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六節、 研究倫理
二 二
二、 、 、 、效度方面 效度方面 效度方面 效度方面
(一)
請國立台東大學梁忠銘教授、鄭燿男教授及國立東華大學張志明教授 三位專家學者審視本研究訪談大綱,之後經修正獲論文指導教授認 可,方可實施訪談。(二)
以多種方法蒐集資料,如:相關網站之報導、報紙、書籍、文章及文 獻資料。(三)
加強研究者本身的訪談技巧訓練。訪談前熟悉訪談問題並加強提問技 巧,訪談過程語氣須和緩,表情保持自然,研究者保持價值觀中立的 原則,不任意曲解、解釋或引導受訪者之訊息。訪談後反覆閱讀逐字 稿,找出遺漏之問題,再次約訪,以強化訊息內容之正確性。第六節 第六節
第六節 第六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
余漢儀(1998)認為在進行質性研究時,研究者透過訪談方式,探索研究對 象的種種,若稍有不慎,很有可能損及研究對象的權益。所以,研究者必須清楚 自己的研究目的、研究對學術和對社會的貢獻、研究者和研究對象的關係、研究 方法和詮釋是否適當等等,對研究倫理作一番仔細的考量。同時,研究者對於研
究過程,研究者在研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對於研究倫理等議題必須重視。歐用 生(1989:33)曾提出質性研究者要注意的倫理問題有四:一是被研究者身分要 保密,避免被利用或受傷害;二是尊重被研究者,並獲取其支持;三是可訂立合 作契約,並應依約行事;四是撰寫被告時應忠於資料,不扭曲事實。針對本研究 之研究倫理方面,研究者以下列三種方式進行:
一 一 一
一、 、 、 、研究前 研究前 研究前 研究前
在研究正式進行之前,研究者親持研究同意書,拜訪受訪者,態度真誠的解 說研究緣由,內容包括研究主題、性質與進行研究的方式,以及處理訪談的方法,
並詢問是否接受訪談錄音。此外,也告知研究對象若不接受錄音或在研究進行中 不想再接受訪談,有拒絕的權利,以保障研究對象之權益。
二 二
二 二、 、 、 、研究過程中 研究過程中 研究過程中 研究過程中
在研究過程中,為顧及研究對象與受訪者之隱私權,研究者密切注意研究對 象與受訪者之資料的保密與處理。
三 三 三
三、 、 、 、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對於研究對象的資料蒐集與分析,研究者呈現事實的真相,避免研究對象遭 受誤解或扭曲。此外,研究者也必須在專業、知識的追求與研究對象之責任間取 得平衡(黃瑞琴,1994)。意即在本研究中,研究者顧及研究對象之威受、設身 處地為其著想,不能一味地只為追求自身的研究目的,而使研究對象遭受傷害或 使其產生不悅。
四 四
四 四、 、 、 、研究的撰寫 研究的撰寫 研究的撰寫 研究的撰寫
有關於受訪者之姓名,研究者將受訪者之姓名與內容進行編碼、撰寫時,使 其不與個人資料作連結,以免影響受訪者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