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丹津‧葩默之時代背景及其生平
第一節 當代佛教在英國之發展
《雪洞—丹津葩默悟道歷程》48的作者,維琪‧麥肯49基(Vicki Mackenzie),為 誕生於英國,成長於澳洲並復至英國工作的西方女士。作為一位在佛法上追尋開 悟的女性,曾在她的著作《雪洞》一書中如此陳述:
我剛開始探討佛教,喇嘛們坐在高聳的錦緞寶座上告訴我們,所 有人(不分男女)都擁有開悟的種子。……喇嘛們累生累世不斷地 勤勉修行,如果我們走上這條道路,終將獲得珍貴的成果。
這些都是理論罷了。事實上,傑出的女性靈修人物在世界上寥寥 可數。是的,圖片上有許多女身的佛陀,……但是,我們到何處 去尋找活生生的例子?我愈尋找,愈找不到女性在靈修領域中的 前景。教導我們佛法的喇嘛都是男性,……那些得到認證、受敬
48 後文述及,均略以《雪洞》表示。
49 生於194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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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的轉世喇嘛都是男性;寺院中與各派系的出家群眾都是男性;
那些前來西方啟發熱切求法者的上師們都是男性。女性在這其中 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公平地說,不只藏傳佛教中充滿了男性,
日本、泰國、斯里蘭卡、緬甸等東方國家(可能只有臺灣較好),
都是如此。甚至我所生長的家鄉,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女 性要到何處去尋覓做為楷模的女上師?女性的靈性是什麼狀態?
我們沒有概念。除了佛陀曾經告訴我們,女性可以爬升心靈進化 的階梯獲得證悟,我們缺乏女性獲得開悟的確實證據。對於那些 坐在喇嘛腳下熱切尋道的女性修行者而言,這實在是十分沮喪的 事情。50
短短的一段文字,深刻的描繪出一位誕生成長於西方文化中的女性,對於尋求學 習佛法上的女性導引者的渴望與失望。筆者欲以這段敘述,為當代佛教在英國發 展之樣貌粗繪輪廓,接著再分由下面三個角度做進一步的說明。
一、 佛教在歐洲
因本節主要探討佛教在英國之發展,故而本段之討論以佛教於當代歐洲之發 展為主,做為瞭解佛教於英國發展情形之前導。
依據普慈的研究51,佛教傳入歐洲,遠在基督教發軔前。甚且根據「密教律」
中的古舊記載,耶穌自己就曾研究佛理。當時佛陀與耶穌兩種道理混合於基督教 早期教堂中。但在西元五至九世紀間,基督教教堂的許多規矩,在集中教會中央 權力的目的下,被教堂會議陸續改變,因而摒除了佛教的道理,從此佛教漸漸失 傳於歐洲,而約至十九世紀佛教才重新傳入歐洲。鄭金德分析近代佛教產生於歐 洲的因素,略分為五52。其一乃因殖民政策的需要,為利於對亞洲殖民地的統治,
而欲瞭解當地文化,而亞洲國家以信奉佛教居多,故而開始研究佛教。其二則為
50 維琪‧麥肯基 2001,頁 22-24。
51 普慈 1978。頁 1-2。
52 鄭金德 1984,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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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運動的影響。因宗教及語言學等相關的學術研究,帶動了學者對印度學的興 趣,並進一步接觸了佛教思想文化的領域,其迥異於基督教觀點的部份,引起歐 洲思想界研究之興趣。其三,因基督教傳教師為積極向亞洲傳佈基督福音,必須 學會亞洲地區的語言文化,而引發了東方學及其文化主幹—佛教的研究。其四則 為亞洲佛教法師的的主動傳法。如錫蘭的「摩訶菩提學會」(Maha Bodhi Society) 曾有計劃的傳播佛法,影響極大;紐約「靈智學會」(Theosophical Society)向外推 動 並 宣 揚 佛 教 教 義 ; 德 籍 格 敏 達 (Anagarika Govinda)組 織 「 彌 勒 曼 達 拉 」 (Arya Maitreya Mandala),發揚西藏佛教的密宗原理,它為西藏佛教傳入歐洲(以英、德 兩國為尤)做了急先鋒,在歐洲為大乘佛教做了鋪路的工作;而日本禪師鈴木大拙
