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解讀《莊子‧齊物論》中的「因是」
第一節 解讀「因是」
在第二章中,我們聚焦於六段可能與「因是」相關的段落進行詮釋,接下來 將進一步我們將著手於理解「因是」在這些段落中的意思,以提供一個「因是」
的清楚解釋。透過指出不同的詮釋路徑,以及語法及語意的分析,我們將探索「因 是」可以有多少種可取的解釋,並試著比較它們在解釋上的優劣得失。在此,我 們首先列舉包含「因是」的四個段落,並予之命名以便後續討論。
A1 「彼是、道樞」中的「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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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 彼。彼是,方生之說也。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 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A2 「道通為一」中的「因是」
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
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庸 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因是已。
A3 「兩行」中的「因是」
何謂朝三?曰狙公賦芧,曰:「朝三而莫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 而莫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
A4 「無言」中的「因是」
天下莫大於秋豪之末,而大山為小;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 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 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歷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 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
對於四次「因是」的解釋可謂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從「A1」的「亦因是也」
起,到「A2」的「因是已」,「A3」的第二個「亦因是也」以及「A4」再次的「因 是已」,這四個「因是」除了字面上的連結外,還分享了共同的特徵:位於句末、
一氣呵成地與作者所提倡的理想作法(聖人不由、適得而幾矣、名實未虧而喜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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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用、聖人和之以天倪而休乎天鈞、無適焉)一併出現。這使得我們有很強的理 由相信這四次「因是」的意思彼此關聯、環環相扣。因此,當我們試著以某一特 定的理解試圖解釋任一「因是」的意思,也必須同時考慮它在其它三次「因是」
身上的適用性。唯有那些能融貫解釋四次「因是」的解釋,才算是成功的解釋。
一、「因是」:獨立用語或推論用語
首先,在解釋「因是」時,我們有兩條道路可以選擇:第一條路,將「因是」
視作獨立的用語或名詞,如「以明」、「兩行」等。為什麼不同的「因是」之間 會一再出現並分享同樣的意義?最好的解釋是:因為「因是」是一個作者所使用 的特殊用語。所謂的特殊用語,指的是作者在他的文章中對該語詞有意識地給出 了屬於作者的解釋,並使得讀者能清楚了解這些語詞指涉到什麼事物,有時甚至 作者會一再使用這些語詞,每一次使用都能夠清楚地指涉到相同的意義。舉例而 言,「以明」不斷地在論述中重複出現,讀者也很清楚地了解背後的原因是因為
「以明」是這些論述所不斷嘗試解釋的對象(「故曰:『莫若以明』」、「此之 謂『以明』」)。而「不用而寓之庸」則作為「以明」的明確定義(「為是1不用 而寓諸庸,此之謂以明」)。藉此,讀者能夠了解「以明」在《莊子‧齊物論》
之中有著特殊且固定的意義。從作者有無明確界定(藉由「此之謂」、「謂之」
等用語)與是否僅出現一次,我們似乎能在《莊子‧齊物論》中試圖搜尋其他與 之相似的特殊用語:
1 根據我們先前的詮釋,「為是」在此作為推論用語,意思是「為了這個(緣故)」。
110 表格 13
僅出現一次 不止出現一次
有明確界定 道樞、道、朝三、兩行、八德、
天府、葆光、弔詭、物化
以明
沒有明確定義 小成、榮華、環、天鈞……
(較難確定是不是術語)
因是、不用而寓諸庸
作者有提供明確界定的語詞,作為特殊用語來說是最穩固的。由於作者有意識地 使用了「此之謂」、「謂之」等用語來為這些語詞劃定界線,做出描述與定義,
因此不難想像他們都是作者所提出來要特別命名的概念。但那些沒有明確界定的 語詞,如「榮華」、「小成」,我們也無從確定究竟這屬於一般性的語詞使用,
還是作者在此有賦予他們特殊的指涉對象與意義。從這個表格我們也可以看見,
「以明」、「因是」與「不用而寓諸庸」是唯三出現過不只一次的,多次被使用,
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作者真的將它們視為一個被命名出來的獨立語詞(例如「以 明」和「不用而寓諸庸」,但反之則可能它們只是會被經常使用到的推論、論述 用語而已(例如「是以」、「故」、「雖」))「因是」(以及「為是」)在這 種角度下亦有可能是這種推論用語,這便是我們解釋「因是」的第二條路。
二、將「因是」視作推論用語
若選擇第二條路,那麼「因是」解釋起來則相對簡單,不必過於考慮「是」
的意義為何,因為它和「由是」、「猶是」、「以是」、「是以」、「如是」、
「為是」等用法2相當,其中的「是」是近指示詞,指涉到前文中的任何一個語詞,
