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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幼兒環境教育內涵

第一節  目標

當環境教育的對象為幼兒,推動過程欲達到的最終目標為何?應在起初討論 與釐清,方能作為後續內容及實施原則擬定的主軸。幼兒時期正處於發展階段,

無論在肢體上,學習如何使用大、小肌肉等,或是在情緒上,開始發覺自己的感 受,及與他人互動中,學習如何接收與適切的反應等,皆在幼兒時期發生,依據 幼稚教育法(2011)幼兒教育的最終目標為健全發展,促進兒童有好的身心發展。

而環境教育在幼兒時期,非以知識為主要概念,反而是引導幼兒在環境中,培養 其覺知與態度,協助幼兒達到健全的發展。以下將分成兩個要項進行討論,其一 為全人發展,其二為適合幼兒的環境教育學習目標。

一、全人(Wholeness)發展

何謂全人教育?朱南子(2000)提及全人教育成熟發展身、心、靈,不只是重 視外表的層面,且要豐富、涵養自己的內在;洪振輝(2002)認為,全人教育的目 標應發展「四正」關係,意指人與神、人與人、人與己、人與物四方面有正確、

和諧及健全的關係,才是完整的(Wholeness)教育;而研究者於此界定,全人發展 主旨在培育「完整之人」,也就是讓身、心、靈各方面皆能均衡發展,不僅僅是 達到健全的發展。以下就幼兒全人發展的整體性及靈性進行探討:

(一)全人發展的整體性

為何幼兒環境教育需要特別討論全人發展?一位引導者引領幼兒認識自然 時,不會僅集中於成人眼中視為重要的發展領域,周淑惠(1997)提及視幼兒為一 個「完整」的個體,方能觀察、衡量幼兒的整體性,了解他們的情感、認知、語 文、體能、創造力等各方面發展,均是相互交織、彼此影響。視幼兒為一個發展 中的完整兒童(whole child),涵括肢體發展(幼兒會用自己的身體動作,並用自己 的感官探索世界)、認知發展(獲取資訊並學習理性與解決問題)、社會發展(學習

(資料來源:黃慧真譯,1992:250) 而 從 幼 兒 教 育 哲 學 家 的 角 度 切 入 , 史 代 納 (Rudolf Steiner) 的 人 智 學

世界合為一體(oneness with the world)-所有的事物都是互相關聯的,從月球、行 星和地球的週期、四季的轉變等;2. 追求自我(search for self)-每個個體在不同 領域中發展才能的重要性,以期達到一個「全人(wholeness)」。藉由自然環境協 助幼兒達到全人發展,讓孩子了解大自然如何幫助人類,而人類又該如何幫助大 自然,即是了解大自然的韻律和週期,期待與自然合而為一(莊美玲譯,2005)。

藉由環境教育如何協助幼兒達到全人發展?戶外教育家(Crompton & Sellar, 1981)提出與自然有直接接觸經驗的孩子,能培養幼兒的情緒、性格、智力和心 靈,促使在各方面也有正向的發展(引自 Wilson, 1994a)。反之,當幼兒的活動範 圍縮減時,雖然師長覺得幼兒待在室內確實能減少某些風險,但其他風險也隨之 增加,「如危及幼兒的生理及心理健康,以及群體概念、感知能力和自信心的建 立,還會危及對於真正危險的認知及美感觀察力的養成」(郝冰、王西敏譯,

2009)。環境教育在孩童的早期階段,應建構於一個整體性(wholeness),整合身 體(physical)、智能(mental)、情緒(emotional)及心靈(spiritual beings)層面,將幫助 孩子邁向健全發展(Wilson, 1994a:7)。

全人發展為幼兒教育的目標,即培養一個身、心、靈健全的孩子,以課程發 展為例,引導者需特別注意,「領域」是人為的劃分,但對幼兒來說,他們是一 個完整的個體;從史代納(Rudolf Steiner)的哲學理念、實際於華德福教室的擺設 及課程的設計內容,皆發現幼兒經由自然的協助,方能達到全人發展。幼兒的最 終目標即為達到全人發展,而環境教育能協助幼兒朝向全人的目標邁進。

