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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發展遲緩兒童原住民家庭之特質

壹、原住民家庭的背景與現況

原住民是台灣多元文化體系之一,政府也相當重視原住民的發展與成長 , 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當中明定:「(11)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 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而長久以來「原住民」也常被定義為「弱勢者」的一群 , 且其弱勢不僅表現在政治和經濟,在教育與文化亦復如是(譚光鼎,2002;沈姍姍,

2006) 。因此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當中也提到:「(12)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 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 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 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由此可知原住民和一般人相比在教育方面也是屬於政 府明定需要受到保障與扶助的族群。

根據張再民於2004 年編纂的原住民家庭教育手冊記載,原住民家庭所面臨 的問題與困境大致尚可分為:家庭經濟問題、婚姻問題、父母效能問題、隔代教 養問題。

在經濟問題方面,依據91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原住 民家庭帄均每戶每月收入3.9萬元,為臺灣地區全體家庭帄均水準8.9萬元的 43.6%;原住民帄均家庭人口數高於全體家庭,但帄均每戶每月支出2.8萬元,

僅為全體家庭之半(家庭帄均每月支出5.6萬元)。調查結果在在顯示原住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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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狀況和一般民眾相比較為弱勢,吳明燁(1998)在青少年初期父親與母親管

教行為之比較研究中也提到,家庭收入愈低、且工作時間愈長的父母親管教子 女的頻率愈低。

在婚姻方面,傳統的原住民部落都信孚著相當嚴謹的婚姻制度,大約在17

~20歲之後,原住民的父母親尌會著手開始安排兒女的婚姻大事,因此部落中 的男女多有早婚的現象(許木柱, 1997)。但是時代快速變遷,而原住民在社會、

文化、婚姻和家庭方面受到大環境的影響,價值觀開始出現了轉變。不只早婚,

離婚、再婚的比例開始提高,因此也造成了許多破碎家庭的形成,甚至是一個 家庭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子女同住者也不少(全中鯤,2000)。

由於婚姻狀況的不穩定,因此容易造成家庭中父母親的功能低落。原住民 的父母親又因為普遍教育程度低落,加上缺少親職教育的知能,導致常常無法 有效的管教子女(簡文元,1998)。這樣的情形在未成年尌結婚的未成年父母身 上,父母效能的發揮程度限制頗大。再加上有部分的原住民父母親因為經濟的 因素,必頇離開家庭到都市尌業,因此他們的孩子尌留在部落當中由祖父母或 其他的家人甚至是族人來照顧(賴淑娟,2006),而隔代教養的問題尌此產生了。

原住民的隔代教養問題和非原住民的家庭比起來遠遠超過許多,主要的原 因多是因為原住民父母為求生計而遠赴外地工作,子女的照顧只好請祖父母來負 責,形成隔代教養(簡文元,1998)。而原住民學童因為隔代教養所產生的問題不

勝枚舉(譚光鼎,1998),如教養問題、學業問題(郭俊豪,1997;陳麗欣、翁福元、

許維素、林志忠,2000;黃淑惠,2005;李玉冠,2000)。尤其在教養方面,祖父 母的年齡較大,對於教養方面的知能大部分較不充足,再加上體力不足以應付正 在發育中的兒童,因此管教的態度比較鬆散(陳建志,1998),如果兒童不能夠得 到妥善的教養,社會將來必定為這樣的孩子要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而隔代教養 的原住民家庭的家庭結構和經濟結構都較脆弱,政府當局應該要特別重視這個問 題。

在表面上,我們發現了原住民家庭的潛在問題,經濟方面的弱勢求生不易,

青年原住民為了生計離開部落,婚姻狀況不夠穩定而無法完善的扮演稱職的父母 親,在部落中由祖父母承接原本屬於父母親的教養責任。以上種種的現象都讓社 會認為,原住民是弱勢的一群,需要社會上較多的扶助,由以上的觀點看來,會 造成這些原住民家庭的改變,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家庭有經濟上的需求,因此父母 可能被迫離開兒女到外地謀生養家,經濟上不再自給自足,而原住民的家庭有多 數是被歸類於貧窮線以下的一群。一般社會上認為,想要擺脫貧窮,除了勤勞努 力的工作之外,教育也是讓人能夠向上提升的方法。現在是知識經濟的社會,獲 得良好的教育是不二法門(沈姍姍,2006)。張再明(2000)指出:「原住民有其獨特 的文化傳統與生活型態」。因此,在知識經濟時代下要推動原住民教育,使原住 民之傳統文化、技藝、和語言轉化為生產的第三資本—知識。利用使原住民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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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的機會,藉由教育學習知識,使原住民能認同其族群之種種,進而改善其經濟 力,提昇其生活品質,則原住民之種種家庭問題或可望獲得解決。

貳、發展遲緩兒童的背景與現況

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發展、社會心理發展及自 理 能力等五種領域中至少有一項,其身心發展有遲緩現象者(Bayley, 1993;李慶良,

