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為研究問題與假設,第三 節為名詞釋義,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青春的換日線上,我們練習愛與飛翔,張開心靈的翅膀,丈量夢想。
說過的話,做過的夢,愛過的人,都已走遠……唯有思念鮮明如昨。即 使在最寂寞的時刻,即使淚水使我看不清世界的樣子,我仍在聆聽,關 於幸福的聲音。」~ 張曼娟《喜歡》
自古至今愛情一直是被人們高度關注、歌頌與探討的議題。就心理學的角度 來看,Erikson(1963)的心理社會發展階段理論明確指出,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 是介於 18 至 34 歲成人早期階段的主要任務之一。成人發展理論學家 Levinson
(1986)更是詳細闡述成人早期不同階段的轉折,強調 17 至 22 歲正值成年早前 的轉換階段,是個人與社會發展關係的橋樑;22 至 28 歲是建立與維持成人生活親 密模式的關鍵時機;28 至 33 歲則是重新評估、修正整體生活架構並開展往後人生 生活架構的重要基礎。這不僅顯示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一直是 17 歲至 33 歲、自 青年轉換至成年的重要任務之一,也凸顯了親密關係在成人早期階段扮演著相當 重要而關鍵的角色。
然而,不是每個人天生就知道該如何去經營如此重要的親密關係,人們往往 是在跌跌撞撞的困頓中不斷地嘗試與調整。根據財團法人精神健康基金會在「2008 年全國精神健康指數調查報告」的結果顯示,台灣約有 14%的成人在建立親密關 係上備受困擾(楊聰財、胡海國,2010);台灣生命線的年度個案統計分析顯示在 2009 年、2010 年以及 2011 年因感情問題而求助的個案比例分別佔當年度求助個 案的 9.91%、10.06%以及 10.24%,在 2009 至 2011 年求助的個案中,感情問題一 直都佔一定的比例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正因為並非每段愛情都能如願地走到最
2
後,不論是預料中或意外的分手,都代表著曾經緊緊相依的親密關係徹底地斷裂,
這樣的錐心之痛甚至被 Satir 比擬成「心理上的大開刀」(引自林秋燕,2004)。面 臨親密關係的結束不僅是成人早期發展上的危機,未被好好處理的分手經驗也可 能深深影響當事人在生命各方面的運作,進而左右後續的親密關係,甚至對未來 的婚姻抉擇與人生造成更長遠的影響(吳麗雲,2001)。
張老師月刊最早於 1998 年針對台灣民眾進行「情人再見」的問卷調查,顯示 高達 94.5%的台灣成人曾有過分手經驗,顯示面臨愛情分手是相當普遍的關係失 落經驗,如此普遍存在的分手經驗對成人早期所帶來的影響實在不容小覷。Robak 與 Weitzman(1995)曾使用 GEI 量表(Grief Experience Inventory)來探討年輕成 人愛情分手的失落經驗,其研究結果顯示成人愛情分手後的失落反應與喪親反應 十分相似,往往會伴隨著像是憂鬱、沮喪、痛苦等負向情緒。值得一提的是,在 成人早期所經歷的分手經驗,往往因為愛情關係尚未邁入婚姻,其悲傷與失落反 映往往不易被家庭成員所認同而遭到淡化,Robak 與 Weitzman(1998)強調這種 不被承認、難以言喻的愛情分手失落應被視為是「被褫奪的悲傷」(disenfranchised grief)。尚有研究顯示成人早期階段的分手經驗帶來的影響不僅是全面性的,嚴重 者更可能引發憂鬱症(Keller, Neale, & Kendler, 2007)。
儘管如此,愛情分手帶來的悲傷失落不必然會擊倒每位分手當事人,分手經 驗也不必然會帶來創傷等負面效應。許文耀(2002)的研究便顯示部分經歷分手 的人在分手後反而會感到輕鬆,甚至能從分手經驗中獲得成長;黃君瑜(2002)
也發現分手者若能藉由追尋意義並解釋受苦經驗,不僅能緩和分手帶來的壓力,
並能引導分手後的適應行為,當個體較能瞭解分手的意義,也就比較能從中得到 正向意義,因而有較佳的適應狀況。
在研究者的生活經驗中,感受到雖然分手確實是讓多數人感到難以忘懷的失 落經驗,但也看到許多分手者都有自我療癒的力量,悲傷、憤怒等情緒正是其動 用內在心理能量去回應關係變化的歷程,即便分手的事實往往已經無法改變,但
3
當事人卻能選擇從失落中長出蛻變的勇氣,從自身經驗中建構出新的意義,為分 手之後的生活開展出新的可能性。然而,在回顧分手失落相關研究的過程中,發 現雖有許多研究強調分手失落對個體之影響性與重要性(李佩怡,1996;Robak & Weitzman, 1995),但相關研究往往聚焦於個體分手後之失落反應(郭燕黛,2008)、
因應策略(黃君瑜,2002)、復原力(林秋燕,2004)與調適歷程(郭燕黛,2008)
等,國內近十年實際論及諮商對分手當事人的輔導成效之研究卻屈指可數,因而 激發研究者對此主題的好奇。
研究者自生活與實務經驗中發現,許多遭逢分手經驗的當事人常會接收到身 旁親友們投以「你要盡快振作起來」的期待,因而欠缺可以安心傾訴的對象與場 合,面對那難以言說的分手失落,反而讓分手當事人顯得更為寂寞與不被理解;
