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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參與者

在文檔中 校外教學風險管理之研究 (頁 71-75)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參與者

Patton 指出質的研究中使用得最多的抽樣方式為「目的性抽樣」,即按照研 究目的抽取能夠為研究問題提供最大資訊量者為研究對象;因此質性研究的抽 樣重點是:「樣本一般都很少,甚至只有一個個案,但需要有深度的立意取樣。」

所以質性研究不是以驗證假設為目的,而是透過研究對象的經驗與視角,提供 有意義且能夠回答研究問題等重要資訊來進行詮釋(引自陳向明,2002;胡幼 慧,1996)。Patton 對目的性抽樣的分類方式共十四種,本研究依據樣本特性採 取分層目的抽樣,先依一定的標準進行分層,然後在不同的層面上進行目的性 抽樣,以了解每一個同質性較強的層次內部的具體情況,亦可進行不同層次之 比較,進而達到對總體異質性的瞭解(陳向明,2002)。本節將敘述研究參與者 的選取。

壹、前導性研究之訪談對象

本研究在正式訪談前,先進行前導性訪談,透過前導性訪談所獲得的經驗,

讓研究者更加了解研究參與者的看法及實際運作的情形,以及可能遇到的問題,

並使研究者更加釐清研究的方向和內容,並修正訪談大綱,對於研究內容更能 掌握、聚焦。依照不同身分屬性:學校行政人員、旅行業者各選取一名符合立 意取樣之人員進行前導性訪談,訪談時間約 1 小時,本研究前導性訪談對象之 基本資料如表 3-3-1。

表 3-3-1

前導性訪談對象基本資料表

代號 性別 年齡 職稱 工作年資 現職年資

甲 女 31 訓育組長 6 1

乙 女 33 旅行社經理 7 5

貳、正式訪談之對象

本研究訪談對象,依據立意選取十位研究參與者。現行國中九年級校外教 學活動除了學務處為主要承辦單位外,多招標委任專業旅行社承辦細節,故正 式訪談對象目的性抽樣分為兩層,一為校方代表,另一為業界代表。

一、訓育組長

臺中市現行行政區分為山、海、屯、市區四大區域,考量教育背景與經濟 背景的同質性,以市區即原臺中市作為本研究範圍,第一層抽樣依照臺中市行 政區劃分選取七位受訪者。市區包含東區、南區、西區、北區、北屯區、西屯 區及南屯區共七個行政區。第二層抽樣考量非各行政區均含大、中、小型規模 學校,為求平均,進行目的性立意抽樣,選取 2 間小型學校、3 間中型學校、2 間大型學校。依照國民中學行政分層明細表之內容,校外教學為學務處主辦之 重要業務,又細分為訓育組長之業務範疇,故以現任或曾任訓育組長具有舉辦 校外教學經驗之教師為訪談對象,各行政區選取一間市立國中並與訓育組長進 行深度訪談,受訪學校承辦人基本資料如表 3-3-2。

表 3-3-2

受訪學校承辦人基本資料表 代號 性別 年齡 學校行

政區

九年級 班級數

九年級

人數 現任職稱 擔任訓育 組長年資 L1 女 31 東區 5 137 導師 2 L2 女 30 南區 12 369 訓育組長 1 L3 女 40 西區 31 1130 資料組長 8 L4 男 32 北區 23 762 訓育組長 1 L5 女 34 北屯區 15 580 訓育組長 8 L6 女 39 西屯區 15 559 訓育組長 4 L7 女 40 南屯區 13 381 訓育組長 10

二、旅行社業者

現行校外教學多採勞務性招標由旅行社協助完成,故邀請具有豐富規劃、

執行國中校外教學經驗之旅行社承辦人員參與這次的研究,依照旅行社承辦經 驗多寡選取三位受訪者。先行調查市區市立國中 99 學年度至 101 學年度校外教 學承辦之旅行社,按照承辦比例,篩選出最常舉辦臺中市市區學校校外教學的 三間廠商,再邀請主要承辦人員進行訪談,受訪旅行業者基本資料如表 3-3-3。

表 3-3-3

受訪旅行業者基本資料表

代號 性別 年齡 職稱 工作年資 公司規模(人)

B1 男 34 協理 10 150 B2 男 58 總經理 33 80 B3 男 36 經理 11 120

參、訪談程序

一、訪談前準備

首先閱讀國內外相關文獻,了解研究主題及重要概念。目前針對校外教學 風險管理之研究多為法律責任、教師認知態度進行探討,針對相關文獻進行蒐 集、分析與比較奠定基礎。

研究參與者之邀請,針對研究對象;臺中市北屯區學校之訓育組長進行聯 繫與邀請,說明本研究的性質、個人權益、研究進行程序、訪問進行方式與保 密原則等,並於訪談前寄發研究說明書及校外教學風險管理計畫草案給研究參 與者,讓研究參與者事先了解訪談內容,可以預先準備。

二、正式訪談

確定訪談時間和地點,請研究參與者簽署訪談同意書(附錄四)並填寫基 本資料表 (附錄五、六),建立研究者與受訪者的關係,正式成為本研究之研 究參與者。訪談過程均徵得受訪者同意全程錄音,訪談問題順序隨訪談過程與 實際情形做調整。訪談完畢之後進行研究者進行資料整理與分析,過程中若有 不足之處,在與研究參與者聯繫進行修正。整理好的資料將彙整透過電子郵件 與研究參與者確認是否符合原意,再進行後續研究的分析與詮釋。詳細訪談時 程如表 3-3-4 說明。

表 3-3-4

研究參與者訪談時間表

代號 訪談日期 訪談方式 地點 歷時

L1 102 年 5 月 23 日 當面訪談 L1 學校 50 分鐘 L2 102 年 5 月 17 日 當面訪談 L2 學校辦公室 60 分鐘 L3 102 年 5 月 13 日 當面訪談 L3 學校會議室 120 分鐘 L4 102 年 5 月 10 日 當面訪談 L4 學校會議室 65 分鐘 L5 102 年 5 月 9 日 當面訪談 L5 學校會議室 40 分鐘 L6 102 年 5 月 15 日 當面訪談 L6 學校會客室 60 分鐘 L7 102 年 5 月 17 日 當面訪談 L7 學校教室 120 分鐘 B1 102 年 5 月 8 日 當面訪談 咖啡廳 80 分鐘 B2 102 年 5 月 20 日 當面訪談 咖啡廳 100 分鐘 B3 102 年 5 月 21 日 當面訪談 咖啡廳 6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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