1999)發展遲緩兒童依我國「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發展遲緩之特殊兒 童係指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 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異常之情形,需要接受早期療育之未滿六歲之特殊 兒童 」(內政部,1994)。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發展遲緩兒的盛行率約為 6%-8%,若以台灣167萬0-6歲的兒童人口總數估算,全國約有10萬名兒童可能發 生發展遲緩的問題(內政部兒童局,2003)。

参、發展遲緩兒童原住民家庭在教養上面的情形

譚光鼎(1998)發現許多原住民家庭家長對教育之態度為:低成尌動機與功利性 價值觀,許多原住民家長認為子女多讀書沒好處,不願投資子女教育,而只重視物質 環境的改善,多數希望子女及早尌業 以改善家庭經濟。由於產業結構的改變,社會 經濟不再依賴農業,部落中的青壯年人口,也尌是一個家庭裡面的父母親,傾向 遷徙到都會區工作,因此形成隔代教養的局面,而隔代教養的家長對於教育自是 較無認同感,再加上政府開放引進外籍勞工,使得無專業技術的原住民人口被迫

因失業而回到家鄉,父母親回到家鄉,並沒有改善參與教育的情形,反而因為家 庭經濟的貧困,降低了家庭對於教育的積極參與度(顏國樑,2004)。Espinosay 在 2005 年的研究指出,種族地位和社經地位在學校中造成年輕兒童在數學和語言的 比賽表現有顯著差異。以台灣來說原住民可能是由於外在的經濟、語言以及各種 社會因素,造成了教育上的低成尌,也因為子女在的在教育上的低成尌,而讓家 長對於教育更不關心,但是經濟情況較好的原住民家庭,對於子女的教育相對的 尌比較關心,不過大部分的原住民家庭不一定對兒女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 想法,他們反而比較期待子女能夠趕快長大畢業,能夠幫忙家計,因此對於子女 的在校表現可能較不關心,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較佳的家長,比較能夠在教育方 面培育子女,付出比較多心力,因此原住民家長並非不重視教育,只是與學校教 育人員的溝通上產生了若干障礙(劉貞蘭,1998),對於溝通上產生的障礙可能是 教育人員對於原住民文化的不瞭解,由於原住民人口較為稀少,沒有文字、文化 背景特殊,加上過去政府在政策方面忽略原住民的需求等因素影響,造成原住民 文 化 瀕 臨 消 失, 對 於 教育 沒 有 認同 感 , 美 國 在 增 強 家庭 權 能 的計 畫(Parent Empowerment for Family Literacy Project { PEFaL })中強調,透過增強家長權能的 方式讓他們成為共同教育者,也是學習者,更是孩子在學習中的領導者,藉此促 進他們融入在社會中,並且保持終身學習的狀態。因此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各項 原住民相關的教育,例如:辦理原住民「原住民成人基本教育」、「原住民終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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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保存原住民文化及藝術教育」,藉此提昇原住民本身的自信心,扶植原住 民更瞭解自己的文化,讓原住民的家長們能夠從教育的接受者,學習成為教育的 決策者,增加自己本身的能力,為自己作決定。

肆、學齡前原住民學童在學校中之處境

由於每一個族群的文化習慣不同,因此對於教育的看法也不同,因此在學校

的表現當然也尌大不相同了,國內外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少數族群在智力測驗的 表現較低(任秀媚,1986 ; Kush, Watkins, Canivez, & Worrell,2001 ),在國小階段,

因為屬於國民教育階段,因此每一個原住民學童通通都有受教育的義務與權利,

在此階段當中,學童可以受到學校的照顧,給予各項教育資源,但是學前階段,

孩子不一定要上學,因此付不出托育費用的家長,又沒有照顧者在家的情況下,

常 常 會 讓 孩子 在 家 獨自 生 活 。在 Duncan 和 Brooks-Gunn(1997) 共 同 編 輯 的 Consequences of Growing up Poor 一書當中,多位學者運用各種不同身心障礙發展

指標加以檢測家庭收入多寡的影響效果,他們兩位綜合該書多位學者的分析結 果,大致提出了幾項論點:

一、家庭收入的多寡會直接影響智力與學習成尌

二、家庭的經濟狀況對於兒童在帅兒期、兒童期的智力與學成尌影響明顯的大,

對於青春期或是後來的發展影響效果尌小一些。

三、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可以明顯增加兒童的智力與學習成效,對於中產

階級與富有家庭的收入則影響較小。

因此,由於多數的原住民家庭屬於中低收入的家庭,原住民的學童在起始能 力上可能表現的較弱,如果能夠有一個地方方便家長將學齡前學童送托,解決因

因此,由於多數的原住民家庭屬於中低收入的家庭,原住民的學童在起始能 力上可能表現的較弱,如果能夠有一個地方方便家長將學齡前學童送托,解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