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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相關文獻探討

筆者將蒐集來之資料做相關之探討,並以 1945 年後臺灣女子參與體育活動 為重要議題之文獻做為整理依據,發現戰後臺灣女子參與體育活動的研究成果極 少,筆者進一步蒐集整理後,依架構分為法規、政策、觀念,以下重要文獻依序 做探討。

許芳庭探討戰後 1945 年至 1972 年間,臺灣所發生的婦女運動相關事件,並 依序介紹。從戰後初期開始,因大多數的臺灣居民是大陸移民者,所以許多文化 延續相同傳統觀念在走,其中傳統中的婦女地位低落,沒有婚姻的自由,也沒有 受教育的機會,更沒有財產繼承的權利。23因為以上幾點因素,造成在戰後的時 代,還是過著「男尊女卑」的生活。本文的結構以 1945 年至 1947 年戰後初期臺 灣的婦女團體與婦運分析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則是探討「二二八事件」對台灣 婦運的衝擊,第三部分為國民黨遷台後的婦運政策與婦女體制。最後一部分探討 反共政策下的女性論述呈現何種面貌。

張輝潭主要以民間婦女團體中探討整個婦女運動源起至當代台灣社會發展 與變遷的軌跡及解析婦女運動和女性主義實踐的特性與潛力。24民間的婦女團體 與一般傳統型婦女團體不同,傳統型的婦女團體,例如婦工會與《婦女雜誌》, 大至上傳統型的婦女團體是比較依賴國家所給的資源在運作,但民間婦女團體則 不倚賴國家所給的資源,而是從民間社會中所募集而來的,另外甚至與政府有出 現對立的情況發生,這是民間婦女團體與傳統型的婦女團體不同的地方。臺灣第 一波的民間自發性婦女團體在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誕生,後由婦女新知雜誌社創 辦人李元貞所帶領第二波婦女運動,最後以解嚴後為第三階段開始。除了以上三 波婦女運動之外,本篇作者也考量到解嚴後的婦女研究幾乎空白,似乎在解嚴之 後的婦女運動出現了不同的面貌,因此歸類出第四波後現代婦女狀況。

戰後,稍有地位的女性,往往會被國家所整編到婦聯會、婦工會或婦女會等

23 許芳庭,〈戰後台灣婦女運動與女性論述之研究(1945~1972)〉,臺中:私立東海大學歷史研 究所碩士論文,1997。

24 張輝潭,〈臺灣當代婦女運動與女性主義實踐初探:一個歷史的觀點〉,新竹:國立清華大學 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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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裡,所以可之臺灣早期的婦女會是沒有自發性的團體,都是由國家所成立、

所統籌,都是以黨國為最高的歸依。這與許芳庭相同,當時根據人民團體組織臨 時辦法,每個縣市可有一位代表,但是為了要控制台灣婦運的方向,所以國民政 府在這令謝娥辦理一個全國性的婦女團體台灣婦女會,來控制其團體之走向,但 有些女性認為不可以完全被政府給設限,並宣稱「婦女會是不可靠的」說法,因 此在不民主的政治下,有許多婦女團體成立,婦女領袖蔣宋美齡也特別關注此 事,特派廖溫音來協助推行婦運,並且指出,婦女組之如果不團結起來、力量不 增加,婦女地位則無法提高。

教育的權利、就業的權利、法律的權利及政治的權利為主要之改革,60 到 70 年代是經濟與政治上大幅轉變的時期,政治上一些接踵而來的斷交等事件,

都與我國政策有極大相關問題,但婦女運動好像與這些政治因素沒有直接相關的 問題出現,反而漸漸的發展起來,雖然在起步時有如神速般的推起婦女運動,但 卻又迅速的沒落。新女性運動有三個中心思想,依序為:先做人,再坐男人或女 人;是什麼,像什麼;人盡其才。強調呂秀蓮時期的新女性主義並非效仿歐美的 女性運動,以妥協取代挑戰,對清末留下的重男輕女、男外女內等觀念進行批判,

最後因官方的不斷阻撓,不但影響了新女性主義的發展。

在政黨方面,國民黨建黨以來,不曾有女性領袖的出現,但女性黨員是有逐 漸變多的趨勢,從民國四十五年的婦女黨員佔黨員總百分比 5.25,直到民國六十 年提升到 27.22%,雖然在數字上有明顯的增加,但在整體的百分率,還是在不 理想的狀態,女性參與政黨大約只有四分之一,所以還是屬於男性獨權的時代。

從七全大會到十全大會,將近有二十年的時間,但婦女政策依然沒有太大的改 變,此時期的婦女政策處於停滯狀態下,政策沒有改變,相對的婦女生活也沒有 太大的差異,婦女還是無法擺脫附屬性、工具性等較低的地位,除了附屬於家庭、