(二)全人發展中的靈性

Miles(1986/87)強調幼兒需「整體性(wholeness)」發展,含括身體(physical)、

智能(mental)、情緒(emotional)及心靈(spiritual beings)(引自 Wilson, 1994a:7);史 代納(Rudolf Steiner)提出人智學哲學觀,從身體(body)、心靈(soul)與精神(spirit) 了解一個人的價值,且能不斷的學習和成長(莊美玲譯,2005)。而 Louv R.(2005) 撰寫書籍 Last Child in the Woods: saving our children from nature-deficit disorder,

有一章的篇幅提及-兒童的靈性需要自然的滋養,且發現目前關於自然對兒童在

靈性的研究備受忽略(郝冰、王西敏等譯,2009:295)。由以上的文獻可發現,幼 兒的健全發展涵括「靈」的層面,是一種對人的探索、了解個體價值,除了身體、

情緒外,作為另一個層面的正向發展,然而目前研究中幼兒的靈性發展尚未有完 整的詮釋,研究者試著藉由文獻探討,提出適合幼兒時期與自然連結的關係基礎。

Louv. R.(2009)從聖經《創世記》找尋基督教,描述幼兒與自然的關係提及:

「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是讓我們,兒童和我們所有人,更親近他。作為父母,你 鼓勵孩子感受自然,不是因為自然的美麗,而是因為你的孩子能因此接觸到比他 們短暫的人生更為宏大更為長久的事物(引自郝冰、王西敏等譯,2009:304)。」

福祿貝爾(Froebel,1782~1852)提到大自然是上帝的傑作,萬物都有神性,無論 是花草石頭、泥沙土壤等都可作為教育材料,這些都是上帝賜予幼兒的「恩物」,

恩物即為現在所說的「玩具」,強調玩具若來自於大自然,的確更適合幼兒的天 性發展,把幼兒放在大自然中,與「上帝」為伍,這是福氏教育的主旨,也源自 福氏相信上帝是無所不在,祂的神力表現在萬物中,正如福氏所說的一段話:「甚 至我看到了榛樹的花蕊,也正如一個天使;在榛樹的花蕊中,我看出了自然界中 也有上帝的莊嚴廟堂。6」洛克(Locke,1632~1704)承認幼兒的德行基礎是建立在 對上帝的愛,讓孩子知道上帝是獨立又崇高的存在,能主宰一切,也是萬物的創 造者(林玉体,2009)。

Harms(1944)、Tamm(1986)的研究發現幼兒對上帝有三個概念:上帝是存在 (God as a Being)、在某一地方的遠處、是自然界基礎的創造者(引自蕭志真,

2004)。蕭志真(2004)7經由訪談的方式與幼兒談及上帝,發現幼兒會用看不見的 事物來描述上帝,如:「我感覺上帝像空氣,感覺很善良又很香,所以很帥,就 是很棒,因為祂幫助我。」幼兒也會經由自然物聯想上帝,如「想到耶穌很奇妙,

會把毛毛蟲變成蝴蝶,還有把花種子種的越來越大,上帝好像 神。」而幼兒又 是怎麼經歷上帝呢?幼兒可以經歷上帝是掌管天氣的主,如:「我有禱告要讓地

6 此段福氏話語,引自田培林(1956),福祿貝爾與孟特梭里的教育學說,台北:復興,頁 25。

7 蕭志真(2004)的幼兒訪談對話記錄,引自第 111 頁(用看不見的事物描述上帝、經由自然物聯想 上帝)及第 115 頁(如何經歷上帝)。

球很好的事情,像是讓花跟草很好,就是讓他(天上)每天下雨的樣子。」、「禱告 可以感覺到上帝,因為禱告的事,真的會出現。就是昨天下雨,明天要戶外教學,

然後我們老師叫我們禱告,然後第二天就真的沒有下雨。」

在國內、外的研究可發現,幼兒的靈能從自然中發現上帝,無論對上帝的描 述,試著用看不見的事物述說、經由自然物聯想上帝,又或是當幼兒每日所經歷 的自然,如幼兒為花草的生長而驚奇時、可以向上帝祈求天氣的好壞…等,從中 感受到所有的創造物背後,似乎真有一位創造者的存在,簡言之,在自然中感受 到上帝的真實存在。

