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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競爭優勢理論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7 產業發展模式與優勢理論

2.7.2 產業競爭優勢理論

經濟學者 Heckscher 及 Ohlin 於 1920 年提出要素比例理論,其基本的觀念假設在於 各國的技術相等的情形下,產業優勢的條件會決定於土地、勞動力、天然資源與資本等

「生產因素」的差異,每個國家比較自己與其他國家在生產因素的差異後,選擇發展條 件最佳的產業。而以生產因素的比較利益說明貿易形態確實有它直接的說服力,但是在 許多情況下卻無法解釋產業的實際競爭行為,特別是需要精密技術或熟練勞工的產業。

尤以許多如日本、韓國等相對天然資源條件較差的國家,卻能發展出如半導體、汽車等 技術高度精密的產業。因此若單純以靜態的勞力與資本因素解釋便有所困難。

美國的 Bela Balassa 於 1979 提出階段性比較利益理論。他認為傳統理論大多把靜 態的成本效益與生產因素具象化,但沒有考慮到時間的因素,而理論之所以不能解釋技 術密集產業的原因,以長期的觀點來看,技術會不斷的演進變化,且生產因素可以在國 家之間移動。而國家隨著經濟發展過程,新的產品、生產流程與市場的變化都會促使產 業優勢的形態改變。因此在研究產業發展模式時便不能只考慮靜態的比較利益法則,而 須考慮到技術差異與時間等動態理論觀念。

Porter(1990)在經過分析研究許多國家的產業之後,認為產業的發展有特定因素。不 同的因素相互影響造成產業多變的形態。因此他提出一個細部分析架構來比較且解釋產 業在不同國家的發展情形,此一觀念性架構將產業發展的基本因素分為六個主要部份:

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與支援產業、企業策略結構與競爭對手、機會以及政府(如 圖 2-10 )。

生產要素:

主要為國家在特定產業競爭中有關生產方面的表現,如人力資源、自然資源、

知識資源、資本資源與基本建設等優劣條件。

需求條件:

主要為本國市場對該項產業所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需求。

相關產業和支援產業的表現:

主要指相關產業與上游產業是否有競爭力。

企業的策略、結構與競爭對手:

主要為在產業內企業的組織與管理形態,以及市場競爭的情形。

機會:

某些特定的條件出現會改變國家的競爭優勢與產業環境。如基礎科技的創新、

全球金融市場或匯率的重大變化、生產成本突然提高與戰爭。

政府:

政府透過政策工具與手段會改變產業的競爭環境與條件,如政府的補 貼政策 會影響到生產因素、金融市場的規範或稅制會影響到企業的結構。而產業的發展也 會帶動政府的投資意願與態度。因此在分析政府的政策時必須參考其他條件的情 況。

圖 2-10 鑽石結構模式

資料來源:Porter, M.E. (1990),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Free Press, New York: Free Press.

在此模式中,Porter 強調產業的優勢在於基本條件的互相影響,藉由這些關鍵條件,

可以評估產業環境的變化與改變的效果。因此配合國家的特有資源條件與優勢,並經分 析及評估,可以提供有用的資料,促使政府制定、執行、控制與規劃最有利於企業的相 關政策。

企業策略 企業結構 競爭程度

相關與支援性產 業

生產要素 需求條件

機會

政府

雖然 Porter 提供觀念架構來分析產業如何達到競爭優勢,但是並沒有解釋為何在相 似的方式與條件下,有些國家的產業仍無法達到優勢,近來的學者研究則加以擴充,認 為每個國家的總體經濟環境、社會與政治的歷史背景、社會的價值觀也會影響到產業的 競爭優勢。因此 Kotler(1997)再補充提出產業發展因素模式(如圖 2-11),此結構主要分五 部份:政府領導、國家文化、態度與價值、國家的生產因素條件、國家的社會聚合力、

資料來源:Kotler, P., Jatusripitak, S., and Maesincee, S. (1997). The Marketing of Nations: A Strategic Approach to Building National Wealth. New York: Fre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