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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簡單來說,信度指的是從同一個測量取得一致的結果;效度指的是能夠正確反 應被測量概念的結果(李美華、孔祥明、李明寰、林嘉娟、王婷玉、李承宇合譯,

2004:216)。但由於質的研究和量的研究不管是在方法論、本體論、知識論的假 定和假設上都不同,故質的研究在信度和效度的判斷上,並不如量的研究來的清 晰明確。

信度指的是研究結果的可重複性,但由於質的研究是將研究者視為研究工具,

強調研究者的個人獨特性和唯一性,故目前大部分的質的研究者都認為「信度」

這個概念在質的研究中並不適用;而效度所指的是正確性程度,即一項測試在何 種程度上測試了它意欲測試的東西,效度在質的研究中是用來評價研究報告與實 際研究的相符程度,而不是像量的研究是評估研究方法其本身。儘管學術界對質 的研究中是否應該使用「效度」仍有爭議和討論,但大部分質的研究者仍沿用效 度這一詞語來評價研究結果的真實性,但大家都同意不論在概念定義、分類方法 還是使用範疇上,質的研究所使用的效度和量的研究都是不一樣的(陳向明,

2007)。故質化研究該如何保證其效度,Lincoln & Guba 提出了下列幾個方法(胡 幼慧,1996):

壹壹

壹壹、、、、 確實性確實性確實性確實性((((Credibility)))

調查本身必須忠實地反映欲調查的原始對象,調查目標必須能夠保證對象被忠 實地加以認定與描述。與內在效度相似,質化研究資料的真實程度即是研究者真 正觀察到所希望觀察的。由於確實性強調的是忠實地反應研究對象,故本研究在 訪談時,除了謹慎選擇受訪者外,也將給予受訪者開放性的回答方式,以獲取受 訪者豐富且真實的資料。

述,增加資料可轉換性的技巧即是深描法(thick description)。針對可換性,本 研究會在訪談過程中使用錄音筆,透過使用錄音筆忠實地記錄受訪者的回答,並

騙、科學倡導、以及處遇與研究控制之間的矛盾(Monette, Sullivan, & DeJong, 20)。而在本研究所採取的深度訪談法,將觸及到以下的幾個研究倫理議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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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二

二、、、 研究範圍之限制研究範圍之限制研究範圍之限制研究範圍之限制

在研究範圍的限制上,將對公民參與和公私協力此部分進行討論。在本研究中 的公民參與將聚焦於民眾、社區參與公眾事務上,也就是之前文獻所提及的權力 在都會體制中向下移轉,即移轉給社區或公民;那在公私協力上,則將是聚焦於 政府與外部非政治精英的組織合作上,亦即先前文獻所說明的權力在都會體制中 向外移轉給非政治精英所控制的機構與組織,那也由於公私協力的模式很多,基 於不同觀點的探討就會有不同的公私協力模式,因此本研究在公私協力模式的範 圍上將是針對在統包上,所謂統包是指從方案選擇、細部設計、材料購置、施工 管理、設備安裝等作業均交由同一業者負責統籌執行,於驗收合格後再移交業主 使用。因為這一連串的工作均是交由同一業者,並由其統一包辦,故稱之為「統 包」。那藉由了解研究範圍的限制與聚焦,便可對之後研究帶來較明確且清楚的 方向。

三 三 三

三、、、 因素歸納之限制因素歸納之限制因素歸納之限制因素歸納之限制

亦即本研究在文獻檢閱後,除了文獻上會有不足和瑕疵之處外,對公私協力與 公民參與所進行的條件與因素歸納上,最大的限制在於歸納上可能過於主觀,而 沒有所謂的客觀標準來加以選擇歸納,這也是日後研究進行時應加以改善和注意 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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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資料分析 資料分析 資料分析 資料分析

在本章主要是透過將訪談內容和文獻理論資料兩者之間的相互驗證,來深入探 討並嘗試回答本次的研究問題。那也就是,在藉由綜合個案背景、訪談內容以及 文獻資料後,對這些個案背景、訪談內容以及文獻資料加以分析和評價,進而做 出本次研究的結論和建議。

本研究將訪談結果從三大面向來分析,分別為:公私協力條件之分析、公民參 與因素之分析、其它因素之分析,並引述訪談內容作為支持論證。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公私協力條件之分析 公私協力條件之分析 公私協力條件之分析 公私協力條件之分析

經由本研究透過對於公、私部門的深度訪談後,可以發現到經由文獻所建構出 影響都會治理的公私協力條件,與實務的個案運作上還是存在些許差異在,而以 下將針對由深度訪談的結果來運用在透過文獻所歸納出的各條件中,並藉由對此 條件所進行的探討,進而修正出屬於本次個案的都會治理下公私協力條件。那分 析將如下說明:

