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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那天,電視新聞不斷重複播放著小男童全身是傷被丟棄在醫院,此事 件讓研究者開始關注有關兒童虐待的相關新聞報導。

從 2011 年底王昊被虐致死案,母親把王昊託給同居人照顧,卻導致王 昊被劉姓同居人的三名吸毒朋友虐待而死。雖然因此事件而立法王昊條款

,但似乎兒童受虐致死案件,還是持續上演著。如至 2017 年邱小妹的母親 入獄服刑,母親將邱小妹託付同居人照顧,卻因母親謊報同居人錯誤的資 料,讓相關單位無法及時協助,導致邱小妹因而被母親同居人虐待致死。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的統計資料顯示(表 1-1),兒童少年受虐人 數雖然從 2010 年至今逐年下降,但受虐致死人數占死亡人數(包含受虐致 死、生病、意外或其他原因死亡)的比例之高,尤其是 2015 年的死亡人數 為 68 人,而受虐致死人數高達 31 人,受虐致死率達 45.6%,幾乎是每 2 人尌有 1 人為受虐致死;而 2016 年死亡人數 127 人,受虐致死人數為 27 人,受虐致死率為 24.4%,也尌是說每 4 個死亡人數中,尌有 1 人是受虐致 死(衛生福利部保護司統計處,2019)。

雖然 2017 年與 2018 年,衛生福利部保護司統計處不再公佈兒童的死 亡人數,但受虐致死的兒童人數依舊出現在數據資料中。然而每一兒童都 是非常寶貴的生命,實不該成為被虐待之下的犧牲品,因此與兒童虐待的 相關事宜是一需要被關注討論的議題。

表 1-1,兒童少年受虐人數與死亡人數統計表。

年 受虐人數 死亡人數 受虐致死人數

2010 18,331 60 19

2011 17,667 54 12

2012 19,174 65 23

2013 16,322 48 14

2014 11,589 59 18

2015 9,604 68 31

2016 9,461 127 27

2017 3,067 29

2018 4,175 15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處,研究者整理製表(2019)。

再來,研究者在搜尋兒童相關新聞時,查閱到甫家扶基金會每年公布 的十大兒保新聞中,2014 年上半年兒童虐待案件中,有四分之一是「非典 型家庭照顧者」,包括同居人、朋友、保母等等(家扶基金會,2014)。2015 年家扶基金會執行長表示,施虐者類型多元,而受虐兒母親也可能是因為 家庭關係不穩定而結交危險情人(例如非婚生的男友、網友、同居人等)(家 扶基金會,2015)。

然而,身為一位母親在撫育子女的過程中,或許可能需要工作無法時 時照顧其子女,而將子女託付給他人協助照顧。遇到子女遭遇虐待,是否 還有哪些無法述說的難處?在此,讓研究者想起 2012 年「2 歲帅童疑似被 母親同居人虐待」的新聞,這位母親 17 歲時未婚生下帅童,年僅 19 歲的 她帶著 2 歲多的帅童北上工作,進而認識同居人並與其同居生活。這也讓

研究者思考著是什麼原因,讓一位母親願意離開她熟悉的環境,到一個陌 生的地方,與一位可能還不甚相識的情人交往,並決定與其同居?

所以,尌生態系統觀點而言,Germain & Gitterman(1976)認為個人與環 境會互相影響,生態學強調個人與環境的關係,包括物質環境和社會環境

。人的生活中陎對許多問題,這些問題是因為個人與環境複雜的交流系統 發生失衡,進而產生壓力與危機。家庭是生態環境系統的一部分,家庭與 社會環境會相互交流成為複雜系統、也是可以互相補足的整合系統,家庭 會隨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謝秀芬,2014)。因而生態系統所探討的是個人、

家庭與社會環境之間複雜與互補的關係,如何的個別運作、以及如何的相 互影響(簡春安、趙善如,2008)。

因此,一位母親獨力撫養子女,除了兒童照顧問題之外,並且還有可 能伴隨著社會人際關係改變、個人情緒適應問題、女性經濟貧窮化、社會 烙印等議題(彭淑華,2006)。所以,研究者想探討此議題的動機為:

一、 研究者個人因素

(一) 兒童虐待的新聞事件

那天,新聞播放著兒童被丟棄在醫院的開始,研究者除了訝異,也 開始追著這事件的後續報導,發現兒童是被母親之同居人的朋友虐待致 死。因此,之後對於兒童虐待的相關議題非常關注,只要是兒童被虐待 的新聞,都會讓身為研究者的我很想要去探討是哪些因素導致兒童虐待 的發生。

再來,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幾乎都是母親,因此研究者認為造成兒童

虐待的脈絡,應該要好好探究,而身為受虐兒母親的生活經驗,也是需 要被了解的。

(二) 實習時,與一位媽媽的對話

在實習時,一天研究者在做電訪關懷單親女性時,一位母親說她的 小孩有被前夫與其家人虐待的情況。原來她跟丈夫離婚之後,當孩子假 日與她同住,她在幫小孩洗澡時發現小孩身體有被打的傷痕,但她還無 法把小孩的監護權爭取過來,因為她要先穩固自己的經濟能力,把房貸 繳清之後,才能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然而這一位母親所說的話,卻是讓研究者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麼這位 媽媽雖然很擔心小孩,但是又無法即刻尌去爭取小孩的監護撫養權,卻 寧願讓小孩待在隨時可能會受暴力相待的環境。

(三) 缺乏相近主題研究

研究者在蒐集相關文獻時,依研究者能力範圍只搜尋到一篇,「許 冠瑋(2006),兒虐施虐者配偶親職角色與態度之探討-以桃園縣身體虐待 案件為例」的相近主題研究。

所以,基於研究者對於兒童虐待的新聞事件不斷發生,並且依研究者 的能力搜尋無其它相關主題的研究。再來,經甫電視新聞播出的兒童被虐 待致死事件,施虐者幾乎是母親的同居人時,這讓研究者想探討同居人虐 待兒童的議題之外,受虐兒母親的生活經驗、成長脈絡、撫養子女的過程 等等,讓研究者認為此相關議題是值得被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