53,從東洋帶來了禪宗,深切震撼歐美知識階層。第五則是歐洲當地熱心人士的提 倡。如「英國佛教會」、「德國佛教會」(German Buddhist Union)所發揮的帶頭作 用等,其力量更為根深蒂固。
至於傳入後的發展情形,於十九世紀末葉,甫再傳入的佛教,初時主要仍為 歐西學者的研究對象,並未普及。經過歐洲一群學者將佛教經典譯為西文之後,
漸次普及,至今方成西方人欣然接受且生氣蓬勃之宗教54。由此我們可得知,佛教 興盛於歐洲,實為近百年來之事。
二、 佛教在英國
佛教在英國的發展,承接其於歐洲的背景,故有相似的發展程序。如前段所 述,歐洲人因殖民而接觸東方文化及其主軸之宗教文化,為求瞭解而做深入的研 究,於是自然會進入到著手佛教經典翻譯的工作。在英國的發展亦如是。之後,
阿諾德意(Sir E Arnold)於 1879 年出版的詩作,「亞洲之光」(The light of Asia),
歌誦佛陀的一生成就55,大幅提升了英語世界對佛教的認識與研究興趣。但整體發 展趨勢,在十九世紀末,仍侷限於小部份學者的學術研究,一般民眾對佛教仍相
53 D.T.Suzuki,1870-1966。
54 無慧 1978,頁 13,18。
55 鄭金德 1984,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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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陌生。56
從二十世紀開始,佛教在英國傳播發展的情勢漸漸轉變。1906 年傑克遜(R.F Jackson)開始在海德公園(Hyde Park)公開演講佛教,並經營書店,出售佛教相關書 籍;1902 年貝尼特(Allan Benett)至緬甸出家為僧,法名彌勒(Ananda Me-tteyya),
後於 1908 年返英傳教;彌勒繼之與戴維茲57合作「佛教評論」(The Buddhist Review) 刊物,宗旨在轉學術上的佛教為生活化、動態的佛教,希望賦予佛教新生命。1924 年韓福瑞(Chrismas Humphreys)創立「佛教協會」58迄今,對英國佛教界貢獻極大。
1926 年錫蘭籍的達摩波羅(Anagarika Dharmapala)創立「英國摩訶菩提學會」(British Maha Bodhi Society),以健全的組織有計劃地傳播佛法,直至二次世界大戰時結 束,後於 1954 年以「倫敦佛教精舍」(London Buddhist Vihara)的名義,重建僧團 組織,繼續達摩波羅未竟的遺志。二十世紀下半場,大乘藏傳佛教系統更以後來 居上的姿態出現在英國,而日本佛教「禪宗」(以曹洞宗為尤)、「淨土真宗」、「真 言宗」、「日蓮宗」等亦陸續進場並積極經營及宣教。另如牛津、劍橋等多所知 名大學,宗教相關系所中,均設有佛教組別及相關課程,我們可明確看出佛教於 英國之發展,日益普及興盛的情形59。
因本節討論之丹津‧葩默所選擇之修道系統為藏傳佛教,故而於此另簡要說 明西藏佛教於英國發展之情形。
1959 年中共侵入西藏,迫使達賴喇嘛及其他修行高深的喇嘛逃出西藏,這些 喇嘛先至印度,後部份轉向西方傳播西藏佛法,其中部份即曾從丹津‧葩默學習 英語。但限於英國移民法規,英國政府只收留約五十位喇嘛至英國定居。這些喇 嘛人數雖少,多積極而專注於宗教活動,故而使西藏佛教於英呈現「後來居上」
之姿。然這些喇嘛所陸續創辦的各派中心,均在 1964 年之後60,也就是丹津‧葩
56 鄭金德 1984,頁 6。
57 1881 年戴維茲教授(Prof. Rhys Davids)創立「巴利文經典學會」(Pali Text Society)迄今百年餘,
對巴利文佛經的翻譯,可說是具有權威性,受到世界佛教學者高度的評價。
58 此協會即為丹津‧葩默於1961 年自我認定為佛教徒之後,於最初接觸的佛教團體。該會至今仍 十分活躍,並有專屬網站:http://www.thebuddhistsociety.org/index.html
59 鄭金德 1984,頁 6。
