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監視理論與技術的演變
第二節 監視社會的新進展
第一項 雙面性與資訊國家的圓形監獄
近代監視社會的發展強調「雙面性」,亦即照護與控制(care and control)的同 時存在。從民族國家的發展來看,政府確保執政的社會正當性便來自於社會照 護與社會控制這兩個方面。而這兩個領域皆與監視技術相關,可以說是監視技 術的一體兩面97。就社會福利領域而言,福利國家導向下的政府必須收集詳盡 的資訊,並且根據人民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待遇,同時國家獲得的資訊也透過 反饋給民眾的過程使民眾瞭解其在社會體系中的位置,並且進而影響個人人格 形成的過程。這點可能帶來的疑問,在前述監視的歷史之中已經提及,實例則 有澳洲政府所採取的基本卡政策對低收入戶群體之福利津貼分配使用進行監 視,或者醫療機關對於病人的病歷進行共享以確保醫療安全等。另一個領域的 問題,則是藉由對與個體的辨識以及人格資料的更精確掌握,加強社會控制的 實施與達成。不論採取以視線承載權力的方式或者是行政權結合監視技術的手 法,其皆象徵著對於人民的限制。在雙面性特徵之下,監視技術同時具有能夠 用以限制人民權利及保護人民權利的能力,端看其使用在何種系統之中,系統 的管理者又如何創設系統。
前已述及,若從 Foucault 所提及的意象出發98,監視構造的存在最終目標 仍是改變個體的自我決定,使其在意識到視線存在的情況下對於自我的決定做 出變更。此一過程經過變形之後,成為某些國家用以促使人民自我審查的工 具,亦即讓每個人的心中產生一個小警總,並且揣摩上意,依循警總可能的(但 其實未必需要政府直接發出的)命令行事。這個過程在前述中國大陸政府針對新 疆人民的控制之中可以被觀察到,在中國大陸網路使用上針對特定敏感詞彙、
圖片、歷史事件的封鎖以及網站自我審查的達成之中也可以被觀察到。在此觀 察的角度之下,現代監視的機制仍有部分符合 Foucault 的圓形監獄模型,即透 過提醒被觀看者目光的存在,促使被觀看者的自我決定改變。但有所差異的地 方是監視目光構成的方式以及來源。在 Foucault 提出的模型之中,看守塔是單 一的、中心的,看守視線的存在則是曖昧不清、僅僅是潛在可能性的狀態。但
97 董娟娟,前揭註 54,頁 119。
98 需要注意的是,圓形監獄的結構模型在資訊社會化以及資訊化人格等領域將會產生變形。此
時對資訊化的個體來說,存在的不是視線,而是對數據的掃描、穿透。個體此時不會被結構所 束縛,但卻會隨著個體與系統介面進行的接觸,持續地被掃描並且留存檔案。例如病歷的更 新、戶籍制度登記、銀行交易紀錄、電子支付履歷、國境進出紀錄、網頁瀏覽歷程等。以介面 進行的掃描與對人格檔案的穿透取代了視線的建置。
在近代監視機制的發展之下,看守視線的存在是確實而持續、分散而交錯,在 現實空間中能化為實質,在虛擬空間中則穿透過個體。這點與圓形監獄不同。
同時監視目光的來源不再僅有單一的看守塔,監視的對象也不需要被聚集在特 定的構造之中,兩者皆是分散的、錯雜的存在,甚至許多監視的對象會自願的 與部分監視目光相連結,而未必需要動用到結構設計或是強制力來將個體納入 其中。當然在特定的監視場域之中,與圓形監獄相同的場域結構仍然存在,而 結構與空間設計以及強制力也仍然是監視或者資訊收集的重要手段。例如政府 針對國民的身分證發放、國境管理的生體特徵(指紋)收集、建築與環境的監視 設計等等。但監視社會的發展已然再更往前一步,轉向數據的調控、資料庫的 編碼、演算法的建立等領域中,並且持續的數據化、自動化、整合化。在此的 重點是數據化資料與空間中的實體結構互相結合後所形成的複雜監視場域,其 雖然與現實空間接軌,主要的結構卻潛藏在演算法與資料庫之中而非肉眼可以 直接觀察。
在資訊科技與監視科技的支持之下,現代監視社會並不需要將人放置在圓 形監獄或與其類同的結構之中,只需要在之中加入一座一座的看守塔(監視視線 的來源)即可。這些看守塔無須配置守衛,而可以交由 24 小時全年無休運作的 電腦機器與網路來運行。這樣的看守與圓形監獄不同的是,其並不必然具備全 知的目光,反而有可能比圓形監獄中的看守視線脆弱許多,僅能針對看守塔本 身所預設的特定事項進行資訊的收集。例如單一監視器所能監視的特定範圍、
