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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機構計畫之執行。本 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說明本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為待答問題;第三 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說明本研究範圍。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以下說明本研究欲以師資培育大學與其推薦的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為 研究對象,瞭解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機構計畫執行情況之研究 動機與研究目的。

壹、研究動機

一般而言,實習為專業教育和職業訓練中不可或缺的課程及活動,在

醫、農、工、商、法等專業領域中,莫不重視學生實習;教育工作亦是一 項專業,自然需要專業訓練 (教育部,2008)。透過教育實習,能夠認識教 育工作、印證所學教學理論與教學方法、連結理論與實務、累積實務知識 並發展教學方法和技術,體認教育人員的專業素養,培養出專業精神與服 務熱誠,甚而激發教育研究的興趣 (謝寶梅,2006),故教育實習在師資培 育中是不可或缺之一環。然而教育實習功能之實現取決於實習學校所提供 的實習環境與資源,因此慎選實習學校實為養成專業師資之一重要機制。

未來師資之良窳,與各校提供之實習品質有莫大之關係,若能積極規劃相 應的實習輔導措施,那麼實習制度自能落實及發揮其功能。

我國自 1979 年制定《師範教育法》,將為期一年的教育實習制度確立 於師範教育內涵之中,此時師範校院及教育院系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及格 者,由教育部或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實習,到校實習一年。但 在師範教育法之下的教育實習制度並無實質上功能之發揮,謝寶梅(2006) 指出主要原因有二:實習教師在實習學校之工作內容與正式教師無異,占 職缺並負擔全職的教學工作;此外,絕大部分學校並未視實習教師是正在

學習教學工作的身分而加以輔導。實習學校無提供相關實習輔導措施從旁 協助,實習教師一路在摸索中學習,對於教學中層出不窮的偶發事件僅能 自求多福。

直至 1994 年頒布《師資培育法》之後,師資培育制度有了重大的變革,

師資培育不再為師範校院所壟斷,轉變為大學院校皆可參與的「多元化」

的「儲備供給」制度(高熏芳,1999)。教育實習制度亦隨之有重大修訂,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帅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已於 2003 年 8 月廢止)之中即處處可見倡導「教育實習歷程的輔導」以及落實「大學 與中小學教育夥伴關係建立」之相關規定 (高熏芳,1999)。為求實習學校 具有良好實習功能之品質,當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帅稚園教師資格檢 定及教育實習辦法》亦首度明定師培大學與實習學校締結實習契約之前有 三個遴選原則:依序為 (1)辦學績效良好者;(2)具有足夠合格師資者;(3) 師資培育機構易於輔導者。

此後《師資培育法》歷經了多次的修訂, 在 2003 年再次有了鉅大的 變革,將原有的一年實習期程縮短為半年,而且包含於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之內(吳清山,2003);亦因《師資培育法》再次的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帅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也跟著廢止。爾後,教育部於 2005 年頒發《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各師資培育大學依 據原則自行斟酌需求規劃實習相關內涵,師資培育對於遴選實習學校所考 量之條件不盡相同,依據自訂之條件原則遴選簽約實習學校直至今日。

然而,師培大學遴選簽約實習學校與實習學校之做法仍被提出質疑以 及有尚待改進的地方。游純澤(2003)的研究指出,師資培育機構選擇教育實 習機構時,是否確實落實教育實習機構遴選機制,根據遴選原則加以考量 值得懷疑。楊慧玲(2006)的研究指出有些通過師資培育機構遴選簽約之實習 學校,其內部卻未必建立一套完善的輔導措施或計畫明確規劃實習事宜,

以致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以及實習學生皆無所適從。除了上述問題

之外,黃思涵(2009)歸納學者之研究指出教育實習機構分布全國,實習指導 教師巡迴輔導難以落實、教育實習機構與師資培育機構聯繫不密切、實習 輔導教師遴選標準不一、教育實習機構教導寬嚴不一等問題。

為求實習學校有效發揮實習之功能,教育部於2006年及2009年提出了「師 資培育素質提升方案」、「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方案中說明欲建立「優 質教育實習機構」以提升教育實習之成效。「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的概念,追 根溯源是參酌美國專業發展學校(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chool)發展而來 (蔡清華、邱文彬、吳百祿,2009)。美國專業發展學校成立的目的基本上有 五(AACTE, 2003; the Holmes partnership,2010;NCATE, 2001):1.提供完善高品 質的師資培育; 2.讓教師獲得專業發展的機會;3.透過研究改進教與學;4.