就算遇到同樣正經歷分手失落、有著「曾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感 觸的伙伴,卻很容易陷落各自的困境與傷痛中,難以跳脫出來看到分手之後帶來 的其他可能性,而不斷陷落在負向的情緒與思維中。因此,研究者認為若是透過 有帶領者引導下的諮商團體,不僅能提供安全與接納的環境來允許正經歷分手失 落的當事人表達與整理自身的感受,也能藉由聆聽他人的相似經驗以及與他人的 直接互動,不僅能讓當事人感受到自己並不是獨自一人,也能在帶領者的引導下 協助當事人跳脫既有的框架,開啟分手後帶來的各種可能與嶄新的意義。再者,
雖然 McRoberts、Burlingame 與 Hoag(1998)針對 23 篇諮商效果研究做後設檢視 時發現團體諮商和個別諮商的效果並沒有差異,但由於一位治療師可以經由團體 讓多位當事人同時獲得治療效果,因此團體工作相較於個別諮商仍是一種更符合 成本效益的介入方法。
然而,綜觀國內少數幾篇探討運用諮商輔導協助分手失落者之相關研究,大 多數皆以個別諮商為主要介入方式(王孟文,2011;孫兆玓,2004;黃曉薇,2012),
或是運用不同媒材進行自我療癒(李永真,2009;李亭萱,2012;呂靜宜,2013),
僅有魏郁潔與江承曉(2009)之研究乃是以團體作為主要介入,但該研究團體之
4
設計與內容最大的詬病在於卻缺少諮商理論背景的引領。雖然 Asay 與 Lambert
(1999)針對近 40 年不同理論模式的橫跨性研究指出,沒有任何一個理論模式可 以被證明比其他理論模式來得更有效,也就是沒有一個所謂最好最完美的理論模 式。但 Cooley(2009)認為許多實務現場並未以理論取向作為團體的基礎,是團 體欠缺有效方法產生改變的原因之一,假若能從單一理論取向的脈絡去看,反而 會比較容易瞭解在團體中的活動與討論何以有效或無效,以及如何減少諮商團體 的困難。考量團體的目標與主題、成員的發展與需求以及研究者和團體帶領者本 身的經驗與訓練,本研究之實驗團體乃是以焦點解決短期治療(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簡稱 SFBT)取向之精神為理論依據所設計。
SFBT 是 Steve de Shazer 與 Insoo Kim Berg 及其同事們,於 1986 年在短期家 庭諮商中心發展出來的後現代諮商取向。SFBT 相信個體本身即擁有解決自身問題 所需的力量與資源,看重每位當事人獨特的個別經驗、需求與目標。相較於傳統 的長期治療,SFBT 相信改變是可以在短期中發生的,但此所謂的短期治療並不只 是時間的縮短,而是強調有其自身的架構和歷程(O’Connell, 1998),而這種有限 定時間次數取向(time-limited)的諮商取向正因為較符合實際現況,因而在國內 外迅速竄起,廣泛應用在有時間限制的諮商情境中。
將短期治療與團體工作的結合不僅是時勢所趨的潮流,團體治療大師 Yalom
(1995)指出在短期治療架構中,結構性的處理策略會是很重要的引領,可以用 來讓團體把焦點放在它的任務上,使團體能快速地進入任務的工作階段。若從 SFBT 相信改變可以在短期中發生的的精神來看,有時間與次數限制的團體反而能 鼓勵團體成員間產生更具目的性的互動。Sharry(2007)綜合 SFBT 諸位學者的研 究整理出 SFBT 運用在短期團體工作的特徵包括:(1)清楚、特定的目標,是在一 定時間內可以達成的;(2)能盡快建立起良好的團體凝聚力;(3)焦點放在現在 與最近的問題;(4)成員間的同質性高,彼此具有相似的問題、目標或生活經驗;
(5)關注的焦點是在人際而非個人內在層面;以及(6)帶領者是主動、正向和
5
開放的。
對於焦點解決團體諮商如何有效引發正向團體歷程,Sharry(2007)進一步強 調運用結構式活動僅是一種構成的方式,活動的目的乃是要催化成員能夠以團體 為中心的互動方式來探討自身的解決之道。焦點解決團體諮商將 SFBT「還能做些 什麼會更有幫助」的精神放入團體中,會鼓勵帶領者與團體去思索還能做些什麼 不同的事會對成員更有幫助,因而能有效減少傳統團體在轉換階段中常面臨的掙 扎、衝突與焦慮,即便出現此狀況,焦點解決團體的帶領者亦會以解決導向的方 式來處理(許維素,2003)。基於 SFBT 的基本原則與特定技術不僅容易應用於焦 點解決團體中,SFBT 取向在促使當事人改變的優勢也得以透過團體本身而擴展與 增強,使成員在團體中找到因應之道、產生改變的可能性也大幅增加,在在皆顯
對於焦點解決團體諮商如何有效引發正向團體歷程,Sharry(2007)進一步強 調運用結構式活動僅是一種構成的方式,活動的目的乃是要催化成員能夠以團體 為中心的互動方式來探討自身的解決之道。焦點解決團體諮商將 SFBT「還能做些 什麼會更有幫助」的精神放入團體中,會鼓勵帶領者與團體去思索還能做些什麼 不同的事會對成員更有幫助,因而能有效減少傳統團體在轉換階段中常面臨的掙 扎、衝突與焦慮,即便出現此狀況,焦點解決團體的帶領者亦會以解決導向的方 式來處理(許維素,2003)。基於 SFBT 的基本原則與特定技術不僅容易應用於焦 點解決團體中,SFBT 取向在促使當事人改變的優勢也得以透過團體本身而擴展與 增強,使成員在團體中找到因應之道、產生改變的可能性也大幅增加,在在皆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