研究者期待幼兒在靈性的發展上,非建基在擔憂自然的反撲,或理應保護自 然,從基督教的觀點思想,上帝為自然的創造者,欣賞上帝所創造的一切,讓幼 兒在自然中感受上帝的創造物何等美好,創造物(自然)成為幼兒的玩具,可發現 基督教對自然的詮釋,符合幼兒的發展需求,且是正向的發展,在情緒的感受為 正向(欣賞自然的美)、能協助身體的發展(幼兒在戶外、自然中玩耍,大動作的奔 跑、跳躍皆能幫助幼兒的肌肉發展);從環境教育的角度思考,鼓勵幼兒在自然 中玩耍,且欣賞自然的美,也滿足了環境教育期待讓孩子在自然中體驗的目的,

用正向、積極的態度親近自然,可發現基督教對自然的觀點能滿足目前幼兒環境 教育的期待與需求,最後引述研究者於訪談中,受訪者的一段話:「從自然中看 到上帝,不同的生命有其存在的價值,是一個完整的個體,我們需要尊重、愛與 關懷(訪談永安附幼柯慧貞園長 2010 年 5 月 4 日)。」

二、適合幼兒的環境教育目標

環境教育有五大目標,包含:覺知(awareness)、知識(knowledge)、態度 (attitude)、技能(skills)及參與(participation)(UNESCO, 1977:26~27)。而對幼兒來 說,環境教育的五大目標何者較適合幼兒?美國威斯康辛州環境教育委員會 (Wiscosi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Board)於訂定環境教育課程計畫指導時,進行 相關的論述,提及於幼稚園至小學三年級,應著重覺知與環境倫理,此處的環境 倫理即為伯利西宣言的態度,在美國威斯康辛州的環境教育課程計畫指導中,將

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取代了態度(attitude),僅名詞的更換,為更清楚表 達所代表的意義,在本質上無差異,本研究於後續的討論,將使用環境倫理替代 態度。該指導方針從幼兒的發展角度切入,幼兒於該時期的主要接收方式為透過 直接的感官知覺,如視覺(視觀)、聽覺(耳聽)、嗅覺(鼻嗅)、味覺(舌嚐)及觸覺(觸 摸)認識環境,而環境敏感度發展的主要因素是自然環境中的直接經驗,故在幼 兒至國小三年級階段應著重,從物體或事件的觀察開始,這個過程為未來知識建 構的基礎,應強調覺知的培養,相較之下,知識的重要性顯得較低(周儒、張子 超、黃淑芬譯,2003b:84~85)。

從上述的文獻可發現覺知與環境倫理對幼兒學習者的重要性,於此進一步了 解何謂覺知及環境倫理。覺知為關切個體意識到某事的感受,當個體於外在的刺 激和內在的思想、感覺結合時而產生,包含兩個層次(表 8),最低層次即為對事 物、現象或環境事件的感受,較高層次的為學習者了解許多環境基本元素的特 點,如:低層次的學習者可在自然環境中意識到一朵野花,或在人為環境中感受 到身處在建築物裡,相對於高層次的學習者,可進一步辨別花的顏色、形狀、高 度等其他特質,或是身處建築物的建築特性,低層次與高層次的覺知幾乎是同時 發生,只要學習者接受外在激,認知的覺醒便開始進行。而其中美的覺知與敏感 度提供了發展環境倫理的基礎,知覺的經驗提供學習者接受態度的改變,同時引

從上述的文獻可發現覺知與環境倫理對幼兒學習者的重要性,於此進一步了 解何謂覺知及環境倫理。覺知為關切個體意識到某事的感受,當個體於外在的刺 激和內在的思想、感覺結合時而產生,包含兩個層次(表 8),最低層次即為對事 物、現象或環境事件的感受,較高層次的為學習者了解許多環境基本元素的特 點,如:低層次的學習者可在自然環境中意識到一朵野花,或在人為環境中感受 到身處在建築物裡,相對於高層次的學習者,可進一步辨別花的顏色、形狀、高 度等其他特質,或是身處建築物的建築特性,低層次與高層次的覺知幾乎是同時 發生,只要學習者接受外在激,認知的覺醒便開始進行。而其中美的覺知與敏感 度提供了發展環境倫理的基礎,知覺的經驗提供學習者接受態度的改變,同時引

在文檔中 探討幼兒園環境教育內涵 (頁 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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