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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歷史研究法,蒐集相關文獻、書籍、報紙、網路搜尋、期刊等並 進行分析,所得的資料為依據,透過以上史料及文獻的研讀、整合,經探討、整 理及分析後,進而理出結論。本研究將採用以下幾種分析方式。

(一)歷史研究法

本研究主要以歷史研究法為主要研究方法,歷史研究法是有系統的蒐集客觀 的評鑑與過去發生之事件有關的資料,以考驗那些事件的因、果或趨勢,並提出 準確的描述與解釋,進而有助於解釋現況以及預測未來的一種歷程。資料分析可 分為文件、數量紀錄、口頭紀錄和遺物等方法,也可蒐集相關的報紙、雜誌、照 片、影片、海報、活動手冊、企畫書、問卷及成果報告書等,作為相關資料,進 一分去分析。

歷史研究法主要產物是「前後脈絡文」,對於組織、個人、社會、政治,及 經濟環境所發生現象的追求「豐富的真實」與保證「嚴密的控制」之間做取捨,

歷史研究法的重要性為組織結構和行為反應是隨著時間發展他們的文化和環 境,每個事件都是獨一無二的,除了文化和環境的情況會影響事情的發生之外,

還有主要當事人所做的決定,或是與連續性的背景中改變,說明了歷史領導者與 執行者動機的願景與可望。歷史研究法使用步驟依序為:

1.由核心問題開始。

先找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或是一組協調性的問題。

2.界定研究領域。

3.收集證據。

在尋找這些公開的歷史資料過程中,不論二手資料是否多麼有參考價值,研 究者都不宜當歷史推論的主要材料,多數資料是被整理過的,但要確定是否完整 及史料是否有偏頗、膚淺及無法深入,一手資料的來源有四種:手寫資料、實質 材料、傳統的、眼見為證的事實。

4.評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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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定資料是否確保一致性及可靠性,應用基本邏輯以決定資料來源的可信 度、計算同樣觀察之重複次數、評論整體數據收集之一致性及其他資料累積的相 符程度。

5.確認歷史。

6.說明歷史內容。

7.撰述。

整理以及歸納前面所紀錄之文字。

歷史研究法幫助了解當時問題的來源、如何出現、經過的時間是如何展開,

確認過去所用的解決之道以及那些沒有採用的。此外,最重要的是帶給我們古人 的過去經驗,及圍繞在實際環境之廣泛的複雜度及不可預測度。55除了歷史研究 法還另外以描述性敘述、詮釋性分析、比較分析及普遍化分析為輔,達到最高完 整性。

1.描述性敘述(descriptive narration)

針對臺灣女子運動相關事件作描述性敘述,依年代告知始末的故事,敘述的 重點在於描述事件的細節。在史料蒐集上,文獻分析法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將蒐 集而來的文獻,加以分析統整歸納,乃為本研究的重要方式之一。

2.詮釋性分析(interpretative analysis)

詮釋性分析乃非單方面的觀點做析論,以臺灣女子體育相關事件與該期間內 其他事件的關聯性相互結合的作法。包括同時間發生在經濟、政策與政治及社會 觀等的事件,及對該事件的研究進行分析。

3.比較分析(comparative analysis)

將不同時期的臺灣女子體育事件與體育相關事件作比較,探討其中的相似性 和差異性,包括法令、政策等,此種分析法可以將該時代的趨勢或是情境顯現出 來。

4.普遍化的分析(universal analysis)

透過學理或哲學的分析,提供對臺灣女子體育發展的普遍詮釋、歷史的例 證、過去發展趨勢的規則,以及事件順序的進程。

55 張紹勳,《研究方法》,臺中市:滄海書局,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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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步驟

本研究之過程,是以史料的蒐集、分類與整理、考證、陳述與歸納、確定論 文章節、撰寫論文等步驟來完成本論文,以下分別敘述:

(一)史料的蒐集

1.有關我國女子參與體育活動歷程,在法規的部分:筆者蒐集與婦女相關法規的 官方資料、報告書、相關報導、期刊及書籍等,如《立法院公報》、《全國法規資 料庫》、《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聯合報》、《中國時報》、

《民生報》、《自由時報》、《婦女體育》、《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八十八年度婦女體育 研討會報告書》、《中華民國體育學會業務報告書》、《國民體育季刊》、《臺灣婦女 解放運動史》、《運動社會學》等相關資料,加以歸納整理。

2.有關我國女子參與體育活動歷程,在政策的部分:筆者蒐集與婦女相關政策的 官方資料、報告書、相關報導、期刊及書籍等,如《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綜合計畫 處實施計畫》、《體育白皮書》、《教育資料集刊》、《我國學校體育現況與展望》、《聯 合報》、《中央日報》、《中國時報》、《奧林匹克教育教材》、《中華民國 100 年體育 專輯-體育政策、學校體育、社會體育》、及曾瑞成〈我國學校體育政策之研究:

