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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究國小教師進修之成效與需求,本章共分為五節,旨在敘述研 究動機、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名詞釋義、及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Nelsor Mandela 曾說,教育是世界上最勇猛的武器,各國教育的目的,皆 為提高國家的競爭力。教育部(2011)《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指出,優良的 師資素質,將是奠定黃金十年教育發展的基石,亦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成功的 關鍵。教育活動的主體是學生,影響學生學習成效的關鍵在教師,教育是一種專 業的工作,一位有專業知能和精神的教師,才能夠勝任其教學工作,教好每一位 學生,讓學生未來成為社會有用之人,而小學教師的教育對象,是未成熟的個體,

尤其需要更多的愛心、耐心與專業,來達成教育目標。教育成功的關鍵在老師,

擁有能力好且動機強的老師,教育一定好,因此,教師素質的提升,是教育成功 的保證。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於1966年在巴黎召開「教師地位之政府間特別會議」

中,決議採納教師地位的建議,強調教師的專業特性,認為「教學應視為一種專 業」;教育是國家興盛的基石,今日教師的水準,決定明日公民的素質(歐用生,

1998);英國教育與技能部1998年提出「教師─迎接變革的挑戰」綠皮書中,亦 特別強調教師專業的技能與訓練。

為了倡導學習社會的觀念,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6年出版了《學習:內在 的財富》(Learning:the TreasureWithin),書中明確指出人類要適應未來社會變遷 的需要,必須進行四種基本的學習:學習認知(learning to know)、學習做事

(learning to do)、學習共同生活(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學習發展(learning to be),終身學習成為潮流趨勢。我國教育部(1998)於《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

中亦指出,在變動快速的新世紀,進步的社會必定是學習的社會,學習將成為國

民生活內涵的重心,是應付社會變革所帶來種種挑戰的良方。而隨著教育知識的 擴充、社會對學校教育的要求,以及教育改革的衝擊,再加上強調終身學習的趨 勢,不斷學習已成為個人生涯進路重要的一環,不只學生需要學習,教師身為知 識的傳播者,更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吸取新知,才能符合現代專業化教師的需求。

教師進修的目的,在於使教師獲得專業知能、促進教師專業發展,進而提升 教學品質、落實教師終身學習目標,尤其九十學年度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公佈實施 後,教師更不再只是教學者,也成為課程的設計者,為了培養其課程設計能力,

實現學校教育改革的理想,協助教師進修,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就越顯重要(翁 福榮,2001);教師必須透過不斷進修學習與探究,來提昇其專業的水準和專業 的表現,以確保教育品質。

當前國內教育改革正積極落實推展,教育部(2001)為回應社會對教師專業 工作品質提升的期待,在 2001 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的會議中,便將「提升 中等以下學校師資水準」列入討論題綱,獲得落實教師實習及在職進修制度,以 促進教師專業成長;以及加強各領域師資培育及在職教師新課程研習,提升教師 參與課程研發與教學評量知能;研議教師分級或進階制度,建立教師專業成長機 制的重要結論。會議之綜合座談暨建議事項,並提出建議教師在職教育之實施方 式,以研討會-成果發表會方式進行,以實作展示,展現教師之行動研究能力。

教師既肩負提升教育品質與課程改革的責任,理當具有專業成長的需求;教 育部繼而於2010年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上,提出了「強化教師進修機制,促進教 師專業發展」的子議題,正視教師進修未能結合教師專業發展的問題,力求改進 及提昇教師素質(教育部,2010),可見教育部對於教師進修達成專業成長的重 視。

而為了提昇教育品質和促進教育發展,以及協助教師專業知能的成長,我國 教育基本法第8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

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明定了教師進修相關規範。推動教師進修既為有效 提昇教師教學效能的重要利器,教師自然可以透過分享、討論以自我建構專業知

能、追求專業成長。隨著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教師進修的內容型態方式做法亦 隨之轉變,政府投入教育經費,推動教師進修,陸續出現各類型進修的管道,教 育機關期望透過進修,補足教師欠缺的能力,協助教師改進教學、提升專業成長,

進而改善教育品質。

今日的教師,必須不斷進修、充實專業知能,而教師進修也一直在進行著,

惟一直以來,我國對於教師參加進修後,教師專業成長與專業能力的展現,是否 有所提昇,均未做出一套完整且有效的績效評鑑方式(吳政達,1998)。教師進 修常遭人詬病之處,即在於隨著主題內容、時間、個人等因素,教師進修往往呈 現消極應付與被動參與的情形,而被認為流於形式,達不到預期的教師進修目 標。我們所要深思的,應不只是進修「量」的增加,更應該關注進修「質」的提 升,因此,本研究將探討教師對於參加進修後的成效,是否有助於教師專業表現 能力的提升。

而目前國民小學的教師進修,已由統一規範的學習內容,轉變為「學校本位」

的教師進修,這也是符應時代潮流的發展;然而,有學者發現學校最常辦理的進 修,與教師最想要參加的進修並不符合(吳政憲,2001;周桂靖,2001),影響 了教師追求專業成長的動機。教師是最了解自己專業需求的人,提供與規畫教師 的進修,應了解教師的需求為何;因此,目前教師所參與的教師進修,在幫助教 師提升專業表現的面向,是否真的能夠符合教師的需求與期待,是有必要進行探 討的。

近幾年,先進國家致力發展教師專業標準,做為師資培育課程、教師進修和 教師專業表現的依據;教育部為使教師教學專業知能與時俱進,於2004年委託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進行「發展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指標」

之專題研究,發展一套適用於檢視教師之教學專業能力的指標系統,冀此指標系 統之建立,能培養教師教學反思、增長教師專業權能、提升教師專業發展、增進 教師績效責任,並能促進學校發展、完善教學專業。

2007年教育部委託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完成「各師資類科教師專業標準」

,就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幼稚園及特殊教育等,分別歸納出教師專業標準,

包括「教師專業基本素養」、「敬業精神與態度」、「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 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等共同的 5 大向度。並於 2011 年逐步建置各級各 類領域(群、科)「教師專業標準」及「教師專業表現標準」,做為教師特質衡鑑,

及教師專業成長等檢核基準。2013 年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臺中 教育大學,研擬規畫教師專業標準,期望建立教師專業標準,作為協助教師省思 本身專業素質、檢視自我專業能力展現的工具。

因此,本研究將蒐集國內外探討教師專業標準的相關文獻,分析教師專業標 準的內涵,作為調查教師參加進修的成效以及教師進修的需求情形如何之研究依 據,用以了解曾經參與過本研究所定義的教師進修之公立國民小學正式教師,不 同的教師背景,對於參加進修後的成效以及參加教師進修需求的差異情形如何,

而後根據研究的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以提供教育有關的人員與單位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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