gps 定位所能追蹤的單一位置、特定裝置連接網路後所進行的瀏覽紀錄、特定 通訊軟體中留下的訊息等等。單一的看守塔看顧的範圍有限,但大量設置的成 本並不高。例如從本文前述及之英國監視器設置數量、我國監視器設置之狀況 看來,甚至連地方自治團體皆能夠承擔。同時這些設置的目的也不再是單一的 統治需要,雖然仍然有部分促進個體的自我關注的因素在其中,更重要的要素 反而是風險控管的達成,而此一目標依照前述社會分類段落的說明,有賴於對 於監視目標更加精確的分類,以及不同監視端點與背後資料庫之間的串連。
另一個不同的點是,對於身處在監視網路之中的個體來說,某種程度上能 夠部分對抗特定類型的看守塔。亦即監視視線的覆蓋並非如同圓形監獄模型所 呈現的無法逃脫之狀況,仍留有部分選擇迴避視線的空間。分散的監視塔代表 個體雖然必然會被某些覆蓋範圍較廣泛的監視塔關注,但能夠選擇不要出現在 其他強制力量較低的監視塔之視線中,因此可以說現代的監視模型是多層次化 的、鬆散卻又綿密的狀態。此一狀態尤其在網路場域之中特別明顯,如同前面 章節提到的,虛擬場域在近代迅速發展使得許多個人資訊的取得在虛擬場域之 中變得十分容易,而資料的再利用、編譯、流通也經常依賴以網路最為基礎的 資訊設備。在此一前提之下,雖然個體經常難以逃脫資料庫的連接,但似乎有 著部份的自行創設監視視線以對他人投以關注之可能性。例如商家自行裝設的
監視攝影器、車輛裝設的行車紀錄器、由網路搜尋達成的人肉搜索等等。但若 要將這些手法當作對抗分類與資料庫蓄積問題之方式,似乎較為無力。
第二項 個體的辨識與區分
第一款 身分識別與資料
在資訊介入監視場域之後,更加精細的身分識別(identification)成為第一要 務。身分識別或者說個體識別是用以指涉我們藉由區別與標記而特定出一個單 一而獨特個體的過程。其中對於個體的辨識,有三種基本的要素99(three basic elements of identity):1.生物特徵之辨識(biometric identity):為專屬個人之特 性,如指紋、聲音、虹膜、面貌、DNA、掌形、散熱(heat radiation)等,其 中以指紋最為方便使用;2.因出生被賦予之辨識(attributed identity)如全名、
出生地點或時間、父母姓名及地址等;3.經歷之辨識(biographical identity)在 生命經歷中逐步建立,包括在人生活中發生之事件及人與社會之互動,如出生 之登記、學歷、選民登記名冊、給付之申請及納稅紀錄、工作之經歷、婚姻之 註冊,財產之抵押及所有權、保險單;與銀行、債權人、公用事業及政府機關 之往來等。在身分識別的需求之下,實存的個體如果欲進行社會生活,皆必須 將自身的以上幾種要素,或多或少的提供給不同的系統。此一過程雖然由於人 類之感官與社會組成方式,而屬於社會生活的必然。但正如同本文於介面之監 視以及監視聚合體章節部分所提及的論述,這些數據化的要素組成的虛擬人格 與實存個體之間,存在著無法避免的分裂100。
監視技術的發展,同時帶來大量資訊的累積。除了個人資料以外,由電腦 系統控制的監視器所留下的影像、國家針對交通狀況的資料收集、網路服務提 供者對網路使用情況的收集等等,這些資料無時無刻的產生並且被收集。此一 情況為近年盛行的大數據分析提供了良好的使用環境,在監視技術與資訊科技
99 整理自釋字 603 號解釋余雪明大法官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603 號抄本,頁 97。
100 若從偏向哲學的觀點來看,自從人類逐漸發展出個體意識以來,對於其他個體的認識其實本
來便存在著此一割裂的情況。個人眼中的他人,未必能符合他人對自我的認識。甚至個體對自 我的認識,也未必能符合自我的潛意識。從此一邏輯出發,既然同樣都會受到分裂問題的影 響,資訊人格之分裂似乎與現實狀況無甚區別。但本文認為,資訊人格分裂之問題較現實認識 之偏差問題來說更為嚴重。因為此一資訊人格經常被用來做為系統運作時用以判斷個體屬性並 且將差別待遇加諸到個體之上的基礎,因此遠較現實中自我認識問題之偏差更為嚴重。簡單來 說,現實中人與人之間的認識出了差錯,總比系統把你安排到不正確的分類來的安全。
的支持之下,資訊收集者所能收集到的資料能夠突破時空的限制,迅速累積。
這些大量的單純資料在還沒有處理過之前,尚不具有明確的意義或威脅。因此 資料挖掘技術(Data Mining)101應運而生。所謂的資料挖掘是指在特定的戰略目
這些大量的單純資料在還沒有處理過之前,尚不具有明確的意義或威脅。因此 資料挖掘技術(Data Mining)101應運而生。所謂的資料挖掘是指在特定的戰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