1949-1997〉、洪嘉文〈我國學校體育政策制定之研究〉相關博碩士論文等相關資 料,加以歸納整理。

3.有關我國女子參與體育活動歷程,在觀念的部分:筆者蒐集與女子參與體育活 動觀念的相關報導、期刊及書籍等,如《國語日報》、《聯合報》、《民生報》、《中 央日報》、《中國時報》、《臺灣百年體育 100Years 人物誌》、《戶外遊憩研究》、《大 專體育》、《學校體育》、《體育文化研究》、《高師大體育》、《性屬關係(上):性 別與社會建構》、《特殊境遇婦女教育》、《太空人與小紅帽》、《拔河》、《臺灣阿美》

及呂碧琴〈銘刻在身的痛:優秀女性運動員運動身體痛/苦經驗之敘事〉、周海 娟〈臺灣地區居民休閒活動的選擇與類型-社會學的次級分析〉、張瓊文〈臺北 市國中女生行經期體育課參與態度影響因素之研究〉相關博碩士論文等相關資 料,加以歸納整理。

(二)史料的分類與整理

1.史料的分類:經史料的蒐集研讀後,根據研究課題的需要,依國際潮流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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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臺灣婦女運動發展背景,推動女子體育的組織、相關法規、政策及觀念對女 子參與體育發展情形,予以依序分類。

2.史料的整理:因應各章節中,將上述欲撰述之內容,依年代的順序、比賽 類別加以整理,並以不同資料夾、標籤貼紙來做不同章節的辨識,以利在撰寫論 文時方便使用。

(三)史料的考證

所有的史料來源均放進參考文獻內,方便日後登錄,相關事蹟製作大事年 表,遇有史實不合邏輯之處先標記起來,再考證之,尋求更多相關文獻,比對是 否與時代背景吻合,是否偽造或被竄改及文中是否有筆誤或印刷上之錯誤,作為 考證與修正之。如女子體育相關組織之發展,因無相關官方資料,資料不足部分,

將以網路搜尋相關資料作資料的補足,以完整呈現史料。

1.外部的考證:

將蒐集得來的文獻、資料,就其作者、年代、出版、紙張等加以鑑定,是否 與當時時代背景吻合,亦可與其他相關文獻內容交叉印證比對,以求其內容之真 實性。

2.內部的考證:

針對文獻資料文字敘述,字面上的涵義與實際上涵義是否相符,並排除個人 的主觀意識或偏見,及勿以斷章取義之方法作為考證之準則。

(四)史料的陳述與歸納

筆者於此部分須考量各種資料的相對價值,將此時的資料加以適當的組織和 解釋,並對研究的問題提供有義意的答案。

(五)確定本論文的章節

1.論文結構:根據蒐集來的相關文獻來編排論文的架構,和指導教授研商 後,調整架構,以呈現適合的論文架構。

2.論文章節的確定:與指導教授討論,依據研究動機、目的、課題、架構,

確定個章節之順序及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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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撰寫論文

依照研究之背景,針對不同的時代發展與主題,探討其發展之歷程,再加上 指導教授所給予之意見,陳述出當時的人事物之發展脈絡,並針對不同的時代背 景及相關主題作探討。

1.問題背景的陳述:針對女子參與體育活動的不同的時代及背景,做為撰寫 之根據,並探討女子參與體育活動的法規、政策及觀念之歷程。

2.論文研究課題的提出:提出本論文研究之課題,以法規、政策及觀念為討 論主軸,為論文之宗旨呈現。

3.分析、考察與解釋研究課題:根據相關文獻及史料的分析、考察與解釋研 究課題,並從中發現臺灣女子參與體育活動之歷程。

4.歸納本研究的發現,提出研究成果:本論文透過史料的蒐集與考察之程 序,逐步建構臺灣女子參與體育活動之歷程,並統整和研究課題相呼應,以增進 本研究之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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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採用歷史研究法,筆者蒐集以 1945 年至 2010 年之間開始的臺灣女子 體育相關資料為主,本研究以法規、政策和女子參與體育活動等資料做為主軸,

於 1945 後至 2010 年間以三個主軸的發展歷程為主,包含臺灣女子體育活動發展 源起之法規、政策、及該時期之觀念。

從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我國在法規上的制定,少有女子相關的法規 出現,對於女子的人身安全的保障是相當薄弱的,隨著國際潮流的演變,我國的 婦女運動意識提高,雖然早上 1946 年時,在女權部分,臺灣雖然早期就有些女 性主義的團體組織,但是因為戒嚴時期不能有非法的團體聚集,因此對於戒嚴時 期最主要就是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以及零星的民間組織,直到 1970 年代,開始 有許多新女性主義的分子發起運動,解嚴後更是強調兩性平權,有更多的組織及 團體加入了女性主義的議題,除了參政問題之外,更有兩性工作平等、反雛妓等 許多婦女相關之活動。

而在政策上,早期少有婦女相關政策,直到了 1998 年後,才有出現許多婦

而在政策上,早期少有婦女相關政策,直到了 1998 年後,才有出現許多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