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研究過程與討論 研究過程與討論 研究過程與討論 研究過程與討論
本章乃根據訪談國小教師、學童家長與學生所得之資料,加以分析判讀,分 別探討教師、家長與學生對於國小實施體罰現況之了解與因應、接著探討國小教 師、學生與家長於體罰之相關權力及國小教師、學生與家長對體罰之態度及看 法。最後針對教師、學生與家長之觀點與論點加以統整分析。因此,本章共分為 三節:第一節教師之觀點,第二節家長之觀點,第三節學生之觀點,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教師之觀點 教師之觀點 教師之觀點 教師之觀點
一 一 一
一、 、 、 、國小實施體罰之現況 國小實施體罰之現況 國小實施體罰之現況 國小實施體罰之現況
(一)教師對於學生違規或偏差行為的處理大都採用小錯勸告大錯懲罰的方式 不論是過去的行政命令、規定及宣示,或者是近年修訂的教育基本法,皆一 再重申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傷害。不僅如此,當每位教師在接受培訓的 階段,也總是被叮囑要以愛來教育學生,而畢業時也滿懷著理想與熱忱,期待自 己成為一個認真負責的好老師,憧憬著一幅師生共沐春風的美好畫面。但是當真 正進入教育現場,走入三、四十位學生的班級教室,這才發現幾乎每天都有層出 不窮的問題與挑戰,學生是如此難以約束、難以馴服。漸漸地,開始質疑、猶豫,
是否要繼續堅持愛的教育,亦或採取立即快速的體罰方式。當受訪教師 T1 面對 這樣的問題與挑戰時通常的處理方式,以下是教師 T1 的說法:
我想在教學的過程當中,學生的違規或犯錯的行為,其實他有幾個類 型啦,比較輕微的或是說比較嚴重的…,就輕微的那個孩子的行為來 說,其實我們在一邊上課一邊就用手勢或者是說用眼神,其實這樣子 輕輕的帶過,啊那如果說孩子他有警覺到的時候,其實他就回到正常 的那個步調,回到學習步調來,那比較嚴重的時候,比較嚴重的時候 我可能會跟他支開,就說當下可能先,先按耐住,那之後我可能會去
支開要去了解他,他的背後的原因,…了解原因之後我們再對症下藥,
這樣(T198033101)。
受訪教師 T1 認為錯有輕重,輕者透過手勢與眼神提醒學生,將學生引導回 到正題即可,若嚴重影響上課或當下不宜處理時,則暫時耐住性子,先將其支開,
之後再加以處理。也就是老師不在盛怒下處理事情,讓彼此冷靜,這樣也顧及其 他學生之感受及學習權。受訪教師 T2 雖然也將違規偏差行為分成輕微與嚴重來 處理,但處理方式則有不同:
基本上違規跟犯錯的行為要分成幾項吧,是…像學業未交,那是他犯 錯,…例如說,針對偷竊啊,或者針對他去欺負弱小,就是沒有原因 去欺負弱小,就是這個部分我會處罰得比較嚴重,…就是在他還是小 錯的時候就要去制止他,不然這樣會越來越嚴重,…就是剛開始我會 去看他的輕重,如果他只是一個小動作,可能就會適時的恫嚇而已,
就是言語上面,那如果他是比較嚴重,累犯的,那我可能就會真得用 到「打」的這個動作,…那在學業沒有交的部份,基本上我就是讓他 們…我會把他留下來在教室寫作業,就是剝奪他下課的時間,…我會 去了解他的原因是什麼,如果他是因為真得不會、寫不出來,我會去 教他寫(T298032901)。
受訪教師 T2 認為偷竊、欺負弱小這樣的偏差行為是嚴重的,因此在處罰上 較為嚴重,最重以「打」的方式,也就是體罰方式來懲罰。至於課業、作業持交 或未完成者則會要求在下課時間完成,並且實施課後輔導。那受訪教師 T3 是怎 麼處理違規或偏差行為呢?
