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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台灣廠商由於屬於島國,資源缺乏,透過全球布局發展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台灣企業對外投資多以周圍國家為貣點,這是因為廠商必頇循序漸進以累積其國 際化的資源及經驗,當資源及經驗不足時,只能由風險最小的投資地開始。投資 風險的大小和投資當地的語言文化、商業習慣等有密切關聯,語言文化相近,商 業習慣相同的地區,投資風險會較小。

自 1980 年代貣,台灣因為本身投資環境惡化,加上新台幣大幅升值的影響,

許多勞力密集型的企業紛紛前往東南亞投資。海峽兩岸自此時期開始即有投資與 貿易活動,唯因政治障礙與政策阻絕,當時台灣政府並未開放大陸投資,因而雙 方投資額與貿易量均十分有限。

到了 1990 年代,隨著大陸地區經濟持續發展,投資環境改變,配合當地提 供之投資優惠措施,加上擁有廉價勞動力、廣大的土地及豐富的天然資源,加上 近年來中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對世界貿易組織承諾,開放外資的 政策下,其龐大的市場更吸引了全世界的企業前往投資、設立商業據點,因此台 商大陸投資漸趨活絡,兩岸經貿高度成長,使得大陸地區迅速成為我國海外投資 最主要的據點。據投審會統計,台灣廠商單一年度在大陸的核准投資金額已從初 期(1991 年)的 1.74 億美元,成長至 2002 年的 67.23 億美元(含補辦的金額), 見表 1-1,其中不含透過非正式管道投資中國大陸的部分,可見大陸已取代美國 成為台灣廠商最大的對外投資地區。然而,受限於兩岸政經環境,台灣廠商欲赴 大陸投資必頇依照原『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項目審查原則』之規定,

投資金額有上限,且投資架構需透過第三地。透過第三地的投資方式,雖然可以 降低兩岸政治風險的衝擊,卻有利企業將利潤留在境外第三地公司規避稅負,資 訊透明度也因多層的第三地境外公司而不佳,於是政府於 2002 年發布修正『在 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允許企業直接對大陸投資,希望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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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企業資金回流台灣,並增加有關大陸投資部分的資訊透明度。

根據台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項目審查原則』在 2008 年新規 定之前之規定,台灣企業投資中國大陸的上限不得超過淨值的 40%,其中不包括 獲利再投資的額度,以及匯回台灣的部分可以扣抵,且上市、櫃公司在台灣境內 募集資金完全不得投資大陸,僅海外籌資部分可依規定投資 40%。由於中國大陸 投資的磁吸效果,上述這些限制使台灣企業以各種方法「突圍」,其中包括非法 與合法管道。所謂非法管道代表,投資者透過中央銀行每年個人五百萬美元的額 度、企業二千萬美元的額度,未向經濟部投審會報備,逕行投資中國大陸。此種 類型的台商企業,後來通稱為「無根台商」。所謂合法管道突圍,例如鴻海切割 子公司富士康公司在香港股市掛牌,透過在香港籌集資金,以香港公司名義聲勢 浩大地登陸投資大陸,遶過台灣的相關限制與規定;旺旺集團將台灣的母公司子 公司化;台灣知名半導體龍頭企業日月光集團安排被美國收購,目的都是擬掙脫

「台資」身份投資中國大陸的枷鎖。可見,台灣法令中對於企業投資中國大陸限 制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以及中國大陸投資的吸引力。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企業未經許可擅自至大陸投資,將被課處罰鍰。根據經 濟部投審會的統計,迄 2008 年 7 月台灣廠商登陸投資之違規率高達 60%至 70%

左右,違規事項包括「違法至大陸投資」或是「投資超過限額」。驚人的違規率 隱含法規可能不符合台灣的投資環境。

因此 2008 年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放寬投資大陸之相關規定,將上限淨值從 40%改為 60%,而在台灣募集資金的 60%可以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大陸,在海外募 集的所有資金亦可以直接或間接投資大陸。雖然限制條件放寬了,但是投資大陸 上限仍舊存在。在上述說明之台灣企業投資中國大陸之相關限制,導致有需求投 資中國大陸的企業,可能會像「盈餘管理」般,管理其投資限額之額度,其中可 能透過各種方法,包括淨值的管理,增大投資大陸的可能限額。本研究就是擬探 討這項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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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別 件數 佔件數比

例 核准金額 佔核准金 額比例 批發及零售業 2,049 5.51% 2,587,218 3.42%

運輸及倉儲業 203 0.55% 538,202 0.71%

住宿及餐飲業 459 1.23% 320,512 0.42%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791 2.13% 1,016,764 1.35%

金融及保險業 194 0.52% 816,031 1.08%

不動產業 101 0.27% 300,879 0.40%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536 1.44% 603,774 0.80%

支援服務業 141 0.38% 207,379 0.27%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15 0.04% 32,395 0.04%

教育服務業 15 0.04% 15,935 0.02%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47 0.13% 139,408 0.18%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408 1.10% 418,375 0.55%

其他服務業 249 0.67% 398,911 0.53%

未分類 10 0.03% 385,685 0.51%

合計 37,181 100.00% 75,560,456 100.00%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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