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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科技教父神話? B 肝疫苗、先進國廠商、中央地方角力

第一節 發展方向

趨勢專家艾文·托佛勒(Alvin Toffler)在 1980 年出版《第三波浪潮(The Third Wave)》25,其宣告了後工業時代的來臨26。在該書當中,生物科技被認為是後工 業時代當中的重要產業(圖 7)(艾文‧托佛勒 1980)。

25 托佛勒的浪潮理論認為,第一波浪潮是新石器革命,從狩獵漁撈進入農業社會。第二波浪潮是 工業革命,由核心家庭、工廠、大量生產消費為主幹的社會。第三波是資訊革命,已開發國家從 工業社會進入後工業社會;而托佛勒也用了資訊社會、知識經濟等詞彙來描述。資料來源: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Third_Wave_(Toffler_book)

(擷取日期:2018.10.22)

26 資料來源:

https://udndata.com/ndapp/Story?no=1&page=1&udndbid=udndata&SearchString=pc2qq6zsp94rpOm0w T49MTk1MTEyMzErpOm0wTw9MjAxNzEyMzErs%2FinTz3BcKZYs%2Fh8uGfA2aTps%2Fh8wXC mWLHfs%2Fg%3D&sharepage=20&select=0&kind=2&article_date=1980-09-08&news_id=106456507

(擷取日期: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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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7 第三波浪潮。

(資料來源:艾文·托佛勒,1980。)

知識經濟產業與過去製造業的不同在於獲利模式。知識經濟產業來自於法律 允許的市場壟斷;而製造業在於生產過程當中的附加價值。由於知識經濟產業,

如資通訊軟體、文化創意、生物科技產業等,具有重研發、創新而生產成本極低 的特性,造成容易盜版、複製的現象。因此國家透過專利權法來保障,以刺激研 發、創新活動(吳忠勳等人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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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壟斷帶來的高附加價值特性,引起了先進工業國的注意。1980 年代,美 國、法國、日本、英國等27紛紛投入知識經濟產業,而生物科技是其中一環,尤其 基因剪輯、遺傳工程等相關應用,例如干擾素、賀爾蒙、胰島素等(新聞周刊 1981)。 因此,本研究將先從國際的生物科技進程開始探討,進而談論臺灣如何追趕生物 科技產業。

國際的生物科技進程

生物科技的起源與生物學的發展息息相關。在官方的報告書當中,以細胞生 物學、分子生物學的發展作為開端。而分子生物學的開端以 1953 年華生與克里克 在❮自然 (Nature)❯上提出 DNA 雙股螺旋結構圖(林天送 2009, 陳定信 2003, Golden 1981)。

而分子生物學的產業化商機約起於 1970 年代末至 1980 年代初期,時代雜誌 (Golden 1981)以“Shaping Life in the Lab the Genetic Engineering”為題,報導美國基 因工程的商業熱潮。基因剪輯技術被視為是基因工程下重要的關鍵技術,或以魏 斯曼使用細菌成功生產人類干擾素以對抗病毒為里程碑,而相關技術也如雨後春 筍般的問世。

而生物科技產業化,也有政治、社會的面向。以美國為例,法律上 Diamond v Chakrabarty(DvC)法案28通過對專利權的影響。1980 年代 Chakrabarty 在美國奇異公 司上班時,成功發明出嗜油的細菌(原油分解)。而當時引起法律的討論,最終 被認為「只要在太陽底下的人造物都可以申請」,這個法案尤其在生技領域造成 巨大的影響,生技領域的專利大量有效化,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27 報導當中提到日本的三菱化學、法國的隆浦龍化學公司、西德赫司特化學公司、英國卜內門化 學公司等公司。

28 資料來源:http://www3.hbmsp.sipa.gov.tw/itri/tw/images/NewsList1020905_03.htm(擷取日期:

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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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CAFC)也成為專利案的最高法院,然而針 對專利的討論,應該是國會的責任而非司法部門(Birch 2006)。

這個 DvC 法案與 CAFC 的定位,使得美國專利制度大改變,這樣的變革與聯 邦最高法院在 1966 年的判例有所衝突。當時強調在科學研究領域不可申請專利的 用途。直到 1995 年修正,連生產的過程也能夠當作產品的一部份,進而申請專利。

而 CAFC 更要求研究工具與中間過程都必須被納入 101 法案29底下。

相較於美國政府傾向以制度環境保護的作法,日本通產省更積極扶植產業。

日本作為後發者的追趕,與先進國家策略不同。傅高義(Ezra Vogel)的《日本第一:

