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五節 研究倫理

所謂研究倫理,是指每個專業社群中的成員所必須共同遵守的道德與倫理規 範,質性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必須遵守研究社群對研究行為的規範與要求(潘 淑滿,2003)。教育研究是一種專業的行為,教育研究倫理就是規範進行教育是:

研究者在以教育場域、相關研究時所必須具備的涵養以及必須遵守的人際規範。

具體而言,教育研究倫理是:研究者在以教育場域、教育過程、教育人員、教育

內容為研究主題時,必須遵守的規範,其目的在確保教育研究的專業權威(林天 祐,2005)。

貳、 研究倫理的議題

研究倫理的相關議題,綜合多位學者的觀點(黃瑞琴,1991;陳向明,2002;

潘淑滿,2003),包含以下幾點:

一、 自願且公開

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必須誠實以對,並讓被研究者充分瞭解該研究的目的與 性質,和其他與研究相關的資訊,並尊重其參與意願(陳向明,2002)。這是質性 研究中經常被強調的一個課題。研究者必須告知的內容有:研究者的身份、研究 的內容與目的、被研究者需要配合的部分與要花費的時間、可能產生的風險或收 穫、資料處理的保密過程、中途可撤銷同意權(陳向明,2002;潘淑滿,2003)。

在進行教育相關的質性研究時,接受訪談的校長、教師或職員,常會有是否會被 考核或評鑑的戒心,遇到這樣的情形,研究者要保持能預期、理解且予以包容。

本研究會在研究進行前告知接受訪談的教師本研究的動機與目的,徵求同意之後 才進行。

二、 感同身受

質的研究是藉由研究對象的內在觀點去探索他們如何組織他們的行為和解釋 他們的經驗,在研究時,研究者接近被研究對象,透過取得對方的信任與友誼,

讓研究者得以觀察或記錄被研究者的言行。研究中,被研究者可能會暴露其心理 和情感,此時,研究者一方面要能感同身受地進入被研究對象的世界;另一方面 則是要能保持超然的態度與立場(黃瑞琴,1991)。

三、 欺騙與隱瞞

研究者進行研究的時候,應該公開研究的身份與該研究的目的;但有時因為 研究者為了獲得誠實的資料而必須要有所隱瞞,無論是隱瞞身份或研究目的,以 便於在真實的世界中,向現場的研究對象學習他們觀看與建構世界的方式,以免 研究對象呈現的行為受到影響。研究者需考慮欺騙與隱瞞帶來的福祉是否高於因 為隱瞞而帶來的傷害,若隱瞞造成的傷害很小,研究者可以在研究過後進行彌補

與說明(黃瑞琴,1991;陳向明,2002;潘淑滿,2003)。本研究在探討教師對十 二年國教升學管道之觀點與因應對策,對被研究者不會造任何傷害,故將會誠實 告知訪談對象。

四、 隱私與保密

「隱私」為私人領域中不被公開資訊內容,而在研究中使用來保障被研究者 隱私的方法為「保密」。在進行隱私與保密動作前,研究者應先瞭解什麼對被研究 者來說是隱私,以及該為被研究者保什麼密,同時尊重被研究者是否願意暴露的 權利,並且主動告知對方將嚴格保密以及保密的資料將如何處理。通常為了隱私 與保密,研究者通常研究相關的人名、地名和機關名稱匿名來保護當事人,有時 甚至必須刪除敏感性的內容(陳向明,2002)。

五、 潛在的風險與傷害

研究者在研究之初就要設想周全,因為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有時會因為意 外事件而造成被研究者受到傷害,這種傷害通常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屬於心理層 面或社會性的傷害。若真的發生了,研究者必須將傷害降到最低,維護被研究者 的安全。另外,研究者必須提高對研究現場的觀察力與敏感度,避免破壞彼此關 係(潘淑滿,2003)。本研究訪談的對象為學校內教師,研究者將主動告知並刪除 可能造成傷害的訊息。

避免潛在風險與傷害的方法有:1.小心收放現場記錄,不讓任何人有機會碰觸 到;2.不和其他人談論到有關研究內容與研究中的任何人;3.在研究記錄與資料中 以編號來代表研究對象和場域(黃瑞琴,1991)。

六、 客觀分析與呈現

質的研究常涉及研究者個人的道德觀,因此質的研究者要學習以設身處地的 心態來作實踐的抉擇,研究者所蒐集的各種資料是否能呈現事實的真相,分析和 解釋時,是否呈現了研究對象的本意,也都涉及了質性研究的倫理。保護研究對 象最重要的倫理責任,即是盡力蒐集資料和仔細客觀地分析資料,避免誤解或扭 曲研究對象的觀點(黃瑞琴,1991)。研究者應依研究目的,選擇最適當的研究方 法、工具及資料分析方式,並以詳實的態度呈現研究結果。研究過程中,持續與

研究對象討論資料文本,並進行增刪及修改的動作,以真實反映研究參與者之描 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