60 列舉如當時較重要的西藏佛教中心:「噶舉派三耶林西藏佛教坐禪中心」(Kagyu Samye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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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離英赴印展開她的尋道之旅之後,故而西藏佛教後來在英國的蓬勃發展,並非 真正助益當時求師及求道若渴的丹津‧葩默的訊息資源,反為初期發展的少數佛 教資訊,即已建構並趨動了她內在追尋佛法與覺悟的目標,並前往印度尋找那位 將一路帶領她前進的上師。
三、 西方女性的社會地位
在瞭解丹津‧葩默所成長生活的環境,其中佛教之發展背景後,此段筆者想 簡單說明在當時的英國,女性的社會地位,以助於我們更清楚的瞭解其成長所在 的社會文化背景,如何影響她的所知所遇與抉擇。
依據 Robert B. Shoemaker 的研究,就近代的英國而言,從中世紀來所確立的 女性社會地位並未改變,即女性天生較男性低下,男性應對女性加以管束61。而在 英國,這樣一種父權制的觀點,有兩大理論支柱:其一來自於聖經教義,認為夏 娃是由亞當的肋骨所變,而正是夏娃的過失為人類帶來無法消除的災難。其二乃 所謂的生理學證據。因當時的醫學證據似乎表明,女性天生在心理與生理上都比 男人要弱,正是這種與生俱來的不完善,使女性必須被嚴加管束,否則會為自己 及他人帶來麻煩62。依據王萍的研究,此一觀點對於鞏固男性於早期近代史中的統 治地位及確立英國女性的負面形象,起了重要作用。63
然隨著經濟的發展,尤其是英國社會結構所發生的相應變化,上升中的士紳 階 層 為 鞏 固 並 進 一 步 加 強 自 己 的 地 位 , 使 得 男 性 提 出 新 的 " 雙 重 領 域 " (separate spheres)的意識型態",強調"男主外,女主內"。過去被視為道德低下的女性,
此時被認為天生便有道德上的崇高性,因此她們將成為擔負起維持家庭乃至整個 社會高尚道德水準的"女神"64。此種正面形象自 18 世紀後期起逐漸形成、發展,
Tibetan Center),創於 1967 年;「康藏之家」(Kham Tibetan House)成立於 1973 年;「文殊師利佛學 院」(Manjushri Institute)成立於 1976 年;蓮花生佛法中心(Dzogchen Orgyen Cho Ling)成立於 1977 年;而薩迦派佛法中心(Thinley Rinchen Ling)創立於 1977 年等。
61 Robert B. Shoemaker, 1998,pp.17-18。
62 Anthony Fletcher, 1999, p.17。
63 王萍 2005,頁 16。
64 Ellen Jordan,1999, P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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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19 世紀初達到頂峰。雖則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得到肯定,但能力範圍也被囿限 於家庭。她們被冠以"天使"的名號,卻只是被關在籠子裡的天使;她們不僅沒 有 在 社 會 中 發 揮 自 己 能 力 的 權 利 , 甚 至 連 基 本 的 財 產 及 人 身 權 利 都 無 法 得 到 保 障,更談不上政治權利了。即使上述附屬男性之地位,仍在延續,必竟由負面轉 向正面的女性形象,為女性未來的進一步解放提供了機遇。65也就是,在積極面,
它成為婦女提高自身地位並開闊個人視野的重要跳板。天使形象肯定了女性精神 與道德的崇高,女性以此而有了充分的理由,將這種崇高帶給更多的人,甚至擴 大她們影響力的範圍自家庭而至整個社會,乃至全人類。於是,在實際的行動上,
它成為婦女提高自身地位並開闊個人視野的重要跳板。天使形象肯定了女性精神 與道德的崇高,女性以此而有了充分的理由,將這種崇高帶給更多的人,甚至擴 大她們影響力的範圍自家庭而至整個社會,乃至全人類。於是,在實際的行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