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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想像力與創造力的關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知識、想像力與創造力的關係

「知識」一直被視為創造的基石,從 Csikszentmihalyi(1996)的匯合取向可發現,

創造力的產生是由「個人」(individual)、「領域」(domain)、「學門」(field)交互作用 產生,其中「領域」(domain)與「學門」(field)都具有結構性的知識基礎。Amabile(1996) 的成分理論(the componential theory of creativity)則主張創造力的產生需透過「領域 相關知識」(domain-relevant skills)、「創造力相關知識」(creativity-relevant skills)與 工作動機(task motivation),由此可發現,知識在創造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過去一 般人談到「想像力」(imagination),經常直覺性地聯想到天馬行空、特異的想法、

奇幻或是夢,甚至進一步指出,當有些想像實現後,會變成令人驚豔的創造,其 意味著,想像力將導向創造力。然而,許多偉大的發明或藝術創作,除了點子或 概念上的奇特性之外,其適切性(appropriateness)或實用性(usefulness)也是令人關注 的重點之一,換句話說,也就是創作者能否使用該領域的特定的技術或概念將作 品表現出來,而這些都植基於知識本身。

因此,過去研究者除了探究想像力與創造力如何發生之外,也關心知識與這 些構念的互動關係。在本節當中,將針對「知識」、「想像力」與「創造力」三者 的關係進行探討,此外也納入了「經驗」以使得三者關係的輪廓更加完整。

壹、想像力與創造力

從過去的文獻當中發現,「想像力」常被視為「創造力」的必要條件,而非充 分條件。也就是說,有創造力的人經常伴隨著豐富的想像力,但是有想像力不一 定形成創造力。以下將從學者的觀點論述兩者之間的關係,也說明對於本研究的 意義。

從「包含關係」的觀點探究,有學者認為想像力是創造力的基礎,亦可視為 創造歷程中的重要部分。Vygotsky(2004)提到,創造力的活動是奠基於我們腦中組 合元素的能力,在心理學上被稱之為想像(imagination)或幻想(fantasy)。在現實中,

想像力是所有創造活動的主要成分(基礎),也是構成所有人類文明生活的重要一 部分,其使得藝術、科學與科技創造得以實現。在這個觀點之下,幾乎人類所創 造出來的每樣東西、人類的文化整體,也就是有別於自然世界的種種,幾乎都是 人類想像的產品,或是透過想像所創造出來的產品。

詹志禹與陳玉樺(2011)則從「認知運作內容」的異同來說明兩者的關係。

其認為「想像力」一詞較著重視覺與意象,而「創造力」卻可以另外涵蓋聽覺、

語言、文字、概念推論、數學模型、具體作品、價值觀、組織制度等各方面的創 意、創作、創新或創業,所以這兩個概念不完全相等;再者,有些想像很平凡,

或只是複製別人的想像,所以只有部分想像具有創意,這才是想像力與創造力重 疊的部分。Ainsworth-Land(1982)提出的觀點與前者類似,其解釋想像力與創造力 在發展架構中緊密連結在一起的,而且兩者都是有意圖性的活動,並共享同一元 素-「獨創」(Originality)。

林偉文(2011)認為想像力是產生創造的來源之一,並從「作用」觀點說明 兩者的關係。創造者透過想像,以意象或命題產生關於各種可能性的顯現、再現 或操作,進而產生創造的原型(prototype)。想像力對於創造力的作用主要出現在下 列三處:(1)想像力主要作用於創造之「新奇性」:從創造性產品的觀點,過去對於 創造力定義的共識主要有「新奇」(novelty)與「適當或價值」(appropriateness or value) 兩項,一個創意的產品必須符合這兩個目標。一個具有創造力的作品,其新奇的 點子須透過想像,產生各種可能性的意象或命題。不過,若要產生有價值的創造,

需要進一步驗證。(2)想像可作用於發現問題、解決方案或形成假設:從問題解決

的歷程來看,創造是能夠發現問題,並且產生新奇且有價值的解決方案,想像即 是發現問題的來源之一。再者,想像力亦可產生意象或命題,形成問題可能的解 決方案,但前述這些都須透過進一步地操作與精緻化才能成為創造。(3)想像力可 能作用於「醞釀期」或「豁朗期」:從創意的歷程來看,Wallas(1926)認為創造需要 歷經「準備期」、「醞釀期」、「豁朗期」與「驗證期」,想像力可能發生於醞釀期或 豁朗期,產生各種可能的方案、解答或樣貌的想像,但須經過驗證期的檢驗方能 產生創造。

邱發忠(2012)等人透過文獻探討,從幾個面向說明這兩者的關係:(1)想像 力與創造力有關,不過想像力較著重於探究可能是什麼(what might be),以及發現 不同的可能性(discovering various possibilities);(2)從產品的觀點而論,創造力的目 標性較強,而想像力的目標性較弱;另外,也由於想像力沒有適切或有用性的評 價,因此其概念延伸度較不受限;(3)參考 Finke 等人(1992)的產生探究模式,認為 想像力是創造力的前置階段,即想像力決定了創造的變異範圍,創造力的有用性 進而對想像產品或點子進行選擇。

