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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相關研究分析

壹、針對專技人員證照考試內涵之相關研究

李順敏(2005)認為應留意技師考試出題人員是否符合執業之專業技術能力,

考題內容、考試方式是否接近工程實務,技師分科的領域是否考量,應否考量執 業者遵行職業道德和法令,專業發展潛力的測試與否。陳基旺(2004)也認為考用 合一有賴命題人員素質提升,並建立客觀評鑑制度,通過考試後再經由講習再教 育,才頒發命題人員合格證書。

我國技師考試以達成國際接軌為目標,考選制度應採兩階段方式辦理;應考 資格宜加入實務工作經驗。為使理論與實務有效結合,應委託專業公會、學會參 與技師考試命題,以提升我國技師競爭力和專業素養,為專業人才流通和相互認 許開放市場做準備。擬訂適合我國技師資格考試制度,達成考用合一之目標(巫垂 晃,2005)。

要成為技師須透過考試這門檻,但缺乏實務經驗的考試,且沒有面談的機 制,考試次數也缺乏彈性,應有較多元的做法,以修正我國自身的腳步,邁向世 界潮流。強化工程師語言能力,並期望政府組織重整,將產業人、事、法規管理 健全化,讓工程產業變得更加強大。考試院應讓有工程經驗實務界人員多多參 與,使教、考、用能夠不斷進步(陳振川,2005)。

許牧彥(2006)在知識經濟下,專業技術人才內隱知識之品質認證比起外顯知 識驗證更需要證照制度的介入;經濟意義下之「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有賴「認證」

解決。因此,單以考試無法達到專業技術人才之品質認證。考試須以專業知識和 技能檢測為主,且配合信譽制度達到內隱知識合理認證。

黃慶章(2008)認為技師考試由每年定期舉辦技師考試及檢覆,但以檢覆為 主;至檢覆以筆試為主;到停止受理檢覆;至今以「考試」為取得技師主要途徑。

與公務人員的任用制度也有所區隔,使技師資格考試屬性更加突顯。技師考試在 台灣舉辦已有 58 年,與國際相比較有鮮明特色,但在國際接軌後,無論技師考 試、管理、教育等層面須有所改進,目前透過法制研修議,使台灣技師的制度更 加專業性。

唐雲明(2008)認為建立良好的考試制度,操持公正、公平、為國選才的信念,

做為命題委員在命題參考依據,不但可因此提升命題品質,使命題範圍合理完 備,更可讓應考人有所遵循和範圍的準備,以減輕應考負擔,考選部依此委託相 關單位,依據既定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研擬各考科命題方向、命題大綱。

李震洲、林妙津(2008)認為專技人員考試之改進方向可朝下列方向著手:

釐清專技人員屬性並積極推動委託辦理考試、配合時代需求通盤檢討專技考試類 科、視類科性質考試方式宜採取多元化、為利與國際接軌應考資格應該逐步從 嚴、建立專技人員核心職能據以訂定考試方式及應試科目並檢討全部免試、資格 審查時間改榜示前、採取全套網路報名、切割考試與執業並區別台胞與陸胞、協 調相關機關強化專技證照之功能、彈性增列年資限制並取消補行撤銷。

為因應社會專門職業分工需求,專技人員考試提供具專業知識之專業人員,

讓公共利益有所保障,專技考選制度規範,需考慮職業管理制度和教育制度,達 到培育國家人才目的,達到教、考、訓、用合一。由於職業團體熟知職業領域實 務需求和專業,在考試人員上,應可增加職業團比例,增加考試之實務性(郭介恒,

2010)。

法,如在職前將專業倫理導入,讓學員得到身教、言教的效果;命題方面可由學 專業有關術機構專責負責,比起委託零散學者更有效率、完整合乎經濟效益。

王智弘(2010)建議應試科目裡面納入專業倫理,內容由各領域專家研討衡 量,主要要打破筆試的限制,藉由筆試只能考出知識,無法考出行為的傾向跟判 斷,因此應考科目在題型和形式上,要特別強調案例的情境處理,此部分要藉由 技術行為做相對應的配合。專業技術之專業化,秉持「持續性地提昇測驗的品 質」,已成為考選制度之核心能力。

楊文宜(2011)認為對專技人員而言,應試科目和考試試題能否和該類科未來 執業結合,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應試科目和考試試題內容設計,關係此考試是否 有鑑別知能加以選拔人才。專技人員考試,應倒入情境式或實務題型,才得以鑑 別人才之功能。錄取人數應採一定比例為及格之方式,避免人數過於膨脹,影響 專業品質,且避免影響後續訓練之資源浪費。