提升學生學習表現;5.提供多樣化的學習環境。上述目的皆環環相扣,亦藉 著美國專業發展學校成立的目的,可知我國對「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的期許 更高於「教育實習機構」,不僅僅只是一個實習場所,更期望相關人員皆能在 其中獲得專業成長。

2009年教育部即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師培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 習機構計畫」,落實教育部最初於2006年「師資培育素質提升方案」所提規劃 建立專業發展學校(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的內容。然而事實上,規劃方案與落 實計畫短短三年之間,國內關於專業發展學校的相關研究論述亦不多見,在 這種情況之下,如何順利實現政策理念,參與遴薦計畫的師培大學與優質教 育實習機構又該如何配合規劃、如何執行?為本研究關心重點。

為深入瞭「師培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機構計畫」執行情況,本研究在 98學年度參與遴薦計畫的33所師資培育大學與72所優質教育實習機構之中,

立意挑選其中一所具有百年校史、素以師資培育聞名,以及校內多位教授曾 致力於著作實習輔導專書的師培大學,與其推薦的四所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為 本研究對象,瞭解富有師培傳統的師培大學如何執行新的政策計畫、所規劃 的實施計畫內容為何?實施計畫落實執行的情況又如何?實際作法是否實現

遴薦計畫目的?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新的政策計畫源於良善的立意,但也可能產生挑戰,也必頇經過詴辦才 能瞭解實際情境的可行度,第一年辦理遴薦計畫的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 機構,實際執行上是否遭遇困難?造成困難的原因為何?又面對困難是否有 即時的因應策略?或者面對無因應策略的困難,期望未來如何改善?未來政 策制定者該如何協助克服困難,以使未來遴薦計畫能順利推行,此為本研究 動機之二。

在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經過一年的執行經驗,對雙方夥伴合作 關係的影響與變化如何?是否因遴薦計畫而有所獲益?對於遴薦計畫是抱持 正面肯定的看法呢?抑或是排斥否定的看法?又面對第二年未續獲補助的情 況看法為何?對遴薦計畫有何期盼與建議?探討參與學校的看法與建議,可 瞭解遴薦計畫值得肯定的地方,或需要加強改善的地方,也能作為引領遴薦 計畫未來制定與辦理方向,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透過本研究對象參與遴薦計畫的箇中經驗,進行深入討論,以供政策制 定者瞭解政策與實踐之間是否存有斷裂情況、政策與實踐的磨合情況,針對 政策問題加以斟酌調整,以使未來政策施行能更臻完善。此外,透過本研究 對象參與遴薦計畫的執行做法,瞭解雙方合作執行過程的利害得失,提出本 研究之建議,也供其他後續參與遴薦計畫的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在 執行上之參酌,此乃本研究動機之四。

貳、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擬達成下列研究目的:

一、瞭解師資培育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執行「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 教育實習機構計畫」的情況。

二、探究師資培育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執行「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 教育實習機構計畫」遭遇的困難,以及面對執行困難的因應策略或期望。

三、瞭解師資培育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對「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 育實習機構計畫」的看法與建議。

四、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師資培育大學、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及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在師資培育教育實習規劃上之參考。

第二節 待答問題

為期達成本研究目的,本研究羅列下列待答問題:

一、師資培育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執行「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 實習機構計畫」的情況為何?

(一)師培大學遴選計畫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實施計畫擬訂情況為何?

(二)師培大學遴選優質教育實習機構之方式為何?

(三)優質教育實習機構遴選實習輔導教師之方式為何?

(四)優質教育實習機構所提供的教育實習行政支援為何?

(五)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如何規劃與運用補助經費?

(六)師培大學要求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協助事項執行情況為何?

(七)師培大學所提特色作法為何?

(八)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執行「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 機構計畫」的檢核機制為何?

(九)師培大學彙整的成果報告內容如何?

二、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執行「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 機構計畫」遭遇的困難為何?面對執行困難的因應策略或期望為何?

三、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對「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機

三、師培大學與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對「師資培育大學遴薦優質教育實習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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