Finke 等人(1992)雖然未系統性論述想像力與創造力的關係,不過從其所提出 的「生產探索模式」(Geneplore model)中各元素與階段的互動,可說明兩者之間的 關係。在其模式中有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前發明結構的產生」(Generation of preinventive structures),在這個階段個體可能會有幾種心智表徵的方式,稱之為生 產歷程(Generative process),藉由對表徵的操弄,個人會發展出一些可能的點子或 雛形,不過不一定能付諸實行,這樣的特性及運作方式與想像力相同。到了第二 階段「創造前的探索與詮釋」(Preinventive exploration and interpretation),個體會用 有意義的方式或標準來解釋可能的點子或雛形,之後可能直接形成產品,或回到 前創造結構階段,重新修正或產生。將概念或想法用特殊且適切的方式表達或呈

現,此即為創造力。前述兩階段都受到「產品限制」(Product limit)的影響,對於 想像力而言,意味著想像需有目標或是範疇(例如:要發展一個新的通訊方式,

則個體要想像的方向是通訊方式,而非傢俱),而對於創造力而言,則為篩選創意 產品的標準,通常為新奇與適切性(或價值)。

此外,有實徵研究指出,早期的想像力可以高度預測個人的創造力(Russ, 2003;

Runco, Nemiro & Walberg, 1998; Saracho, 2002)。Hoff(2005)的研究也發現,四年級 的孩子若有想像同伴,在創造力測驗會有較高的分數。Torrance 發展擴散思考測驗 的歷程中,也將想像當作是一個重要的因素(Goff & Torrance, 2000)。

將上述的觀點結合前一節對於想像力定義的探討,本研究發現,想像力與創 造力之間的關係,可歸納出主要兩點:

1.想像力具有導向創造的功能

想像力可以協助個體點子的發想,透過各種表徵的操弄(尤其是圖像化),發 展出具有潛力的想法,進而產生創造。此外,當想像力作用於問題解決時,也可 發揮於不同的階段,使個體有機會用創意的方式解決問題。不過,就整體而言,

想像力本身在目標性,或是對於適用性的要求不高,所以想像的內容只會有部分 會產生創造。

2.兩者的交集為「獨創」

雖然想像並不保證產生創造力,不過在想像中具有獨創性的想法,通常最有 機會成為最後的創意成品。

貳、經驗與想像力

安藤忠雄說過:「想像力是從各種感動的體驗和生活感受中衍生而出的產物,

沒有經歷過這些體驗的人,就不可能擁有想像力。」人類的想像是由簡單的型態 而逐漸複雜化,這不僅發生在想像行為的本身,也反應在結果上。若觀察人類不 同認知發展時期的「創作」,會發現創作產品的內容特性有很大的差異,除了與想 像能力的發展有關之外,「經驗」是一大因素。因此,探究想像力機制的同時,也 須同時考慮經驗在想像力運作時所扮演的角色。

若沒有先前印象,則不會有任何的點子出現在想像之中(Warnock, 1978)。

Vygotsky(1978)主張,人類是在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中學習,而學習導致人類認 知的發展,同時學習也是文化工具(cultural tools)與符號系統(symbol systems)交互 作用的結果。因此,若脫離了社會脈絡,人類很難有學習的機會,也無從獲得經 驗,進而更無法進行想像。Vygotsky(2004)曾提出四個「想像力」與「現實」(reality) 之間互動的規則,顯示了想像並不是毫無根據的心智活動,以下將說明規則,並 且引述相關的研究:

1.透過想像而創造的每一件事物都是來自於「真實」與「個人先前的經驗」

Vygotsky 主張,人類所想像的每一件事物都不是憑空而來的,那些看起來新 奇、奇幻或是不可思議的事物,其實都是組合某些元素,而這一些早就已經存在 個人的經驗當中了。 換句話說,人類想像的材料都是由真實所提供的,這些真實 就是個人先前的經驗。Ward(1994)的實驗中曾請受試者想像住在別的星球的動物,

其研究結果發現,絕大多數的受試者所畫出的都和地球動物有很高的相似性,這 些相似性其實就是反應了個人的經驗。Eckhoff 與 Urbach(2008)的研究分析孩子說 故事的內容,也發現到,即便孩子的故事中充滿了一些很不合常理的情節,但仍

是從其生活經驗中取材。

2.人類可以透過別人的經驗來進行想像

相對於先前的規則,這個規則主要描述「想像產品」與「複雜真實現象」間的 作用。Vygotsky 認為,非個人所實際知覺到的經驗也會引發個體的想像,舉例來 說:一個人從未到過「沙漠」,可是當他從書上讀到「非洲沙漠」的描述,即可從 腦中建構出沙漠的圖像。在這個例子中,「非洲沙漠」並不屬於個人曾經有過的實 際經驗,可是若他缺乏「沙子」、「沙丘」、「缺水」或「在沙漠生存的動物特性」…..

等概念,則沙漠的概念是無法被建構的。也就是說,有一些想像的產品並不是過 去經驗的再製,而是藉由個體將相關元素組合在一起而創造出來的,這不僅是一 種創造,也是一種學習。這個規則對人類的行為與認知發展來說相當重要,因為 透過他人的分享、敘說與不同方式的呈現,個體可以將這些經驗概念化,並且形 成新的知識或經驗。若將這個原則運用至教育當中,當教學者欲提升學生的想像 力與創造力時,則應該多提供機會,豐富學生的經驗,包含一些書籍、教學媒材,

或是營造在教學情境中的人際互動。

3.情緒是想像與現實之間的溝通橋樑

Vygotsky 主張,情緒會影響想像,想像也會影響情緒,兩者是有雙向的作用。

Vygotsky 主張,情緒會影響想像,想像也會影響情緒,兩者是有雙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