設計。因此得知,

大部分的受訪單位認為預防犯罪安 全設計手 冊,對 於建築物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徵 詢 問 題六、 是 否 贊 成 將 預 防 犯 罪 空 間 設 置 分 成 「 必 要 設 置 」 及 視 需 要 「 自 由 設 置 」兩種 層 次 ?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贊 成者高達 83.9%,不贊成者為 16.1%。顯 見在 預 防 犯 罪 空 間 上的分級是有必要的。

再者,何種策 略可 兼 顧 「 預 防 犯 罪 」 防 犯 設 備 不 致於過 度侵 犯 住 戶 之 隱 私 權 ?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認 為 應 建 立對於保全 業 者 ( 或 物 業 管 理 業 者 ) 之 人 員 及 資 料 管 理 監 督 制 度 者 佔 38.8%為最高,認為可透過住戶區分所有人會議,決定「自由 設置」防犯設備之數 量及位置者佔 30.6%,認為應建立「 人 身 安 全 設 計 設 備 或 建 築 組 件 」 認 證 制度, 達 相 關 標 準 者 可 減 少「自由設置」防犯設備之 數量及 位 置 者 佔 30.6%。 由 於 三 問項的差距不大,皆是值得可考量的方式。

徵詢問題五、建築物「預防 犯罪」可能與「居住生活隱 私 」產 生抵 觸時,以 強化人的 管 理 層 級 , 適度減 少 監 視 設 備 之 設 置 密度,是否可 行? 調查結果 顯示: 認為可 行者佔 71%

為最高,認為 不可行 者則佔 25.8%。因此,以管理 手法降 低 居住隱私侵犯權的疑慮,是可嘗試的方向。

(四)對於法令制度面之觀點

徵 詢 問 題 四 、 為 達 成 「 預 防 犯 罪 」 的 目 的 ,若從 法令制 度面 著手 ,何者最 為有效 ?調查 結 果 顯示:認 為應修 訂公寓 大廈管 理條例 、公寓大廈管 理服務人管理 辦 法 者 佔 26.3%為 最高;認為應修訂建築法、技術規 則、並 訂定強制性 設計規 範者 佔 25.5%居次;認 為應推動 縣市政 府預防犯罪 檢測評 估 自治條例(係以警政體系強化監視錄影系統之管理)佔 23.6%

居第三;認為應修訂保全業法及施 行細 則 者 佔 19.2%;認 為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罪功能標準之「人身安全設計設備或建築組件」給予認證,

例如門、窗、電梯等,可行性如何?調查結果顯示:認為可 行者佔 77.4%,認為不可行者佔 19.4%。換言之,若能進一步 建立預防犯罪建材標準,鼓勵廠商研發,是極具潛力的產業 方向。

第五章 預防犯罪空間設計改善機制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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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區公共空間預防犯罪設計準則擬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