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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知識的意義與內涵

為了探討子公司知識流,必須先瞭解何謂「知識(knowledge)」。為了對知 識有更明確的瞭解,以下是近年來學者對知識的定義與分類。

Zand(1981)認為對企業而言,知識有二種:一是對本身企業而言是新的,

而對其他企業是已知的,稱為「僅對自己是新的」的知識;另一種是對本身及其 他企業都是新的,稱為「對自己及所有其他人都是新的」的知識。

Badaracco(1991)則將知識分成可移動的知識(migratory)及附著於組織的 知識(organization’s embedded),其中可移動的知識又可分為三種:存在設計中 的知識、存在機器中的知識、存在腦海中的知識。

Purser & Pasmore(1992)依知識的確定性(certainty),將知識加以分類為:

1.事實(fact):可獨立驗證且穩定的真理;2.模式(modes):能清楚觀察出事實 間的因果關係;3.基模(schemas):導引思考的心理結構;4.直覺(intuitions): 以現在的綱要不能完全預測的事實、關係或未來事件的相關臆測;5.內隱知識

(tacit knowledge):我們所瞭解但無法解釋的事物、或是對某事物的偏好。

Kogut & Zander(1993)將知識分成技術(know-how)與資訊二類。技術是 一種程序性的知識,它說明某種活動該如何執行、如何運作;資訊則是一種陳述 性的知識,代表事實的陳述。

Leonard-Barton(1995)以界定企業的核心能力的方式,表達知識內涵,包括 下列四種:1.員工技能與知識:存在於員工身上的技能與知識,包括科學的、產 業專屬的與公司專屬的知識型式;2.實體系統:實體系統累積的知識,包括資料 庫、機器與軟體程式等;3.管理系統:組織的常規引導資源的累積與分配,管理 系統創造知識取得與流動的管道;4.價值:價值視為知識審查與控制的機制,決

定何種知識可以發展或是何種知識建構的活動被允許。

Quinn(1996)將企業中專業人員的知識,依其在組織內運作的重要程度,

成四個層次:1.實證知識(know what):專業人員經過廣泛而深入的訓練與實際 經驗,可以掌握特定領域的基本知識。專業人員必須具備實證知識,但這並不能

知能可以分為知識、能力、態度三方面,其中,能力與態度都是以知識為基礎的。 Badaracco(1991) •可移動的知識

•附著於組織的知識 Purser & Pasmore(1992) •事實•模式•基模•直覺

•內隱知識

Kogut & Zander(1993) •技術(know-how)

•資訊 Leonard-Barton(1995) •員工技能

•實體系統

•各因果關係間的互動

•變項的意義、水準、歸屬,以及衡量方法

經由上述文獻,本研究將欲探討的「知識」,界定為企業執行其功能活動,

所必須具備的系統知識。「系統知識」的概念,相似於Kogut & Zander(1993)所 界定的「技術(know-how)」的概念,技術是一種程序性的知識,說明某種活動 該如何執行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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