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從僵化的雙盒理論到具彈性的統合理論,匯聚而成「融合教育運動」已成為 主流,透過系統合作、教育均等、個別差異、同儕接納等面向,我們期望融合教 育能夠創造普通教育系統與特殊教育系統的雙贏,關注融合教育的發展,已成為 當代特殊教育工作者不容迴避之重要課題。

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人數相當多,尤其是 ADHD 的學生,其特殊的學習需 求與行為表現常令普通班教師感到教學需要許多行政方面的支援。本研究訪談對 象以班上有特殊需求學生的普通班教師、國小特教人員為主,探討其對於特殊教 育經費的使用與需求有何看法,進一步檢視目前的特殊教育經費之規定與使用情 形,是否能支援融合教育的發展。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說明本研究之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 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回溯上一世紀迄今的特殊教育演進,歷經 1948 年聯合國人權宣言、1950 年 代美國的公民運動、1960 年代歐洲的人權運動及 1970 年代的回歸主流,至 1990 年代融合教育的興起,融合教育儼然成為特殊教育的代名詞。除了保障每一位學 生的受教權外,融合教育更強調每個班級都能平等地融合多元背景與不同特質的 學生,在合理的師生比與充分的資源下,滿足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需求(蔡昆瀛,

2000)。影響所及,許多國家紛紛致力於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之整合,並著重特 殊教育對普通學校的支援效能。融合教育並未減縮特殊教育的必要性,反而是擴 充對特殊教育專業的需求;融合也並非是將特殊教育的職責轉移予普通班,而是

2

將由特教學校或特教班提供的直接服務,轉型並擴充為以普通班為主軸的支援服 務系統(蔡昆瀛,2000)。

我國從民國七十三年首次正式立法通過特殊教育法,歷經幾次修改,以及近 年在民國八十六年及九十八年分別再做較大幅度的修訂後,融合教育的目標在法 律層面的保障,已成為推動特殊教育的基礎,同時也是保障特殊教育學生及其家 長之權益最重要的依據(胡永崇,2010)。民國九十八年新修正的特殊教育法一 如過往,仍承襲二十年來台灣特教圈的發展趨勢,走的仍是融合教育的路線。在 世界趨勢與法令規定都指向融合教育是亟待努力的目標之下,普通班教師基於法 令規定無法也無從拒收障礙學生。

然而,普通班教師與特教老師之間的合作並非簡單的「混合教育」即可,而 是必須透過小組模式、協同諮詢教學模式、平行教學模式與協同教學模式等「融 合模式」來進行,或是如同學者邱上真(2001)提出的「學校本位支持系統服務 模式」,不再任由前線的教師單打獨鬥,而是要提供行政、經費、人力與專業知 能上全面的支持系統。這樣複雜的教學工作,且讓無法拒絕障礙學生的普通班導 師感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在面對融合教育的目標時,這些班上收有障礙學生的融 合班導師他們的態度和看法為何?學校所提供的支援,包含行政上、經費上、人 事上的協助,又能否支持他們的教學工作呢?這些融合班導師對於班上特殊學生 的經費使用與需求,又瞭解多少呢?他們在實務工作中有無發現其他經費上使用 的需求呢?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在所有特殊需求學生中,目前台灣高盛行率的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簡稱 ADHD)的國小學生人數也相當多,但礙於我國特教法規並未明確獨立分出一 類,因此伴隨著 ADHD 的學生,通常被歸類到智能障礙、自閉症、學習障礙等 類別內。這也是由於對於多數障礙學生而言,ADHD 常和其他障礙同時存在

(Pierce,2003),一般稱之為「共病」,他們可能被鑑定為學習障礙或情緒障礙 類別並接受特教服務。在美國,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學生並不是一定受到 IDEA

3

的保障,特別是當 ADHD 學生並不一定符合特教或相關服務的資格;或屬於其 他身體病弱類別;或可能屬於其他障礙類別(例如學習障礙或情緒障礙)而能接 受服務時(黃裕惠、陳明媚、莊季靜,2008)。透過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100 學年度一般學校各縣市特教類別學生數統計(身障)表」(2012)的資料,100 學 年度新北市國民小學學生人數統計表,歸類在智能障礙的學生有 1439 名、歸類 在學習障礙的學生有 650 名、歸類在自閉症的學生有 1033 名,其他歸類在情緒 行為障礙的學生有 152 名。這些人數之中究竟包含多少名伴隨有注意力缺陷過動 症的學生不得而知,但依照 ADHD 高盛行率的比率推估,目前國小障礙學生回 歸或融合到普通班就讀的 ADHD 學生為數不少。由於 ADHD 學生本身除症狀帶 來的原始問題(不專注、衝動、過動)外,還有因為主要症狀所衍生的問題,或 同時伴隨著其他的障礙,若未受到適當的教育和輔導,則衍生出的適應問題會比 症狀本身的問題更為嚴重。這些問題均會對融合班的導師帶來不小的教學挑戰,

因此,探討班上有 ADHD 學生和其他特殊需求學生的普通班教師之意見,為本 研究動機之二。

正因為融合教育是政府的政策,也是必須執行的規定,加上普通班導師與特 教老師的合作日益密切,目前有越來越多的研究主題,把焦點集中在探討普通班 導師所需要的行政支援需求上。從教育行政的角度看來,教育不論短中長程的發 展,皆須仰賴經費的挹注與支持,特殊教育自然也不例外。惟經費問題向來如夢 似幻,難以讓一般大眾所瞧見,有關於特殊教育經費的研究論文篇數也相當少 量,曾有學者(邱上真,2001)的研究中提到特殊教育經費的不足,是教育局(現 為教育處)協助普通班教師所遭遇到的問題之一。但經費問題若僅是不足就得以 解決,可能民國九十八年版的特殊教育法當中第九條規定中央政府之預算由原來 的 3%提高到 4.5%即可解決。但,關於經費的問題真有這麼單純解決嗎?似乎不 然。因為,特殊教育經費的增加可能有助於特殊教育的發展,但不可將特教品質 與經費畫上等號(胡永崇,2010)。故本研究要從特殊教育經費的角度切入,來

4

看現今新北市的國民小學普通班教師與特教人員對於特殊教育經費的認知情形 與使用現況,並探究其使用經費的滿意度,透過不足之處尋找教師們教學與行政 支援上的實際經費與資源需求,並檢視這些經費是否能夠支持融合教育的發展,

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綜上所述,本研究旨在探討目前融合教育下特殊教育經費的使用與需求概 況,藉由目班上有 ADHD 學生與特殊需求學生的普通班教師以及國小特教組 長、資源班導師、特教班導師等人的綜合看法,探究其對於特殊教育經費之滿意 程度,與尋找其對於經費與資源不足之處何在,最後並提出對特殊教育領域行政 主管機關與校內人員之建議。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