對美國的啟示》30是一個經典的案例。在生物科技產業當中,日本通產省更積極向 國際藥廠尋求技術授權、簽署合作協議等(美國商業周刊 1982)。

臺灣的生物科技進程

臺灣在 1970 年代的十大建設後,面臨產業轉型升級的挑戰。臺灣生物科技產 業的浪潮,起源於 1978 年的《科學技術發展方案》(附件 2)。當時的行政院院 長孫運璿以及科技政委李國鼎召開了行政院科技會議,聘請了當時海內外知名的 科學家、企業家31,將能源、材料、資訊與生產自動化列為產業政策主軸。1982 年,由行政院國科會的「遺傳工程研討會」結束後,在當時的中研院院長錢思亮、

政務委員李國鼎的推動下,將生物科技、光電科技、食品科技及 B 型肝炎防治列 入,成為八大產業(聯合報 1982, 聯合報 2016, 行政院科技會報 2018)。

29 http://enpan.blogspot.tw/2014/06/101-2014-guidance.html(擷取日期:2017.07.27)

30 資料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Ezra_Vogel(擷取日期:2018.10.25)

31 民國 68 年召開第一屆行政院科技會議。首屆科技顧問包括海格第(曾任美國總統科學顧問的美 國德州儀器公司總裁、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賽馳(曾任美國國家科學院院長、美國總統科學 顧問、美國洛克菲勒大學校長)、葛斯道(美國陶氏化學公司董事長)、賓納德(紐約大學醫學 院院長)、馬丁(伊利諾理工學院院長)等五人,以海格第為首席顧問。資料來源:

http://www.bost.ey.gov.tw/cp.aspx?n=15F9C17AD897B71A(擷取日期: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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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遺傳工程與生物科技是劃上等號的。遺傳工程研討會由中研院王光燦博 士擔任主席,內容大致分四大項:遺傳工程的基本技術、基因的移殖、基因的表 現和遺傳工程的潛力。而應用層次上,分別就醫藥、農業、食品、工業、能源與 生質、污染處理等方向討論,由聯合工業研究所俞培新博士擔任主席(經濟日報 1982a)。

然而,眾多產業之中為何生物科技得以備受矚目?第一、這與當時技術官僚 對臺灣發展利基的理解有關。李國鼎在會議後表示:「臺灣地狹人稠,缺乏能源 礦產,只有人力資源。遺傳工程及其所帶動的微生物工業正合我國情況,而且污 染最輕、增加價值最高。在這最新科技方面,我國落後不多,可能迎頭趕上,不 像其他尖端科技只能急起直追。(經濟日報 1982b)」

生物科技重人力資本的特性,吸引了技術官僚的注意。相較於鋼鐵、石化較 仰仗天然資源的產業,生物科技著重研發、技術。相較於重工業,生物科技被認 為是較為環境友善的產業。雖然並非沒有污染,但生物科技產業是相較為好管理 的(吳忠勳等人 2018)。而技術落差問題其實是被嚴重低估的,本研究將在後續 章節指出技術學習的失敗。

第二、這與臺灣當時的醫療衛生需求有關。許須美(1998)指出臺灣是全球 B 型肝炎(hepatitis B)高感染地區之一,當時約 15%~20%的國民為 B 型肝炎帶原者。

而 B 肝慢性帶原者造成之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細胞癌每年又造成六、七千人死 亡,在國人十大死因之中,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為第六位,癌症為第一位。因此,

肝炎防治有迫切的需求。

而藉由生物科技來防治 B 型肝炎被認為是明日之星。李國鼎在會議後提到:

「目前最高期望是以遺傳工程的技術,發展更安全而低成本的 B 型肝炎新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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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的目標,在進行此海內外團隊研究經驗,建立一個適宜作尖端研究的環境、

制度與合作精神。(經濟日報 1982b)」

為何 B 型肝炎疫苗被認為是目標?由於臺灣盛行率高,且藥物治療的費用昂 貴,因此預防勝於治療是最重要的。而傳染途徑當中,母子垂直傳染的途徑是最 重的一環,表面抗原陽性母親的新生兒有 40%~50%感染成為帶原者(許須美 1998)。透過疫苗來做到世代預防,被認為是可行的手段。臺灣政府遂開始構想 自行生產 B 型肝炎疫苗,一方面可對抗肝炎;另一方面可透過進口替代扶植生物 科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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