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回顧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

第二節 研究回顧

在本文研究範圍內,有三個主題是與之相關的。其中梳理統合主義著作,是 為了與「資源匱乏」對照,乃重要的研究背景。本節將討論,以往部份研究以統 合主義作為理解強人威權體制的控制基礎,因而在研究上造成的侷限,以及對本 文的意義。在「社會或勞工運動崛起因素」、「勞工運動與黨外的關係」,則主要 闡明由於受制於統合主義,過去部份研究大致皆侷限於自由化、民主化的脈絡,

藉以凸顯「資源匱乏」到「資源介入」的研究意義。

一、統合主義10

1974 年由 Schmitter Phillippe 所發表的 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一般 學界將其視作統合主義的代表。他對統合主義有一段精簡的定義:

統合主義可以界定為一種利益代表系統,其組成單位是被組成一種有限數 量之單一、強迫、非競爭、階層秩序、和功能區分的類別。它們被國家所 認可或特許,並在其限定的範疇內,授予一種刻意安排之代表性壟斷,藉 此換得(國家)對彼等在選舉領袖、匯聚需求和支持上的某種控制。11 徐正光於1987 年所發表的〈統合政策下的台灣勞工〉,應是國內第一篇較有 系統地,以統合主義解釋台灣勞工。徐將統合主義定義為:

執政黨在台灣所建立的行政官僚體系、法令架構和嚴密的安全措施,使得 社會各個層面都壟罩在它強而有力的影響下,相對虛弱的社會變成了統治 機器可以有效組織和動員得資源。12

接下來,徐「毫無預警」地將理論直接轉到次級理論「國家統合主義」上,並加 以定義成,「國家或執政的政黨運用強有力的政治手段對於社會團體的組織和活

10 以下所討論到的著作,皆為作者本身有意識地聲明使用統合主義,且在目前學界上較多被引用 者。雖然,沒有使用統合主義的名詞,不一定代表不具有統合主義的理念,但是這樣的著作並不 在討論的範圍內。此外,統合主義或組合主義皆為 Corporatism,各個著作翻譯可能有所不同,但 在正文中一律稱為統合主義。

11 Schmitter Phillippe,“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in Fredrick B. Pike and Thomas Stritch ed., The New Corporatism:Social-Polittal Structures in the Iberian World(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74) ,pp. 93-94.轉引自徐振國,〈從威權論統合論到新國家論的轉折和檢討〉,《理論與政策》

第 14 卷第 2 期(2000 年 7 月),頁 4。除了 Schmitter 之外,其他學者各自亦有對統合主義的界定。

對此,姚文智曾對有關統合主義的理論,有比較清楚的整理,他將其區分為「政治經濟系統」、「國 家形式」、「利益中介體系」、「政策形成與執行的模式」、「政治結構」,請參姚文智,〈統合主義

(Corporatism)之研究:理論層面之探討〉(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 年)。

12 徐正光,〈統合政策下的台灣勞工〉,http://www.ioe.sinica.edu.tw/chinese/staff/c9105/ethck-0016.pdf,

擷取日期:2006 年 12 月 16 日,頁 18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

動施加干預、管制或操控,以達取國家或政黨利益和目標一致的策略」。此外,

亦指出其有三項特徵:其一,社會團體受官方由上而下的扶持成立;其二,社會 團體受官方認可,才有合法地位;其三,呈現強國家/弱社會的關係。徐再根據 上述定義,描繪出工人的組織權、締結權、爭議權,遭到國家的管控與限制。13

丁仁方的《威權統合主義:理論、發展、與轉型》(以下簡稱丁著),與沈宗 瑞的〈台灣工會的角色與發展(1950-1992)—國家組合主義角度的分析〉(以下 簡稱沈著),是目前有關台灣統合主義的研究中,兩本代表性的著作。其中,最 值得注意的是,丁著討論威權統合制度內的非統合現象。他指出,第一,雖然許 多法規規定強制入會,但對違反規定者並無處罰的規定,因此,並非所有公司、

工廠、勞工都加入各自所應歸屬組織。第二,再從層級組織來看,各層級的公會 /工會都具獨立法人的地位,上下級組織間並無隸屬關係。第三,台灣的國家、

資方、勞工三者之間,並未在最高層峰組織之間,有透過國家整合的三邊委員會,

勞資之間的團體協約也甚少簽訂,因此,勞資之間並沒有真正的統與合。14 沈著則是利用相關檔案資料,建構了戰後台灣國家統合主義的歷史分期。按 照他的分析,台灣的國家統合主義的型態,可以分為「彷列寧主義的國家統合主 義」(1951~1965)、「實踐中的國家統合主義」(1965~1987)、「弱化中的國家統 合主義」(1987~1992)。15

他論述中最突出之處在於,由於彷列寧主義時期,國民黨政權仿效列寧主義 式體制,所以在 1952 年第一波工會籌組中,皆優先建立黨組織,使各個工會為 黨的外圍組織,工會無法有自我的利益主張。在工會體系上,各以台灣區產業黨 部、台灣省產業黨部分別控制公營事業為主的產業公會,以及地方派系或小雇主 的職業工會,再由中央產職業黨部統一駕馭。除此之外,為了避免公營產業工會 受地方派系的影響,多數公營產業工會自行跨縣市組成產業工會聯合會,直接加 入台灣省總工會,甚至在幾個重要的公營事業工會,如台灣公路、台灣電信、台 灣電力、台灣石油等,直接隸屬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16上述的設計,並未完全 按照層級性的原則組織,而是為了分而治之、有效防止。以故他認為,此一階段 接近一元主義,但仍具有些許的統合主形式。17

