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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第一個研究問題主要為瞭解自閉症伴隨中低智能不足學生接受融合 教育學校適應之歷程,研究者考量學生本身認知功能的限制,所以以學生為中 心,透過身邊重要角色為研究參與者。質性研究能對研究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與 分析,所以研究樣本數目通常都比較小(陳向明,2009),也因此質性研究多採取 立意取樣,才能選擇到具「深度」與「多元社會實狀」的代表性樣本(胡幼慧,

1996)。成功的教育需要家長與學校間密切的合作,對於安置在普通班的自閉症 學生而言,更需要結合資源班老師與普通班老師的專業與協力配合;本研究主要 是瞭解自閉症伴隨中低智力不足學生接受融合教育學校適應之歷程,透過訪談不 同對象才能得到全面完整真實的訊息,所以學生在學校中的同儕、級任教師、科 任教師、行政人員…等應該都納入訪談對象考量,但是一來考量若訪談同儕,可 能會因與個案關係是否融洽而影響訪談結果;二來考量科任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 與個案接觸時間較短暫,對個案的瞭解較少;三來考量時間有限應有所取捨,家 長是與學生朝夕相處的人,也是學生主要的生活照顧者與教育決策者,因此不但 最瞭解學生也是學生最重要的依附對象;自閉症學生進入學校後,安置在普通班 接受資源班特教服務,班級級任教師與資源班特教教師是他在學校生活中關係最 密切的互動對象,資源班教師需與級任校師一起合作進行班級環境調整、課程調 整或作業調整、指導同儕正確互動、視學生需求安排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或申請專 業團隊服務…,所以普通班級任教師與資源班特教教師應是最了解學生學校適應 狀況的人。因此研究者最後決定以與學生互動最密切、最瞭解學生的家長、普通 班級任教師與資源班特教教師為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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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三位自閉症伴隨中低智能不足學生選擇的歷程

研究者先透過台北市鑑定安置系統取得自閉症學生的相關資訊,並鎖定在魏 氏智力測驗結果總量表分數為 50 至 60 左右的學生,為避免年級差距過大影響研 究結果,因此初步決定以 103 學年度和 104 學年度的新生為主要對象。

台北市國小分大、中、小型學校,資源班班級數與師資人數會隨著全校人數 規模而調整;再者有些學校設有集中式特教班,在特教資源應用上會更充足、有 彈性,所以研究者在學生的選擇上希望能涵蓋安置在設有集中式特教班學校的學 生與安置在只有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校的學生。

為讓研究更具意義,同時考量學生家庭功能可能會影響學生的學校適應,所 以先透過書面資料初步排除家長本身有身心健康隱憂或家庭教養功能不佳之家 庭,研究者先就所有鑑定報告等書面資料進行篩選後,初篩出五位符合研究目的 之自閉症學生,再透過電話與特教教師說明研究者的研究目的,先與特教教師確 認家庭教養功能與家長對於孩子身心特質的想法,若家庭狀況符合研究者設定條 件者先徵詢特教教師意願後,再委請特教教師幫忙探詢家長與普通班級任教師的 意願,在聯繫過程中,一位學生已轉安置到集中式特教班,一位學生之家長對中 低智能的說法存疑而無意願參與,最後剩餘三位學生透過特教教師的協助聯繫與 研究者針對研究目的的說明,最後終於取得級任教師與家長的同意,願意成為本 研究的研究參與者,讓研究者得以繼續順利進行自閉症伴隨中低智能不足學生接 受融合教育適應之研究。

綜合上述,本研究之三位自閉症學生均符合下列條件:

1.參加臺北市 103 學年度或 10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小學鑑定安置,經教育診 斷後取得自閉症的身分。

2.鑑定安置時的魏氏智力測驗分數介於 50 到 60 之間。

3.鑑定安置會議中決議安置在普通班接受資源班特教服務,父母身心健康、家庭 功能正常,其家長、普通班級任教師與資源班特教教師均同意接受訪談。

31 (b117.2,b122.2)

ICD 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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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研究參與者-級任教師基本資料

級任老師代稱 亮亮的級任老師 樂樂的級任老師 安安的級任老師

代碼 AT BT CT

性別 女 女 男

教學年資 23 23 15

教導自閉症學生 經驗

有 有 有

教導自閉症伴隨 中低智能不足學 生經驗

無 無 有

表 3-3

研究參與者-特教教師基本資料

特教教師代稱 亮亮的特教教師 樂樂的特教教師 安安的特教教師

代碼 ART BRT CRT

性別 女 女 男

教學年資 21 23 5

教導自閉症學生 經驗

無 有 有

教導自閉症伴隨 中低智能不足學 生經驗

無 有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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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

研究參與者-家長基本資料

家長代稱 亮亮的家長 樂樂的家長 安安的家長

代碼 AP BP CP

性別 男 女 女

職業 工程師 家管 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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