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標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標
一、研究動機
「儒墨之是非」是《莊子‧齊物論》主要批評的對象。以「莫若以明」作為 應對的解方,《莊子‧齊物論》的作者書寫了長篇論述,伴隨著「彼是」、「指」、
「馬」、「類」等獨特的用語,開展其抽象且複雜的思辨。在此意義連貫的段落 之中,總計出現了四次「因是」。
許多學者亦注意到這反覆現身的「因是」。對「因是」最具討論性的解釋以 研究《墨辯》知名的學者葛瑞漢(A. C. Graham)為代表。在他同樣在西方具影響 力的《莊子》著作中,他不同於王先謙、王叔岷等學者將「因是」簡單地視作「因 為如此」這樣的推論用語,而是認為「因是」與「為是」(「為是」在《莊子‧
齊物論》中總共出現四次)在《莊子‧齊物論》中其實是一對相對的概念:「因 是」被解釋為「暫時接受當前情況的『是這個』」('That's it' which goes by circumstance),後者則是「認為的『是這個』」('That's it' which deems)1。葛瑞 漢的解釋雖然在細節方面亦受到一些學者如顧史考(Scott Cook)2的質疑,但總體
1 Angus C. Graham. Chuang-tzu: The Inner Chapters and Other Writings from the Book of Chuang-tzu.
(London: Unwin Paperbacks, 1986), p. 11.
2 Scott Cook. “Harmony and Cacophony in the Panpipes of Heaven”, Hiding the World in the World:
Uneven Discourses on the Zhuangzi.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3), p.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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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在英文學界受到許多學者的贊同。相比之下,中文學界則鮮少有討論葛瑞漢 觀點的論文,這成為我研究「因是」的主要動機。
與此同時,「因是」所身處的《莊子‧齊物論》段落中亦充斥著許多名學的 詞彙,例如「彼是」、「指」、「馬」、「是、不是」、「然」等。這是我打算 從名學的視角詮釋這些段落的主因。此篇論文的副標題「從名學觀點詮釋《莊子‧
齊物論》」,並不是要透過哪一部所謂「名家」的典籍來強硬地套用在《莊子‧
齊物論》的詮釋之上。我所謂的「名學」,指的是戰國時代流行於知識份子之間,
對於如何命名、如何分類等問題所進行的語言性、邏輯性討論,這些討論的目的 最終通常是為了政治上或知識份子的需求,例如建立一個適當的命名系統(「正 名」)、或建立辯論的原則以證成自己學說。我認為《莊子‧齊物論》亦在名學 討論的潮流之中佔有一席之地。《莊子‧齊物論》對「彼是」的態度或可與《墨 經》中的「彼此彼此」及《公孫龍子‧名實論》中的「彼此」相對比,這些討論 都是關於「彼此」這類指示詞(demonstratives)應如何使用的名學討論。另外,
「馬」也是《墨經》與《公孫龍子‧白馬論》的共同論題;而「堅白」,亦見於
「因是」段落之中;「指」則相通於《公孫龍子‧指物論》。這些名學詞彙,使 得我們認為《莊子‧齊物論》亦參與在名學討論之中。3《莊子‧齊物論》發展出 非常獨特的名學觀點,即「彼是莫得其偶」。藉由此一觀點,他不但批評了其他 名學立場的主張(「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馬喻馬之 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並以此回應「儒墨之是非」。我們可說《莊 子‧齊物論》的批評是從名學方面的討論,擴及到學派間政治價值上的對錯。
3 Vierheller 也因為與這些段落與《公孫龍子‧指物論》共享相似的名學詞彙,以及三次「以明」
構成的論述架構,而認為這些段落在《莊子‧齊物論》表達相當獨特的主題:語言。見Vierheller (2011):
頁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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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目標
本文的題目定為「論『因是』:從名學觀點詮釋《莊子‧齊物論》」,主要 包含了三大研究目標。
第一個目標,詮釋在《莊子‧齊物論》之中出現超過四次的「因是」的意義。
本文欲藉由語法分析以及字義探討,為各家對「因是」的分歧解釋尋覓一套系統 性的詮釋標準,以檢視幾個主要詮釋者的解釋孰優孰劣。這個詮釋工作的第一步,
是對《莊子‧齊物論》與「因是」相關的段落進行細部的詮釋,以辨認出我們在 詮釋上必須要面對的難題。
第二個目標,比較《莊子‧齊物論》與《墨經》、《公孫龍子》在名學討論 上的立場差異。藉由釐清《莊子‧齊物論》獨特的是非觀,從旁彰顯「因是」的 思想意義。此外,也透過對《莊子‧齊物論》中名學元素的掌握,探討其與政治 價值之間的關係。
第三個目標,指出《莊子‧齊物論》正確的解讀方式。《莊子‧齊物論》用 來回應「儒墨之是非」的「彼是莫得其偶」是建立「彼亦是」這樣特殊的名學立 場之上。我們或許能夠同意「彼是」在不同的觀點下其實是相對的判斷,但無法 推得價值對錯的判斷也如「彼是」判斷一樣相對。若要透過「彼亦是」的名學立 場,說服對立的「儒墨」雙方放棄自身的「是非」判斷,其中還需要更進一步的 說明,絕不能簡單地認為「彼是莫得其偶」蘊含的是不存在「是非」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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