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研究問題分析
本節主要依據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進行分析。分析的面向主要包含以下四者:
一、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特質辨識其風險程度之能力為何,
又其是否會隨班導師之社會人口變項和經驗而有所差異?
二、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處置原則的瞭解程度為何,又其是 否會隨班導師之社會人口變項和經驗而有所差異?
三、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認為其在目睹婚姻暴力兒童處置的過程中,適合提供的服 務項目為何?又其是否會隨班導師之社會人口變項和經驗而有所差異?
四、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認為其在目睹婚姻暴力兒童處置的過程中,曾經或可能遭 遇到的困難為何?又其是否會隨班導師之社會人口變項和經驗而有所差異?
五、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接觸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經驗、提供過的協助、及期望得 到之協助為何?
以下分別分析之。
壹、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特質辨識其風險程度
一、目睹婚姻暴力風險程度辨識能力
針對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特質辨識其風險程度,研究者 共設計了九個情境題,其中包含七個風險程度高、兩個風險程度低之案例,請受試 者依據其認為每個案例中該兒童「目睹婚姻暴力的風險程度」之高低圈選,若勾選 風險程度高,表示其認為該案例兒童目睹婚姻暴力的可能性高,反之,圈選風險程 度低,則表示其認為該案例兒童目睹婚姻暴力的可能性低。進而,研究者將受試者 在每一題中的回答加以計分,亦即,其在每個小題中若答對便可獲得一分,反之答 錯則得零分,各小題的回答正確與否的情形可見下表 4-3。
表 4-3 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特質辨識其風險程度各題回答情形
表 4-4 答題正確率高之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特質整理 59.2%、以及 63.8%,均僅具有些微高於一半(50%)之正確率。故,可知受試班導 師在面對上述三種類型特質的目睹婚姻暴力兒童時,判斷其目睹婚姻暴力的風險程
特質顯示出兒童目睹婚姻暴力的可能性低上的區辯力較差。
再者,受試的班導師在案例五中的答題正確率最低,觀之此題兒童的特質,其 中學習和出席狀況不穩定,其實已經為多數的國內外研究發現是目睹婚姻暴力的兒 童容易出現的問題,然,在本研究中,卻有超過一半的教師將其判定為目睹婚姻暴 力的可能性低。此或許來自於該特質其實廣為其他類型的弱勢兒童所擁有,包含:
單親兒童、低社經兒童等,故受試班導師面對此特質較不容易敏感到其有目睹婚姻 暴力的高可能性,甚至容易將此特質以過於一般平常的角度詮釋之。而此衍伸出的 問題便是擁有此類特質的目睹婚姻暴力兒童或許容易被一線的導師們所忽略,進而 無法被發現乃至處置介入。然而,反之而言,既然造成學習狀況不穩定的原因有許 多,要求班導師對於此特質能馬上連結到兒童家庭發生暴力的可能,或許亦存在了 難度。依此,研究者認為可在未來針對教師的教育宣導上,便多強調此特質實為目 睹婚姻暴力兒童常出現的問題,並鼓勵其在發現此種特質的兒童時,可進一步透由 家長或學生本身去詢問確認相關的家庭資訊,以求能讓此類特質的目睹婚姻暴力兒 童被發現的可能性增高。
表 4-5 答題正確率低之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特質整理
案例標號 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特質 風險
程度 案例五 9 出席狀況不穩定。例如:容易遲到或無故請假
9 學習狀況不穩定或退步
高
案例二 9 常出現誇張或特殊行為以吸引他人注意 9 問題來時常以消極逃避的態度應付了事
低
案例八 9 黏著他人
9 特別會察言觀色,少提自己真正想法,多出現討好行為
低
二、各題辨識風險程度之能力受社會人口變項和經驗之影響
在上述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特質辨識其風險程度是否會 隨班導師之社會人口變項(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是否有小孩、教師年資、所屬 學校地區之都市化程度)、經驗(是否受過課程訓練、本身目睹婚姻暴力經驗、接觸 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經驗、提供目睹婚姻暴力兒童協助之經驗)而有所差異的部分,
研究者以邏輯迴歸的統計方式,分別針對九個案例題進行分析。而在此之前,研究 者檢視了十個自變項之間的多元共線性,發現兩組變項「年齡」與「教師年資」之 間的相關(r=0.864)和「婚姻狀況」與「是否有小孩」之間的相關(r=0.771)以 及「接觸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經驗」與「提供目睹婚姻暴力兒童協助之經驗」的相 關(r=0.958)均達高相關,故將此三組中的變項各擇一放入邏輯迴歸中進行統計分 析,因此,最後放入邏輯迴歸中的自變項共有七個,分別為:性別、年齡、是否有 小孩、是否受過課程訓練、本身目睹婚姻暴力經驗、接觸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經驗、