通常如果是輕微違規,我會當面去制止他,然後稍微嚴重會告戒他,
下次不要再犯,那如果是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我就會叫過來處 罰,但是叫過來處罰三四次之後,他還是同樣犯錯的話,我可能就會 實行更嚴厲的處罰,就變成說它是有情節輕重,處罰的方式和行為不 一樣。…我依照他的年級的不同,因為低年級有它的處罰方式,可能
就是叫他去撿個垃圾,掃個樹葉,或是做勞動服務,高年級那你可能 就是要叫他做抄課文,或是做一些愛校服務的事情,打掃廁所什麼的,
比較勞動性,呃…可能比較重,比較吃力的工作…嗯像小朋友如果持 續一直作業都不交、不修改、不訂正的話,那我會拿棍子嚇他們,還 是不聽從的話,我可能就會用棍子打手心,…放學以後到辦公室,我 在辦公室陪你,你就一起寫這樣子,直到你寫完,…(T398033001)。
受訪教師 T3 同樣將學生違規或偏差行為分成輕微與嚴重,輕微的採取當面 制止、糾正。嚴厲的處分則隨犯錯次數的多寡而有不同,次數越多,處罰越嚴重。
處罰的方式又因年級不同而有所不同。低年級因體力較差,罰以比較少勞力付出 的勞動服務,高年級則給予較耗體力之愛校服務。對於作業延遲或未完成者,先 以棍子恫嚇,若無改善則以「打手心」來懲戒,並要求課後留校將作業完成。
對於學生的違規或偏差行為處理的方式,受訪教師共同認為學生的犯錯、偏 差行為可分成較輕微與較嚴重兩種,對於輕微的違規行為多採取提醒、制止、口 頭糾正方式處理;對於嚴重之偏差行為處理方式則有所不同,T1 教師會先隔離 事後了解原因之後再行處理。T2 教師及 T3 教師最重則會施以「打手心」之體罰 方式來懲戒。
(二)教師認為校園中使用體罰的情形已有改善
根據文獻探討,陳榮華及林坤燦兩位學者在 1991 年的調查研究發現,約有
87.2%的老師,承認曾經在一個學期內體罰學生一次或一次以上;另外天下雜誌
在 2007 年針對全國中小學家長所作的調查也發現,有 48.7%的小孩,曾經在學 校被體罰。相關的研究顯示出體罰的情形仍存在於校園中,但體罰的情況已有逐 漸變少的趨勢。針對校園中使用體罰的情形,受訪教師 T1 所覺知的情形如下:這個,比較多的就罰站,罰站或是說就跟他獨立到某一個角落,…罰 站的部分我覺得,我們要保護孩子們的學習權,我們盡量說不要罰站 在教室外,…那還有就是說,我們比較少知道那是後來知道的,老師 其實會拿竹子會有一些傷害啦,我們經驗當中也看到老師偶爾,就是 打的太氣憤了,都會有痕跡,其實到最後我們都要去做很多很多的補 救措施,這是比較常看到的,還有就是那個什麼,跑操場,有時候會
去(T198033110)。
受訪教師 T1 認為目前體罰的情形,僅偶爾有老師因氣憤而打孩子,或者以 跑操場方式處罰,最常見則是讓學生在教室內的某一角落罰站。另外,從以下訪 談內容可知,受訪教師 T2 及 T3 也認為目前校園中教師使用體罰情形並不多,
頻率也較小。
基本上就我目前知道大概,使用體罰的老師有比較少,不能說沒有,
至少跟以前比起來有比較少一點,那頻率也就是…也比較小了,但是 還是有…,呃!聽到幾個老師在講,基本上他們還是都是有,就是聽 到大概三、四個老師,就是平常我們有提到,他們還是有體罰的動作。…
其實沒有到大部份的老師,可能大概有…我覺得沒有大部分的老師,
因為我們看到的只有少數幾個,但是他們是有,可是頻率是非常低的,
可是至於其它那些人,我就不清楚了,因為我們沒有再深談,所以也 沒 有 去 了 解 這 問 題 , 所 以 我 不 會 知 道 到 他 們 的 問 題 在 哪 裡
(T298032910)。
使用體罰的情形…應該是不多!…對,不普遍(T398033010)。
綜上所述,受訪教師認為目前校園中老師雖然會使用體罰的方式來管教學 生,維持教室及上課的秩序與紀律,但在比例上與過去比較並不嚴重,方式上也 選擇較不造成傷害、溫和的體罰方式來進行,至於使用之頻率也有減少之趨勢,
而且在處罰學生時能盡量顧及學生之基本學習權,不因接受處罰而影響或剝奪其 學習的權利。
(三)教師常用之管教方式除輔導、口頭糾正之外,包含體罰在內
學校教育之目的並不是單純的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健全學生人格發展、培 養學生自治、遵守紀律、負責任、肯服務的美德。學校教育之內容則可涵蓋知識 經驗傳遞、獨立判斷能力、尊重民主規範、群己倫理關係等方面。換句話說,「師 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的任務除了單純「授課」外,尚有「教育」的 任務,因此,當教師在實施學校教育活動的過程中,若受到阻礙、干擾,導致知 識傳授以及教育目的之達成受影響時,為維護秩序,使教學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藉以保障絕大多數學生的學習權益,因此,對於違反秩序的學生施以某些特定的 措施,以匡正學生行為,是一種無法避免且必須的手段。受訪教師 T3 表示常用 之管教方式以口頭糾正、勸說為主,若仍然收不到效果,就可能以被迫使用棍子 來打人的處罰方式來恫嚇學生。
實際上大部份都會用口頭勸說,或是口頭管教,對一些懂得自我要求 和懂得自愛的學生,那這個辦法其實就已經有效,對一些比較愛玩然 後又沒有辦法克制自己,然後又可能吊兒郎當正在轉變性格的小朋 友,可能用口頭勸誡的就沒有用了,那時可能就要用棍子來嚇他們
(T398033003)。
除了採用口頭糾正、勸說的方式之外,受訪教師 T2 會了解違規或偏差行為 發生之原因,然後與家長密切溝通,親師合作一起導正學生偏差行為。但是當學 生偏差行為經多次糾正仍無法改正時,則會剝奪部分自由時間或施行打手心的體 罰方式,倘若,確實已無法處理時,則會轉介至訓導處請求協助。。
就是言語勸說嘛,然後,我會跟家長溝通,請家長注意小朋友的行為,
就是言語勸說嘛,然後,我會跟家長溝通,請家長注意小朋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