男性外,更附屬於黨國,雖然有較獨立的團體組織,但還是處於一種被動的狀態,

婦女在黨內的地位仍然還是不高。解嚴後的女性參政,不但以 1989 年為婦女政 治年,婦女新知雜誌也特別注重在政治上,說明了不排斥與政治利力有合作的關 係。

第二波的婦運的背景是在後工業時期所產生,隨著消費者運動的發展,淡江 大學外語系副教授李元貞,在 1982 年創立了婦女新知雜誌社,在資源匱乏的情 況下,只能定期的出版刊物,直到 1983 年之後才陸續有舉辦活動。李元貞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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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三個婦運波層,分別是:爭取婦女權益、國際間婦女的相互支援、藉由蘊涵女 性主義理論的婦女研究建立婦女次文化。成立婦女新知時還處於戒嚴時期,所以 在出版的刊物是有所限制的,大多的內容都是以交換生活經驗及抒發個人心得見 解。當時的社會模式裡,婦女運動尚未普及,大眾也認為不需要有女權運動,所 以這個時期的婦女新知只能以低姿態表態,為了就是要降低社會的排斥與拓展可 合作的空間,不強調女性意識的重要。

第三波婦運於解嚴之後,是婦女運動發揚光大的開始,原先只有婦女新知雜 誌社獨撐全局,但解嚴後相繼成立及轉型,分別是新環境主婦聯盟、進步婦女聯 盟、台灣婦女救援協會及原為雜誌社轉換為婦女新知基金會。解嚴後,雖然成立 的聯會是較以往的多出許多,但各聯會的對於「運動」卻有不同的見解,導致意 見不同而無法達成共識。除此之外,這些聯會還朝向未開發的領域前進,也就是 女性勞工、大專女學生及公職選舉。臺灣在 70 年代就是因大量的女性勞工投入 加工出口,但女性的地位依然是屬於較為低落的,從家庭裡就扮演地位較低的角 色轉移到薪資低的女工,直到了 1984 年實施勞動基準法,才得以保障勞工之權 益,雖然已成立了勞動基準法,但還是無法避免勞工遭到無故解僱等事件,使得 女性參與婦女運動更熱絡。在大專女學生部分,主要以台大女研社的學生為主,

其他參加的大專生幾乎都是以個人身分來參加活動,大專女生以鹿港返杜邦設廠 運動為背景,成立了提升女性意識、追求兩性平等之權益為主的社團。

張輝潭的第四波後現代婦運走向政策化,一方面努力爭取兩性平權,例如男 女工作平等法、修改憲法中的父權條款、反性騷擾大遊行等,另外一方面則走向 男性與女性統合、理想與現實結合、都市與鄉鎮統合等等,這些都是後現代婦運 所孕育出的產物。除了這些爭權活動之外,在文學界也興起一波情慾書寫、書寫 情慾的風潮,這也成為婦運中的耀眼的事件。

在父權體制下,不論是在家庭或是在學校裡,都受到法律、宗教、傳統、媒 體及政治下壓迫,但隨著女性主義抬頭,有越來越多的人感受到女性權力的問 題,其中包括了參與休閒活動的機會和服務,女性也希望有與男性一樣的待遇與 參與機會。25性別只能是社會給予它的一種觀感,也能說是社會上給性別的刻板

25 金敏玲,〈提升女性參與休閒活動之策略〉,《國民體育季刊》,30.2,(臺北,行政院體育委員 會,2001.06),頁 1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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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26以不同觀點來看「性」這個字,會有不同的解釋出現,27教育往往會帶 給大家社會的價值觀念,所以教育部再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中,將兩性平等教育 列為議題之一。28女性在傳統的休閒活動中被忽略,因為大多人認為女性比較不 喜歡有競爭性或需要冒險性的活動,文獻中提出女性參與活動偏低的因素為活動 內容是不是不能滿足女性的需求和興趣?或是服務不周?而造成女性失去原本 可參與活動的機會?還是因為來自心理的問題、社會期望以及性別歧視?曾國晃 發現,阻礙女性參與休閒運動之因素是因為女性從小時候就有了性別刻板印象

29,而且也認同運動的世界是屬於男性的,而不是屬於女性的30,更何況早期學 校的觀念也只會增加男性與女性的不同,更加強了對兩性的不公,直到了近幾年 才開始有了性別平等的觀念,那性別的刻板印象又是從哪來的呢?文獻中提到刻 板印象是個體對於男女性別角色做過度簡單、僵化的描述,有可能是有接觸過的 人,甚至是沒有接觸過的人透過間接的資料對他形成了一種刻板印象,31男性沒 有一定要表現的勇敢,女性也沒有規定一定要溫柔,只是社會化的刻板印象給了 大眾這個觀念,更不用以「男主外,女主內」這句話去延伸,現今已逐漸減少這 種觀念的存在,但還需要透過教育繼續修正大眾對性別刻板印象的觀念。

在社會觀念上,1945 年中央日報已經有專屬於女性的婦女週刊,當時就已

在社會觀念上,1945 年中央日報已經有專屬於女性的婦女週刊,當時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