國家統合主義在第二時期才獲得實踐。國民黨在 1968 年左右展開第二波的 工會籌組。然而面對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國民黨中央允許在特殊情況先行策組

13 徐正光,〈統合政策下的台灣勞工〉,頁 190、198-203。

14 丁仁方,《威權統合主義:理論、發展、與轉型》(台北市:時英出版社,1995 年),頁 74-79。

15 沈宗瑞,〈台灣工會的角色與發展(1950—1992)—國家組合主義角度的分析〉(台北市:國立 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論文,1994 年)。

16 沈宗瑞,〈台灣工會的角色與發展(1950—1992)—國家組合主義角度的分析〉,頁 82-151。

17 沈宗瑞,〈台灣工會的角色與發展(1950—1992)—國家組合主義角度的分析〉,頁 37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

工會再建立黨組織,列寧主義式的體制逐漸消退。接著,允許部份公營產業工會 加入縣級總工會;檢討「工會理監事提名方式」,加強基層黨務組織。另從國民 黨歷次全國代表大會勞工保障名額逐次上升的傾向,也可看出至少象徵性地統合 勞工團體的意見。18

王時思的碩士論文〈統合主義的再思考—威權體制下的國家統合主義〉認 為,台灣社會 60 年代以前,缺乏階級力量,因此就算是較大規模的國營事業工 會,在缺乏階級力量的影響下,組織顯得鬆散,相互聯繫也薄弱;其後發展出的 中小企業勞工,也由於替代性高、流動率高、勞動場所零散,不利於組織動員。

兩相交互之下,造成統合工會無力可施。諷刺的是,就因為如此,80 年代的勞 工運動,有了得以集結與佔領的空洞組織。再加上,工會長期的存在也使得勞工 高度認同工會的合法性。19正是因為如此,台灣的統合主義反而提供了,勞工運 動開展的有利條件。

如此我們可以說,在缺乏階級力量下,統合主義所實際發生的效果可能是被 高估了。他這樣觀點,應出自其指導教授吳乃德之「只有統合主義的構造,而沒 有實踐」,20若林正丈將其稱之為「排他性.脫動員性的統合主義」。21此旨在說明,

台灣的統合主義並無法向上傳達利害,而只是透過統合主義的架構,將社會團體 滲透、脫動員,進而無法成為黨國潛在威脅。22

本文認為,「排他性.脫動員性的統合主義」或缺乏實踐的統合主義,更有 助於理解國民黨政權的控制基礎。原因是,不必再陷入究竟是何種統合主義的五 里迷霧,它只是一種「戰略佔領」。透過「戰略佔領」,只是將社會上重要戰略目 標,先行佔領,使其成為國民黨政權之附庸或無能化,而不致成為任何潛在敵人 的爭取目標。儘管如此,在解決上述對統合主義適用問題前,只可說國民黨政權 是「排他性.脫動員性的」,而不見得是統合主義的一種。更進一步來說,所謂

「排他性.脫動員性」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國民黨政權如何達成「排他性.脫動 員性」,這些更為細緻的討論是上述研究所沒有的,而本文認為「排他性.脫動 員性」指的是「資源匱乏」。

對本文而言,由於統合主義本身的限制,控制基礎的內容被界定為,法律、

18 沈宗瑞,〈台灣工會的角色與發展(1950—1992)—國家組合主義角度的分析〉,頁 82-151。

19 王時思,〈統合主義的再思考—威權體制下的國家統合主義〉(新竹市: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 究所碩士論文,1995 年 2 月),頁 18-25、38-53。

20 Wu Nai-teh,“The Politics of a Regime Patronage System:Mobilization and control within an Authoritaran Regime”(Ph D Thesis, Dpt. Of Politic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Chicaho),pp.7-8.

21 若林正丈著,洪金珠、許佩賢譯,《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台北市:月旦,1994 年),頁 119-125。

22 除了消除威脅之外,另外更有配合階段性經濟發展的因素,請參閱李允傑,《台灣工會政策的 政治經濟分析》,頁 49-13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

會組織,本身是有能力進行勞工運動的,只不過是被黨國所束縛罷了。故 1984 年勞基法公佈,不必追問勞工是否能力將其轉化為運動的利器,而直接認定勞基 法公佈對勞工的影響。

1988 年由清華大學社會人類所主辦的「台灣新興社會運動研討會」,徐正光 於會中發表〈從異化到自主:台灣勞工運動的基本性格和趨勢〉。38此文跳脫先前 統合主義的分析方法,轉而以勞工受政府和企業單位雙重支配,因而意識、組織、

生產工具非勞工本身所有,故產生異化。我認為,這樣分析方法的轉變,應當和 80 年代勞工如何自主的主題有關。因為在〈統合政策下的台灣勞工〉中,國家 機器具有絕對的自主性,如果依此觀點走下去,那麼 80 年代勞工運動興起,就 會掉入國家機器失去主宰性的結構命定論,將無法窺探勞工自主的內在因素。故

生產工具非勞工本身所有,故產生異化。我認為,這樣分析方法的轉變,應當和 80 年代勞工如何自主的主題有關。因為在〈統合政策下的台灣勞工〉中,國家 機器具有絕對的自主性,如果依此觀點走下去,那麼 80 年代勞工運動興起,就 會掉入國家機器失去主宰性的結構命定論,將無法窺探勞工自主的內在因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