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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緣起

我自幼成長於南台灣的小鄉村,村民務農為生,座落於村莊中央點的媽祖廟 是全村的信仰中心。話雖如此,事實上當時年幼的我並不懂得何為「信仰」,只 知道廟裡偶而會有拜拜,名之為「賞兵」;漸長後,才知道每年總會有一次盛大 的祭典––––媽祖婆出巡、遊莊,其他村莊的神明亦會前來作客、朝拜––––那是媽 祖生日,是重要的慶典。當然,孩童時期只知看熱鬧,那裡懂得看門道,更遑論 宗教行為與儀式其所代表的意義何在。對於祂,說真的,一點也不明白。

大部分台灣人的日常生活中,幾乎離不開媽祖、關公、觀音佛祖或者是王母 娘娘等等民間、道教或是佛教信仰,當然也有不少是耶穌基督的信奉者,還有少 數的伊斯蘭信仰者;除此之外,台灣這塊彈丸之地還存在著各式各樣可能甚少聽 聞的宗教,我一直覺得這真是一個奇蹟,任何宗教只要不是邪教或是有叛亂之慮 的組織,皆能在這一小小的海島上播種、成長,乃至開花,這在全世界來說應該 是絕無僅有的,能不說這也是一種奇蹟嗎!

雖說身處於百花齊放的宗教環境裡,對於宗教畢竟是一知半解,接觸宗教是 近幾年的事,能接觸它自有其機緣。自小在媽祖廟旁長大,皈依的卻是佛教。我 生長的村子是由二個小部落1所組成:緊靠山邊的是內村,接近市集交通相對便 利的則是口(意思是外面)村,它們分別有個美麗的2名字:內宵里和口宵里。3 兩個部落之間有個古老的小教堂,是長老教會,據說至今已有上百年歷史。小時 候假日偶而去內宵里找同學,經過教堂時,總會聽到優美的歌聲自教堂傳出;可 是平時經過時,大門總是深鎖,這與我們部落的媽祖廟截然不同:媽祖廟的大門 永遠敞開;當然,兩造的建築型式更是大異其趣。其次,每有祭祀時,媽祖廟前 總是鑼鼓喧天,婆婆媽媽們個個竭盡心力地準備牲禮、酒菜奉祀神明、酬謝天兵 天將;而教堂則顯得靜謐、低調得多。相對於嘈雜的鑼鼓,個人其實是偏向優雅

1 部落亦是村莊之意。多數以為專指原住民之聚落,但其實則為日本人之用語,用以指稱非日本 人聚居之村落;我的父祖輩們即沿襲此語法。

2 這美麗的感覺,只是我個人的感受;玉井是個盆地四面環山,常年青山翠綠,無工業污染,有 的只是農田果園,是個「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理想居住地。

3 這是舊名稱,現已統稱為豐里里,位於台南市玉井區。

恬靜的。

曾經問過父親,為什麼我們不去教堂?依稀記得父親的回答好像是,他們不 拜拜。意思是不拿香祭拜,這與我們的傳統不合。簡單的話語,當然不會是問題 的所有答案,不過,也從未曾將之放在心上。不想,多年後一腳踩進這個研究領 域,在思索論文方向的同時,偶然想起了兒時的這段記憶。在對自己所皈依的佛 教有相當程度的認識之後,亦反思自己對其他宗教實一無所知。相對於歌德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說「只懂一門語言的人,其實什麼語言也不懂」。

宗教學之父麥克思.繆勒(Max Müller,1823-1900)則進一步說:「在宗教問題 上也一樣。只懂一種宗教的人,其實什麼宗教也不懂」4。事實如此,因不懂他 人的語言所造成的笑料和誤會時有所聞,因為人總是站在自己的觀點來看他人、

理解對方;同樣地,我們也是用有限的認識,來看待其他宗教,自我設限地劃分 自我(self)與他者(other)。

希望藉由此論文能與大家對其他的宗教信仰有更多且正確的認識,而不是坐 井觀天,自以為是的一味地排斥他人的信仰;同時,也期望能對其它宗教信仰多 一份尊重與包容。與此同時,令我進一步思考的是,除了不拿香祭拜、與傳統不 合這樣的理由之外,不能接受其他宗教的因由為何?難道我們就不受「恩寵」?

不能成為祂的子民?我們都想獲得他人的認同,但為什麼認同他人是一件如此困 難的事?完成本論文的同時,似乎也找到了答案:在歸向某一終極實在的過程 中,必得有事件在心底發酵、必得有人促成,最後從心底認同祂、歸向祂。

二、動機與目的

人,在時間中展開作為一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5者,終其一生總是 離不開「敍事」6。利科(Paul Ricoeur,1913-2005)在 1999 年應北京大學之邀 訪問中國,在北大演講時提到,當我們問「您是誰」時,我們就是在講故事。並

4 麥克斯.繆勒著,陳觀勝等譯,1987,頁 10-11。

5 英伍德著,劉華文譯,2009,頁 93(原文)。

6 簡單地說,敍事就是講故事,「指詳細敍述一系列事實或事件並確定和安排它們之間的關係。

一般而言,該術語只用於虛構作品、古代史詩、傳奇和現代長、短篇小說。」然而,敍事學中的 敍事概念與傳統意義上的故事概念不同:首先,傳統文論中的故事概念主要偏重於故事的內容方 面,即故事講了「什麼」;敍事的概念則更關注「怎樣講」和採用什麼樣的「方式與模式」講。