2 相關例子可見前面第二章的註腳 16,亦可參考溫州大學的一篇碩士論文:趙遠遠,《近指指示 代詞的『是』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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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there is separation. Separation is because of this.」見 Ian Johnston “The Gongsun Longzi: A Translation and an Analysis of its relationship to Later Mohist Writings.” The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31.2, (2004), p.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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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神見。神不見,而見離。」8前句中的「因是」亦是在句末,兩句「因是」緊連。
陳癸淼與Ian Johnston 亦有將這兩句中的「因是」理解為「因為如此」的意思。而
《莊子‧則陽》中則也有一則故事中包含「因是」:
仲尼問於大史大弢、伯常騫、狶韋曰:「夫衛靈公飲酒湛樂,不聽國家之政;
田獵畢弋,不應諸侯之際。其所以為靈公者何邪?」大弢曰:「是因是也。」
伯常騫曰:「夫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史鰌奉御而進所,搏幣而扶翼。
其慢若彼之甚也,見賢人若此其肅也,是其所以為靈公也。」狶韋曰:「夫 靈公也死,卜葬於故墓不吉,卜葬於沙丘而吉。掘之數仞,得石槨焉,洗而 視之,有銘焉,曰:『不馮其子,靈公奪而里之。』夫靈公之為靈也久矣,
之二人何足以識之?」
在這個故事之中,仲尼對衛靈公得到「靈公」這個諡號抱有疑問9:他認為「靈公」
的謚號應當是正面的,但衛靈公生前的行為卻很荒唐,因而疑惑,以此問三位太 史。其中,太史大弢回答:「是因是也」,意思是「這件事(衛靈公謚為「靈公」)
正是因為你所提的這個原因(「飲酒湛樂,不聽國家之政;田獵畢弋,不應諸侯 之際」)」其中兩個「是」所指涉的對象不同,但卻都是近指示詞,「因是」在 此理解為「因為這個」。最後,也是出現在句末的「因是」,可見於《戰國策‧
楚策‧莊辛謂楚襄王》的一段話:
8 此段相對難以理解,有學者懷疑「力與知」下有所脫漏。而謝希深理解這裏的「因是」為「因天 然」。陳癸淼從謝希深的說法,翻譯為「若想憑藉人力與智力把天然之『自離』強合而『相盈』,
終究不如順其自然,使天下萬物『各是所是而離焉』」但陳癸淼的解釋顯然與他對上一個「因是」
的解釋不同。相較之下Ian Johnston 將「力與知,果不若因是」翻譯為「The results of sense perception and cognition are dissimilar due to this.」則較與上句對「因是」的理解一致。Ibid.
9 「靈公」可以有正面的意涵,但同時也有負面意涵。見黃聖松、黃羽璿(2012),「從《左傳》
中諡「靈」國君定其諡之由」,《東華漢學》第16 期,頁 8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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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獨不見夫蜻蛉乎?六足四翼,飛翔乎天地之間,俛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 露而飲之。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將調鈆膠絲,加 己乎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食也。蜻蛉其小者也,黃雀因是以。
俯噣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奮翼。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公子王 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為招,晝游乎茂樹,夕調 乎酸鹹,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夫雀其小者也,黃鵠因是以。
游於江海,淹乎大沼,府噣鱔鯉,仰嚙蔆衡。奮其六翮,而凌清風,飄搖乎 高翔。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射者,方將脩其碆盧,治其繒繳,
將加己乎百仞之上。彼礛磻,引微繳,折清風而抎矣。故晝游乎江河,夕調 乎鼎鼐。夫黃鵠其小者也,蔡聖侯之事因是以。
南游乎高陂,北陵乎巫山。飲茹谿流,食湘波之魚。左抱幼妾,右擁嬖女,
與之馳騁乎高蔡之中。而不以國家為事。不知夫子發方受命乎宣王,繫己以 朱絲而見之也。蔡聖侯之事其小者也,君王之事因是以
左州侯,右夏侯,輩從鄢陵君與壽陵君。飯封祿之粟。而戴方府之金,與之 馳騁乎雲夢之中。而不以天下國家為事。
這段話莊辛用來告誡楚襄王「自以為無患」的危險性。文中相當結構性地由小到 大舉出五物(蜻蛉、黃雀、黃鵠、蔡聖侯之事、君王之事)進行類比,除了最後 的君王之事以外,其他大致可以用下列論述結構表示:
表格 14
對A 習性的描述 自以為無患,
與人無爭也。
不知「A 的威脅」 A 其小者也 B 因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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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是」的語法是什麼?
「因」作為 形式 用例
動詞 「因動詞A名詞」(單一) 「因動詞其固然名詞」
「因動詞膏名詞、因動詞薪名詞」
「因動詞A名詞而/以α動詞B名詞」
「因動詞A名詞而/以α不及物動詞」
(複合)
「因動詞其脩名詞以擠動詞之名詞」
「因動詞天名詞(而/以)事動詞天名詞」
「因動詞(而/以)死不及物動詞」 副詞或形容詞 「因副詞α動詞」
「因形容詞A名詞」(名詞化)
「真副詞是不及物動詞」
「因形容詞治名詞」
「因是」在語法方面主要有兩種不同的解讀方式(見上方表格):或者將「因」
視作動詞,或者將「因」視作副詞或形容詞。
將「因」視作動詞方面,我們又可以區分出兩種語法結構:其一,是「動詞-名詞」的單一句構,其形式為「因動詞A名詞」,若以此類句構解讀,「因是」的「是」
將被看作是動詞「因」直接的受詞。法結構非常地普遍。「因」作為動詞,意義 為「因順、隨著、因為」,後面緊接的則是「因」的直接受詞。例如:《莊子‧
養生主》:「因其固然」(「因動詞其固然名詞」)。郭象在解釋「因是」時,選擇
養生主》:「因其固然」(「因動詞其固然名詞」)。郭象在解釋「因是」時,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