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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直笛與學校音樂課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直笛與學校音樂課程

壹、直笛發展簡史及其在音樂教育之實施 一、直笛發展史

直笛又稱為木笛,其現今英文名稱為 recorder,意指如鳥鳴般,德文為 Blockflöte,意思為軟木栓塞的笛子,義大利文為 flauto dolce,意思為柔音笛,法 文為 flûte à bec,意思為鳥嘴笛。18 世紀前英國人稱直笛為 flute,稱長笛為 German flute,18 世紀後則以 recorder 稱呼直笛, flute 則指長笛 ( 蔡瞱琳,2005 )。直笛 種類以指法來分類,指洞全蓋為 C 者有短超高音笛 ( Klein Soporanino )、高音笛 ( Soporano )、次中音笛 ( Tenor )、大低音笛 ( Great Bass ) ,指洞全蓋為 F 者有 超高音笛( Soporanino )、中音笛( Alto )、低音笛( Bass )、倍低音笛( Contra Bass )。

現存的文獻,最早可見直笛是法國 11 世紀時的精密工筆繪畫,12 世紀的英 國文獻也記載很多古老教會牆上刻有手執雙管直笛人像 ( 陳國泮,1987 ) 。13 世紀法國文獻圖片出現 3 個按孔僅需單手操作的 Schwegel ( 法文 galoubet ) ,是 當時雜耍藝人、吟遊詩人 ( Minstrel ) 常用的樂器,可左手執笛,右手打鼓,說 唱吹打。14 世紀英國古抄本上的彩飾畫也可看見雜耍表演時由 Schwegel 擔任音 樂伴奏 ( 蔡瞱琳,2005 )。有關直笛的文字記錄至 1450 年以後才出現,16 世紀 初 Sebastian Virdung 的論著《Musica getutscht》( Strasbourg and Basel 1511 出版 ) 與 Martin Agricola 的論著《Musica instrumentalis deudsch》中,皆描述包含 3 至 4 種不同尺寸直笛的四重奏及圖片,確定直笛這項樂器至少於 16 世紀初即已出現 ( 鄭世文譯, 1993 ) 。

自文藝復興時期 ( 1400-1600 年 ) 開始,直笛逐漸確立其在樂器演奏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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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期的直笛設計有 8 個笛孔,音域為 1 個八度又二分之一,樂器構造內徑較寬,

圓柱形不分節,低音部音色柔和飽滿,泛音少,但是高音部分較難吹奏,因此適 合用於合奏,也多是成套成組的,如英王亨利八世就收藏各種尺寸的 76 把木笛,

其中多為 4、6、7、8 或 9 把不等之成組樂器,製作與調音一氣呵成以應調合演奏,

此種多尺寸的直笛家族樂器也成為當時直笛流行的一項指標( 鄭世文譯,

1993 ) 。

巴洛克時期 ( 1600-1750 年 ) 人們對於器樂講求音色的明亮、清晰及強度,

樂器也一再改良,因此直笛集精巧手工與華飾外表於一身。法王路易十四在位期 間,由當時直笛演奏家兼製造家 J.Hotteterre 及其家族,將內壁由圓筒管改為圓椎 管,分隔一體成形為三節,吹嘴亦做成鳥嘴狀,音域可達 2 個八度又二分之一,

具有開放且甜美的音色,高音域音色明亮,適合獨奏,因之直笛便以獨奏樂器之 姿占有重要地位,至今其設計製造仍遵循巴洛克風格。18 世紀中葉以後,工業興 起影響人們對音響美學的觀點,到古典時期交響樂團的管弦樂配置穩定,木笛即 被具有較大音域、更強音量對比及嘹亮音色之長笛所取代 ( 蔡瞱琳,2005 )。

19 世紀末古樂復興運動開始,而在歷經 150 年之銷聲匿跡後,與其他古樂器 再度被發掘( O'Kelly, 1990 ) ,而除仍屬「藝術樂器」外,直笛也成為「教學樂器」

( Sadie, 2001 ) ,且因科技的進步,使用塑膠笛愈加普遍。1970 年代起,日本製 造的塑膠笛品質優良,較木製笛更適於亞洲濕熱的氣候,直笛廣為引進幼兒及兒 童音樂教育。