其次,傳統文論中的「故事」概念往往與事件或情節混為一談。一方面常把故事視為對生活中的 事件本身的記錄,但却忽略了文本「故事」作為「敍述出來」的結構體,它是敍述者重新安排的 結果。最後,敍事作為一個晚近的敍事學意義上的詩學概念,在含義上要比故事概念複雜得多,

其外延十分廣泛,而故事概念在敍事學理論中只表明著「敍事」的某一層面的含義,即主要指文 本所「講述出來的內容」。因此,簡而言之,「說到底,敍事就是作者通過故事的方式把人生經驗 的本質和意義傳示給他人。」羅吉.福勒主編,1987,頁 172;李顯杰著, 1999,頁 30-32;顧 祖釗著,2001,頁 289。

引述其著作《自我宛如他者》(Oneself As Another)中提到的,「不談到所有對我 影響的人,我就無法說出我是誰。因此,我是所有其他人的入口。我是我所是,

同時也是他人之所是」7。而在《惡的象徵》裡,他說「語言是情感之光」8,我 們運用語言述說自己和他人的故事,在這情感的交流之中,藉以認識自己同時理 解他人。有人說,我們每個人都活在一個「故事」裡――比如亞當、黑天、希達 多――上帝或佛陀是我們故事中的一部分,正如祂也是他們故事中的一部分。因 此,故事並不在意文學的好與壞,它跨越國度、歷史、文化而到處存在,猶如生 活本身一樣。9

人類的始祖亞當與厄娃10因吃了不該吃的果實而被上帝逐出伊甸園,在上帝 追究責任時,亞當將責任歸給上帝造給他的女人––––厄娃,而厄娃則宣稱:「是 蛇哄騙了我,我才吃了」11。是否我們承繼了亞當所犯的「原罪」,使得人天生 有罪並不得不犯罪;因而在我們犯過錯時總是試圖為自己開脫,並通過譴責一個 他者使自己顯得無辜、清白,就是藉著責備他人來為自己辯護。蛇,如果是代表 無意識中欲望的心理投影,卻是我們並不清楚也沒意識到的我們自己的一部分,

徘徊在外界和內心的邊界上;而「這種假偽的外在只是由於錯誤的信念才成為異 己的實在,我們的自由被困在欲望之中」12

幾乎古老的文明,都有屬於自己的神話故事,而宗教,又從其中展演而來。

13利科以現象學方法為進路,從反思神話的象徵意義中看到「惡」既內在於人的 本質之中又已然在彼;不論罪惡的存在歷史是否比人的歷史更為久遠,罪惡總是 因著人而進入世界,因此,他認為人的意志是一種會做惡的意志:「惡就是那種 存在著又不應該存在的東西」14。這樣一來,「惡」成為了我們應該鬥爭的對象,

成為我們應該要排除的對象。

利科所稱的神話,是指現在在宗教史中所發現的東西,它「不是某種借助形 象和寓言的虛假解釋,而是跟最早所發生的事件有關的口傳講述,而這種講述對 現今人們的禮儀活動有著提供依據的效用,並以某種籠統的方式,建立人類藉以 在其世界中瞭解他自己的各種行為方式和思考方式」15。因此,他認為神話具有 探索的意義及其對認知的貢獻,這就是神話的象徵功能。雖然,他戮力尋問惡的

7 杜小真編,2000,頁 83。

8 保羅.里克爾著,翁紹軍譯,1992,頁 7。

9 羅蘭.巴特著,李幼蒸譯,2008,頁 103。

10 本論文所參考的聖經版本是台灣天主教版,其翻譯與一般基督教版本之譯法不同;厄娃即一 般所稱之夏娃。

11 《聖經》,2000,創 3:12-13。

12 保羅.里克爾著,翁紹軍譯,1992,頁 268。

13 麥克斯.繆勒著,金澤譯,1989;佛洛伊德著,邵迎生等譯,2000。

14 高宣揚著,2004,頁 50。

15 保羅.里克爾著,翁紹軍譯,1992,頁 5。

問題,但惡畢竟不是他的最終關懷,人,並且是人的存在,才是利科所要探問的 根本所在。

利科認為人最初對罪惡的「懺悔語言」(初級象徵)是一種象徵的語言,然 而這種語言卻是「無識別力、含糊多義,甚至令人反感」16的,這種模糊不清又 隱含了過多情感的語言,進一步在神話(次級象徵)中得到澄清,因為「神話自 身有獨特揭露存在的方式」17。他認為,這其中有一種人和人所視為神聖的東西 之間的鈕結點––––褻瀆(defilement)或罪(sin)的聯結消失,才讓我們強烈地 意識到神祗的威力及對祂的依賴。最後,利科認為我們應從「思辯的」(三級象 徵)表達方式,去理解產生宗教意識的懺悔。

於是,神話作為詮釋初級象徵的次級象徵,思辯性的宗教概念又作為詮釋神 話的三級象徵。同時,透過語言創造力的促動因素,利科「重新規定」(reenacting)

了從褻瀆到罪和有罪的進程,形成了理解與解釋的詮釋學循環:第一個象徵賦予 最後的象徵以象徵化的功能,而最後的象徵則揭露了第一個象徵所欲呈顯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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