考試院關院長在院會中表示:「國家考試最重要是命題之品質,而命題品質 的優劣,主要取決於『專業』,但專業有其不同理念與不同學科理論,是以僅能 就其專業求其平衡,而學術理論的進步乃永無止盡,且新人輩出,因此『新舊比 例』之平衡也同等重要。」國家考試,以公正性與嚴謹性為首,至提升考試品質 為目標(楊麗華,2011)。

黃立賢(2011)表示為達考用配合的目標,命題委員須先了解專業人員之核心 能力為何,就算應試科目一樣,但所從事的工作性質不同,評核專業領域也會有 所出入。優質試題命擬,可透過統計數值,建立評鑑指標。部分命題大綱和應試 科目之深度及廣度,因評量專業知識和應試人職能有互相牴觸之處,只有從應考

教育部長董保城(2012)認為現行專技人員對實務經驗雖有不同要求,唯有透

表 2-8 考試內涵之相關研究彙整(續)

表 2-8 考試內涵之相關研究彙整(續)

市場價值。在知識經濟時代帶來的國際競爭情勢,台灣人力資源應在高級勞力 的培養和運用,且應有長期人才需求預測和評估(吳忠吉,2005)。

林嘉誠(2005)認為國家考試法定方式雖有七種,但現今仍然以筆試為主。

考選部秉持政府一體原則,負責專技人員考試,職業主管機關負責後端訓練、

職業管理,且與主關機關溝通、與相關大學及公會學會攜手合作。核心能力使 企業在市場佔有一席之地且保有競爭力,專技人員既為專門職業或有特殊技 術,核心能力更顯重要,要藉由考試界定各類科所需核心能力,考試方法、應 考內容、應考科目,則為考選部核心課題。

張佩芬、楊永斌、葛家豪、劉曼君(2005)認為在環境競爭激烈的今日,高 等教育培育跨領域核心能力的學生已成重點,成果導向認證為教育目標的執行 和設計提供有用的資訊,藉由認證結果改進教學和學習成效,也為畢業學生找 出專業領域中所必備的能力。「認證」是一自發性之自我檢討,且經由「成果 導向」認證規範,展現自己特色,建立品管和改善機制。對邁向國際化國家而 言,認證是跟國際工程接軌最有效機制,相互認證之國際協定,強化工程師在 世界市場的機動性。

楊戊龍(2005)認為考試主管機關對民國70年至今之專技人員考試認定政 策,將它分為由被動轉向主動、積極擴大專技考試權、由積極轉向消極三個時 期。「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定義的爭議,不因主管機關採司法院釋字第352 號及第453號解釋而停止,然而「專業性」與「社會性」指標有其主觀性,隨外 在環境變遷內涵也隨之調整。無論專業人員定位為何,終究要取決市場,社會 地位和職業尊嚴不因被定位專技人員而提昇。

選有賴考選部負責,期望人力資源的優質,以健全知識經濟時代之交易秩序維 持。藉由考試拿到執照,考選部提供有公信力之專技人才服務,雖各專門職業主 管機關有所不同,唯考選部可用各面向探討分析證照考試制度。

巫義政(2005)認為隨著科技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之形成興盛,職業種類增長 或沒落也隨之變動,何為專業?必隨著時空不同有相異見解。然而在全球化的時 代,考選部更應檢討我國專技考試制度,在應考資格、考試方法、應試內容、換 照要求、及格標準等,都要盡量符合國際標準,有助我國專技人員跨足全球專業 服務市場。

林宜男(2006)認為我國現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制度方向:專技人員之 認定應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準則;加強整合各部會間專技人員考試政策之擬 定;審慎評量外國人來台應專技人員考試之開放承諾;建議維持外國人來台應專 技人員考試應使用中文立場。

林康裕(2006)認為由於社會環境變遷,知識經濟時代技術進步,各種執照應 採有效期限,使持照人不斷對新知識的吸取;因應知識經濟時代,考選部、各目 的主管機關、職業公會密集互動;定期舉辦國際論壇有利心得交換,加強持證照 人交流;因應時代潮流,教育課程和執照考試科目應相互配合。

沈昆興(2006)認為為達到考用配合,可藉由工作分析,提出各職系所需核心 能力和知識,進一步和學校教育相互結合以訂定甄選標準。核心能力著重工作效 率、行為特徵、績效關聯性,藉以作為運用的工具。從工作觀點分析,為使人員 適才適所,可結合核心能力運用,再與工作分析運用到考用配合制度上。

行為。制度內涵會受社會結構、全球治理結構等改變而變化。考試用人在我國發 展歷程上,雖考試技術和內涵層面有變化,仍維持制度假定和基本制度精神。長 久以來,科舉取才制度,對我國結構和行政文化,產生不容小覷的影響。

長久以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制度以技職教育所提供的正規專業養成教育

長久以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制度以技職教育所提供的正規專業養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