二、直笛在學校音樂課程中的價值與功能

自 20 世紀以來,直笛在音樂教學中具有不可磨滅的教育功能 ( 廖姿惠,

2009 ) ,德國是最早在學校教育中採用直笛為教育樂器的國家,很快地推廣到世 界各地,日本、歐美也都將直笛納入學校教育中,在正統音樂體制上逐漸獲得重 視 ( O'Kelly, 1990 ) 。臺灣的學校音樂教育也相當重視直笛的運用,許多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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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其對音樂教育之功能與價值,以下分述之。

(一)直笛之入門簡單易學

相較於歌唱、鍵盤及管絃樂器,直笛的入門不需艱深的技巧及資優的天賦,

能讓學生在短時間內得到成就感,並啟發音樂能力及激發學習興趣,因此常常成 為學校器樂教育之入門樂器 ( 陳惠齡,1989;路麗華,1997;諶世芬,1997;謝 苑玫,2002;楊文碩,2003;楊文碩,2004b;劉禾寰,2009 ) 。

(二)直笛價格低廉、攜帶方便

早期直笛以木材製成,但近代工業發達塑膠直笛大量應市,降低直笛的成本,

重量也較輕,適合國中學生的肌肉發展,利於普遍性的推廣 ( 陳惠齡,1989;錢 萬輝,1989;路麗華,1997;諶世芬,1997;謝苑玫,2002;楊文碩,2004;楊 文碩,2004b;劉禾寰,2009 )。

(三)直笛學習能提升學生音樂基本能力

吳舜文 ( 1991 ) 曾說,直笛與其他樂器一樣,是一種技巧深奧的獨奏樂器,

但在一般學校課程中,卻可透過直笛的學習擴充學生多方面的音樂基本能力,包 括:

1.讀譜教學

音樂課中讀譜一直是難以突破的困境,藉由直笛教學,可利用學習每個音的 吹奏,認識相對音高位置,加強讀譜能力後能擴大吹奏及演唱曲目的範圍,且可 預先作課前課後練習,節省教學時間也提升學生對音樂活動的信心 (吳榮桂,1986;

邱家麟,1989;林鎧陳,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1997;徐千智,2003;

楊文碩,2003;楊文碩,2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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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感( 曲調聽辨 )

直笛要吹奏出正確的音準除了靠正確的指法,還要控制氣流來調整,後者需 要用耳朵聆聽,故可利用聽音演奏及模奏方的式來訓練學生音感。在張君君 ( 1998 ) 音感教材實徵研究中,亦證明直笛教學確實可幫助學生增進音程的聽辨 能力 ( 吳榮桂,1986;邱家麟,1989;陳惠齡,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

1997;張君君,1998;徐千智,2003;楊文碩,2003;楊文碩,2004;楊文碩,

2004b;楊文碩,2004c;劉禾寰,2009) 。 3.節奏

直笛教學可配合運舌法做節奏的模仿與問答,掌握節奏的穩定性及拍子的精 確度,進而提升節奏感 ( 吳榮桂,1986;林鎧陳,1989;邱家麟,1989;陳惠齡,

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1997;路麗華,1997;楊文碩,2003;楊文碩,

2004;楊文碩,2004b;楊文碩,2004c;劉禾寰,2009)。

4.樂句訓練

學生在學習音樂的過程中,往往較難體會音樂的線條,藉著直笛教學中的樂 句處理與換氣訓練,老師範奏後由學生討論樂句及樂曲輪廓,加強學生對音樂的 感受,也可以做為其他音樂項目學習前的基礎訓練 (吳榮桂,1986;邱家麟,1989;

林鎧陳,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1997 ) 。 5.和聲訓練

直笛這項樂器自文藝復興時期起就有許多合奏曲目及家族樂器的組合編制,

學生可藉著班級合奏,領略和聲的變化及音響效果 ( 林鎧陳,1989;吳淑娟,

1997 ) 。 6.即興創作

教師可運用直笛易於吹奏的特性,由單音節奏即興循序漸進至三音或曲調即 興,再將這些樂句編成簡單的二段體或三段體,不僅可以習得基礎曲式概念,學 生亦可從中獲得極大的成就感 ( 陳惠齡,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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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麗華,1997;徐千智,2003 ) 。 7.呼吸法

直笛吹奏需要正確的腹式呼吸法,以橫膈膜來控制氣流,可做為唱歌教學及 其他管樂學習的基礎 (吳榮桂,1986;邱家麟,1989;林鎧陳,1989;陳惠齡,

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1997;徐千智,2003 楊文碩,2004b ) 。 8.運指