壹壹

壹壹、、、、 共同目標與願景共同目標與願景共同目標與願景共同目標與願景

Bennett & Krebs(1991)指出公私協力係行為者之間的合作,彼此協議共同完 成特定的發展目標或為特定地區、經濟、網絡等,其所需要達成的個別計畫提出 各式各樣的願景。那清晰的目標與願景有助於所有協力參與者都能清楚地分享願 景,以及所欲達成之目標,使每一位參與者瞭解期望,共同協力解決問題,進而 提昇績效。此外建立明確的目標與願景也可讓協力參與者間不致於造成矛盾、進 度延遲與失焦。由於在公私部門交相互動中,因為公私部門都身處於不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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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和角色,因此在兩者要建立共同的目標並非是容易的事,但是兩者若沒有共 同的目標,就沒有參與的動力,也就沒有投注心力的動力。此外公私協力所涉及 的是組際間資源連結的合作模式,故要如何維持力量和避免衝突,就須要靠彼此 共同願景和目標的建立,且此願景必須是明確而清楚的(李建村,2001:76-80)。

在本次訪談過程中,關於公部門的「共同目標與願景」部分:

其實這個案子在推動中港大排,我們對於這個共同目標願 景都很熟悉(A1-1-V):…所以我們是依照我們的需求來打造 出願景,然後有共同的目來推動中港大排這個案子

(A1-1-V);…所以共同目標當然是趕上工程進度,然後趕 在明年順利完工,未來也是希望大家來台北縣會想要來這個 地方來玩,我們也是希望多開發一點,希望促進地方的繁榮

(A2-1-V);…我們和包商彼此都很清楚願景和目標

(A2-1-V);我覺得有共同目標和共識是正向的,大家其實 站的立場都不一樣,包商可能會有一些利潤和長官的不同期 待要求,那我覺得就是說當然我們不是單方面一直在講我們 要推的東西,而是有時候也要考慮到工地的現場情況,我考 量他們的部分多一點,那他們也會,那這一部分其實就是大 家要互相去為對方著想,不是單方面的,那他們也有的需求 我們也要去顧慮到(A3-1-V)。

在本次訪談過程中,關於私部門的「共同目標與願景」部分:

就我所知,這個案子是第一個我們周縣長的旗艦案,當初我 們在定位這個案子的時候,是以國際觀光客可以來做定位,

那我們之間算是有共識(B1-1-V);…對,而且這個共識很 重要。如果理念不一樣,還有沒有一個好的溝通和目的都不 一樣的話,那這個案子就很難推動,方向也很難抓(B1-1-V);

那有明確的目標是對於我們在推行上是會比較順利,那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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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拿到這個案子後就知道要做什麼(B1-1-V);這就是說我 們跟公部門去做一些溝通的部分,就是分享目標和想法的部 分,還有願景是什麼,所以那時候的十幾個會議算是不錯的,

效果蠻不錯的(B2-1-V);…但因為我們的目標很明確,就 是為了整個社會好,所以在合作上是比較目標一致(B2-2-V)。

從上述訪談結果可以發現到:就公部門來說,他們認為有清晰的目標和願景是 很重要的,那他們也認為在此個案中,他們的目標和願景是很清楚的,他們都知 道本次個案為一旗艦案,是一個非常有指標性的案子,就是要促進地方繁榮與吸 引觀光客進入。此外,他們也有提及到他們與私部門在此計畫中是彼此都有共識 的,而這樣有共同的目標和願景對於公部門來說,他們是肯定並且覺得是正面 的,因為畢竟公私部門的立場和觀點都不一樣,那這樣可能會造成公部門與私部 門之間對於共同目標的認知會產生落差,也就是說他們的目標雖然不可能完全一 致,但在此情況下只要他們對於整體的共同目標是認同的,那就至少有合作的可 能,因此公部門和私部門若擁有清楚明確的共同目標願景將提升公私協力的合作 順利度。

就私部門來說,他們認為在他們此計畫中和公部門是有共識與目標的,而且他 們也認為有相同的目標和願景很重要,因為一旦理念不相同或是有差異,對於推 動執行上便會造成阻礙和困難,因此私部門也有提到,要如何達到共同目標和願 景是要透過不斷的溝通和協商,而這也代表著其實共同目標和願景是建立在良好 且有效的溝通上。那就以上公、私部門就共同目標與願景此因素對於公私協力來 說,他們都是抱持著正面且有影響力的看法。那就如 Vincent Kouwen hoven(1993)

所言,其實公部門和私部門就是一種相互影響的互動關係,其互動的核心在於透 過合作的互動,藉以達到共同的目標。互動過程中的公私部門仍有其本身的原來 身分及所應負之責任。強調的是目標間的相容性,以及公私部門在協力中所扮演

所言,其實公部門和私部門就是一種相互影響的互動關係,其互動的核心在於透 過合作的互動,藉以達到共同的目標。互動過程中的公私部門仍有其本身的原來 身分及所應負之責任。強調的是目標間的相容性,以及公私部門在協力中所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