以及所屬學校地區之都市化程度。統計結果部分,如表 4-6 所示。
表 4-6 台北縣市國小班導師對目睹婚姻暴力兒童特質辨識其風險程度之邏輯迴歸分析 依變項
自變項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案例八 案例九
性別
(女)
.162 .108 .291 -.138 -.199 -.701 -.588 -.031 -1.188*
年齡 .102** -.074*** -.100 .104** .026 .056* .082* -.042 .033 有小孩 -.512 .184 .309 -.392 -.045 -.217 -1.193* .387 .409 受過課程訓練 1.138 -.334 -.087 -.190 -.425 .280 -.723 .089 1.310 本身有目睹婚姻暴
力經驗
-.074 .231 -.276 -.459 .409 -.803* -.229 .677 -.324
教學經驗中接觸過 目睹婚姻暴力兒童
-.005 -.353 .465 -.195 -.036 .021 .465 -.068 .312
所屬學校地區之都 市化程度
(都市化週邊區)
1.180** .023 .490 .360 .341 -.378 -.419 -.242 -.793
常數 -2.145 3.117 6.950 -2.053 -1.123 -.524 .173 2.000 1.882 Model Chi-Square 20.308** 20.310** 3.441 15.767* 5.968 16.009* 11.003 7.147 9.389
*p<.05 **p<.01 ***p<.001
(一)各模型的探討
在九個案例題中,有四格案例的整題迴歸模型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分別 為:案例一、案例二、案例四、和案例六,以下就此四個案例作探討,而為求方 便對照,研究者將案例原先設定之風險程度以及所編列的特質一併呈現之。
案例一:風險程度高 退縮、膽怯
緊張不安的相關身心症狀。如:吸手指、拔頭髮 常顯露憂鬱、焦慮、害怕等負向情緒
在此案例的模型中,達到顯著的變項有年齡、和所屬學校地區的都市化程 度。亦即,年齡越高的受試班導師對此案例中的兒童特質較容易正確區辨其目睹 婚姻暴力的風險程度高,而都市化地區的班導師較之都市化週邊區的受試班導師 也更容易正確區辨。換言之,年齡較輕以及都市化週邊區的受試班導師在面對具 有退縮、膽怯、緊張不安的身心症狀、以及常有憂慮害怕等負面情緒的兒童時,
較容易忽略其可能有目睹婚姻暴力之背景。
案例二:風險程度低
常出現誇張或特殊行為以吸引他人注意 問題來時常以消極逃避的態度應付了事
在案例二的模型中,達到顯著的變項有年齡。而根據自變項係數可發現,年 齡越高的受試班導師越容易在此案例中回答錯誤,亦即其越容易將具有出現誇張 引人注意之行為、以及以消極態度面對問題等特質的兒童辨識為有高風險程度目 睹婚姻暴力。
進一步而言,此案例中所包含的兩項特質均為實務機構從經驗中獲取的特 質,因其在研究者檢閱的文獻中尚沒有實證研究證實,故研究者將之定為「目睹 婚姻暴力風險程度低」之案例。而對照受試班導師在此題的回答情形,年齡越大
的班導師,其可能擁有更多的經驗,故可能如同上述的實務機構,在其經驗中曾 接觸過目睹婚姻暴力的兒童有此特質,遂將其判定為目睹婚姻暴力的風險程度 高。此顯示出的意涵或許提醒了我們「經驗」之重要性,因不論是實務機構的經 驗強調了對此特質的關注,年齡越大而可能有越多經驗的受試班導師,也傾向將 其判斷為有高可能性目睹婚姻暴力,此在在顯現出此兩項經由實務機構的經驗中 所獲取的特質亦不可被忽視的事實。
案例四:風險程度高
曾有自我傷害行為或透露自殺意念
情緒敏感起伏大,容易鬧脾氣,很難自己慢慢平復情緒
在案例四的模型中,達到顯著的變項有年齡。進一步解釋可發現,年齡越高 的受試班導師越容易在此案例中回答正確。亦即其在面對具有自傷或自殺意念、
以及情緒敏感起伏大的兒童,較能正確區辨出其目睹婚姻暴力的風險程度高。
案例六:風險程度高
人際關係不佳,不受歡迎 自暴自棄
在案例六的模型中,達到顯著的變項有年齡和本身目睹婚姻暴力經驗。年齡 越大的受試班導師越容易在此案例中回答正確,亦即其越容易敏感察覺人際關係 不佳和自暴自棄的兒童可能有高可能性目睹婚姻暴力。反之,有目睹婚姻暴力經 驗的受試班導師較之沒有目睹婚姻暴力經驗的受試班導師更容易在此案例中回 答錯誤,換言之,其對於有此案例特質的兒童較容易將其判斷為目睹婚姻暴力的 風險程度低。
(二)達顯著的變項
此部分將就上述四個案例中,達到顯著的變項一一作探討。包括:「年齡」、
「所屬學校地區之都市化程度」、「本身目睹婚姻暴力經驗」共三個變項。將此對
照本研究所參照的「影響教師對於『受虐兒童』的辨識與處置之相關因素」相關 文獻(此乃因教師對於「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辨識與處置甚少直接相關的實證 研究,因此研究者便參考與目睹婚姻暴力兒童具有相似性質的受虐兒童之實證研
照本研究所參照的「影響教師對於『受虐兒童』的辨識與處置之相關因素」相關 文獻(此乃因教師對於「目睹婚姻暴力兒童」之辨識與處置甚少直接相關的實證 研究,因此研究者便參考與目睹婚姻暴力兒童具有相似性質的受虐兒童之實證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