由於直笛輕巧之特性,較其他樂器適合國中生使用,並可藉此增加手指的靈 活度 ( 林鎧陳,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1997; 楊文碩,2004c ) 。

(四)直笛學習能進合作學習的精神

直笛可運用於合奏教學,提高學生對音樂的興趣與學習效果,藉由練習與演 奏學習對團體的歸屬感與責任感,培養互助合作及美感表現的群性目標,發揮合 作學習的精神 ( 吳榮桂,1986;邱家麟,1989;林鎧陳,1989;吳舜文,1991;

吳淑娟,1997 謝苑玫,2002;楊文碩,2003;楊文碩,2004;楊文碩,2004b;

劉禾寰,2009 ) 。

(五)直笛可作為學習其他樂器的基礎

直笛教學可加強學生的音樂基本能力,訓練眼、耳、手、口平均的發展及靈 活運用,可做為日後學習其他樂器的基礎 ( 陳惠齡,1989;楊文碩,2004b;錢 萬輝,1989 ) 。

(六)欣賞教學與培養美的感受

教師在直笛教學中每一次的範奏,可讓學生學習傾聽技巧,並模仿範奏調整 自我的吹奏;學生之間或班校際演奏觀摩交流,提供學生反省並更加精進吹奏技 巧;欣賞直笛各時期經典作品或吹奏校園民歌、流行曲,使音樂與生活之間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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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連結 ( 吳榮桂,1986;林鎧陳,1989;吳舜文,1991;吳淑娟,

1997;徐千智,2003;楊文碩,2003 ) 。

貳、直笛教學在國中音樂課程的發展

郭惠嫻 ( 1997 ) 曾指出,音樂的表現在其藝術本質及音樂教育功能,表現最 豐富且包羅萬象的當屬「演奏」。演奏的音樂表現,無論是獨奏、重奏或是團體 合奏,利用樂器為工具,透過各種技能的習奏,使學生有自我表現的機會,以抒 發情緒和培養自主的能力。而針對學校音樂教育,能選擇一項適合的樂器作為演 奏的學習,是相當重要的課程規劃,林淑芬 ( 2005 ) 即指出,直笛教學長久以來 能在臺灣普及生根,與其納入國中小課程息息相關,而直笛的推廣亦有賴許多民 間人士多年的貢獻及付出。在歷年頒布的音樂課程標準或綱要,可發現直笛自民 國 72 年開始納入中小學音樂課程 ( 教育部,1983 ),研究者由此說明國中階段直 笛器樂教學的實施,並整理器樂教學相關之歷年課綱內容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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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籌劃、演練及呈現音樂展 演,以表現合作學習的成果

一、民國 72 年音樂課程標準

民國 72 年為配合國民教育法,在課程修訂增列「美育」於教育目標之中,強 調全面修訂國民中學課程標準,以須兼顧德、智、體、群、美五育之均衡發展,

並明定教材選擇及教學實施,不遷就學科的系統知識和升學準備,故於音樂課程 標準的目標提出應「培養學生演唱歌曲與演奏樂器之技能,及創作音樂之興趣」

( 教育部,1983 ) ,課程修訂的重要特色,明定各學年加習樂器包含直笛、節奏 樂器、鍵盤樂器、吉他與南胡等,第一學年為直笛的指法練習與簡易合奏曲、節 奏樂器的練習與合奏、鍵盤樂器的簡易曲調練習,第二學年為吉他琴的初步認識、

簡易伴奏法及獨奏曲,第三學年為南胡或其他國樂器的初步認識及簡易獨奏曲。

二、民國 83 年音樂課程標準

為進行國中小課程的九年一貫,頒布的〈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課程經過大幅 的修訂,此次課程修訂以達成「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的目標為原則。教材 綱要的樂器教學在第一學年為中音直笛基本練習及鍵盤樂器的簡易曲調練習,第 二學年為高、中音直笛吹奏、合奏與重奏,第三學年為直笛合奏與重奏,取消吉 他及南胡的認識與演奏,皆以直笛取代 ( 教育部,1994 ) 。

為進行國中小課程的九年一貫,頒布的〈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課程經過大幅 的修訂,此次課程修訂以達成「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的目標為原則。教材 綱要的樂器教學在第一學年為中音直笛基本練習及鍵盤樂器的簡易曲調練習,第 二學年為高、中音直笛吹奏、合奏與重奏,第三學年為直笛合奏與重奏,取消吉 他及南胡的認識與演奏,皆以直笛取代 ( 教育部,19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