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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小教師面臨少子女化與超額制度的生涯規劃。以下針對研究 問題背景與動機予以說明,並據以引出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其次界定相 關名詞之意義,最後敘述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台灣地區的人口出生數,自光復以來經歷過幾番消長,尤其是民國 53 年左右及 民國 65 年左右的兩波高峰最為明顯,當波峰進入就學階段,往往改變既有的校園生 態,例如增校增班或者師資調整(吳忠泰,2009)。早期師資培育向來由秉持「師資 第一,師範為先」為理念與精神的師範學校負責,為了提升小學師資的水準與需求,

由「五年制師範專科學校」改制為「師範學院」,從公費分發轉變為公費自費並行,

國小師資方面,主要來源仍以九所師院為主體,即後稱「師資培育一元化」,1995 年《師資培育法》公布後,台灣小學師資開始邁向多元;該法規定「師資培育」時 程可分招生、修課、實習、教師檢定、在職進修多個階段,從此進入國小擔任教師 不再需要透過師範學院大門,從設有師資培育單位、師資培育中心的一般大學即可 取得相關資格,落實師資培育多元化宗旨;其中有六所師範學院於 2005 年八月改名 為教育大學,另外,嘉義、台東、台南三所師範學院則先後整併或改制為一般大學,

課程設計不再侷限在教學上,這樣的改變除了提升與刺激一向給人無競爭力印象的 師院生素質,也讓學習內容多元增能,提供更廣泛的工作發展機會。

原本的美意為何成為現在超額教師最大的原罪呢?民國 87 年起(1998 年),在 師資培育法公布後的三年,國人生育觀念改變,隨著現代化、工業化、都市化及資 訊化的生活型態轉變,台灣這幾年出現「晚婚、不結婚、不生育」的社會現象,根 據內政部戶政司(2010)98 年出生嬰兒計 19 萬 1,310 人、粗出生率 8.3‰,相較 97 年,嬰兒數減少了 3.7%,粗出生率減少了 0.4‰。面對新生兒的減少,幼稚園和國 小首當其衝,當初所增設的班級、校舍和教師成為燙手山芋,台北縣板橋市為交通 要塞,人口為北縣之冠,是否與其他鄉鎮市一樣面臨少子女化?此為本研究動機之 一。

在少子女化的現象下,首波衝擊即是第一線教師人力過剩的問題與安置,也是 各縣市等待解決的問題。現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 則》(2008)第三條規定:「每班至少置教師一點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得另增置 教師一人。但學校得視需要,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五範圍內,將專 任員額改聘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換言之,若某校減少六班,便會有九 位超額教師出現,基於教師法第十四條:「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 解聘、停聘或不續聘。」這九位老師必須到其他學校服務,類似的情形在每個縣市 已經發生,超額教師並非屈指可數,根據教育部統計處(2010)資料顯示:國民小 學總人數由民國 92 學年的 1,912,791 人降至民國 98 學年的 1,593,414 人,七年減少 319,377 人,每年約減少 45,625 人,相當於 1,520 個班,依此編制,將減少 2,280 位 教師名額。以 2008 年各縣市登記人口數為 3,833,730 人,台北縣人口占全國人口的 16.64%(內政部統計,2008),全台之首,但少子女化情形並未改善,以台北縣超 額人數為例,98 年度超額了 128 位教師,其中 25 位來自於三重市,由此可知,每 年出現為數不少的超額教師;反觀板橋市,由於北縣行政中心坐落於此,加上三鐵 共構,學生人數下降幅度較其他鄉鎮市來的趨緩,因此在 97、98 年度共吸收了 48 位超額教師,將近 20%,為北縣之冠。

過去,教師給外界的形象一直是工作穩定、單純且步調規律,生涯規劃,即是 由生手教師,因時間和個人的努力轉為專家教師,如果沒有個人因素申請調校或改 變跑道,大多數的教師都留在原校服務至退休;如今超額問題可能發生在教師的中 年轉換期,面臨的不只是個人職業的改變,這改變牽動了整個家庭和其他的人生規 劃,一旦成為常態,許多教師必定會擔心工作的去留,改變「教師為一生志業」的 想法,教師從事教學工作難以全心投入,間接影響教學品質。此外全國教師會理事 長吳忠泰表示,為避免處理超額教師這個燙手山芋,很多國小預見將來會減班、減 師,現在一旦編制內的老師出缺,先聘一年或半年一聘的代課老師,等兩三年後面 臨減班,只需停聘代課老師,省去面對超額同事的尷尬場面,因此出現台北縣某國 小有的班級半年就換了四個老師(張錦弘,2006),除了影響學生受教權,不利於國

小學生的學習經驗,家長也需在短時間重新適應不同教師的作風及學生情緒。由此 可見少子女化與超額制度影響的層面不只是老師,間接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學習 經歷和家長互動,造成老師間的勾心鬥角,破壞校園的和諧,形成教師、學生、家 長三輸的結局,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超額教師的產生,並非教師個人過失所造成,而是教育行政主管單位沒有因應 人口結構的變化,提早做出合理的因應措施,倘若教育政策跟不上腳步,將有更多 的老師面臨上述的危機。少子女化的情況每況愈下,無法一朝一夕改變,各縣市地 方政府無力解決這個全國性的問題,近五年來,不少縣市除了不再開教師職缺,師 院減少公費生數量,師資培育機構控制與管理,免於教師數擴充,此外並無其他積 極性的改善對策,每年還是不少教師面臨超額,要如何使「留者無憾,去者無怨」, 超額教師的名單和去向的認定、安排,各縣市標準不一,校方傷透腦筋,有的縣市 規定主任、特教或英語老師不能超額出去,有的則一視同仁;依照《教師法》第 15 條:「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 介聘;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 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2006)

各縣市教育局擬定了「超額教師處理要點」,作為公平的篩選機制;但仔細觀察擬定 的學校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可發現:《台北縣政府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超額 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以在校年資作為評定準則,受影響的多為資淺教師,這讓 剛服務的公費生或是經歷教師甄試、披荊斬棘、突破重圍的新進教師面臨任人宰割、

活在惶恐之中。對此,本研究將進一步了解基層老師對超額制度的看法,並深入了 解對未來生涯規劃的差異,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