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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取徑與章節安排

在史料運用方面,有關吳蕃昌的各種著作可謂最核心的材料。如吳蕃昌 的《祇欠庵集》50、《先忠節公年譜略》51以及他為父親吳麟徵所編的《吳忠 節公遺集》52等,皆記載吳蕃昌在不同時期的經歷與心境,是理解他在明清 之際對生死、出處如何選擇的重要線索。此外,吳氏親友的相關文集,其實

49 孫慧敏,〈天下興亡,「匹夫」之責?──明清鼎革中的夏家婦女〉,《臺大歷史學報》,29

(2002),頁63-85。

50 吳蕃昌,《祇欠庵集》收入《四庫未收書輯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第柒輯。

51 吳蕃昌,《先忠節公年譜略》,收入《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北京:北京圖書館,1999),

第61冊,總頁1-218。

52 吳麟徵,《吳忠節公遺集》,收入《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北京:北京大學圖書館,1995),

81。

也收錄許多豐富的書信,值得一併參看。例如朱一是《為可堂初集》中有多 達二十四篇與吳氏家族相關的尺牘和文章,便得以幫助筆者建立吳氏家族的 交遊網絡。53此外,本論文除了運用明清時期的官方文獻外,清初大量的私 修史籍以及有清一代的地方志,也是本論文搜羅並耙梳的重點。這些記載許 多吳氏成員的不同文本,因涉及撰述者各自的觀點與立場,是觀察遺民家族 海鹽吳氏後世評價的依據。本論文希望透過以上史料的爬梳、整理與分析,

呈現出處於明清轉接時期的士人、家族,與時代間密切複雜的關係。

本論文第一章主要介紹海鹽吳氏在晚明的興起直至吳麟徵的殉國。明末 隨著各地亂事的紛起,身在朝中的吳麟徵眼見朝政日衰,曾不斷地透過家書 告誡在鄉親友所需注意的情況。本章打算透過奏疏與家書,一探朝中官員如 何看待這些變局,以及他在決定殉國前仍心繫哪些事物。透過本章的討論,

除了可自朝中官員的角度,對明亡前的局勢有更深入的掌握外,也能對明季 家族的相處情形有所理解。更重要的是,本章對吳麟徵的討論,足見「忠臣」

在殉難之前,實有許多考量和糾結的心理,而非「忠義」一詞足以概括。

第二章則主要關注吳蕃昌對父親的感情與對不同政權的態度。明亡以來 吳蕃昌除了編撰父親遺集、年譜,也時常為褒揚父親的殉國節操而多次與南 明政府交涉,反映出他評價南明政權得失的依據。當滿洲政權定鼎中原後,

開始對明季殉節忠臣的表揚,而吳蕃昌之父吳麟徵也身列其中。面對這個狀 況,吳蕃昌究竟該如何看待南明與清朝這兩個行政效率差異極大的政權?而 對於不願承認的清朝頻頻為之的舉措,吳蕃昌又將如何自處?本章主要就吳 蕃昌的這些活動,分析他對出處的抉擇,以及他對明、南明、清政權的不同 態度,希望可從一個忠臣之子的觀點,再次看待遺民的政治認同。

第三章主要從吳蕃昌的生活著眼,看待一位作為理學家的遺民,如何解 釋自己選擇生存的意義,從而定位自身的角色,並進一步到實踐的面相。其

53 如〈與吳仲木書〉、〈答吳仲木書〉、〈再答吳仲木書〉、〈祭吳公磊齋文〉、〈祭吳節侯文〉

等,參見朱一是,《為可堂初集》(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所藏,刻本)。

中涉及遺民生計與經營家族、鄉里及其人際網絡等相關課題,期待能進一步 探討士人與地方的關係。

第一章 家國劇變:明清之際的海鹽吳氏

本論文旨在透過吳蕃昌的經歷,觀察明清鼎革對個人與家族造成的影 響,並進一步理解他們如何因應此一世變。因此,在進入主題之前,有必要 吳蕃昌的家世淵源稍作介紹,以便於後文的討論。

第一節 晚明海鹽吳氏的興起

根據吳蕃昌的自述以及《澉水吳氏宗譜》的記載,海鹽吳氏本為天台胡 氏,1是北宋吏部尚書胡宗愈(1029-1094)的後人。胡氏宗族本來長住於天 台山中,直至明洪武年間,由於朝廷認為浙西是海衝要地,下令將近地大姓 遷居澉水,胡忠才在「應募徙居」下,從台州府天台縣遷至嘉興府的海鹽縣,2 改姓為吳,是海鹽吳氏之濫觴。3起初其家族成員身歿仍歸葬天台山,直到發

1 吳蕃昌,《祇欠庵集》收入《四庫未收書輯刊》,7:20(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先司 寇公行畧〉,頁3a-18b。吳本智,《澉水吳氏宗譜》(紐約 : 哥倫比亞大學東亞圖書館,2010,

清抄本),阮元,〈澉水吳氏宗譜序〉、朱應元,〈澉川吳氏宗譜序〉,頁1a-6b。《澉水吳氏 宗譜》原書資料並無作者名字,在此係根據內文所載:「十三世本智,……編輯宗譜,詳載世 系。」因將作者題名為吳本智。參照前書,朱應元,〈澉川吳氏宗譜序〉,頁3a-6b。

2 徐泓曾統計分析洪武年間的移徙資料,認為洪武年間前二十年的移徙政策主要是以消除反側、

加強邊防為目的,最後的十一年則著重在開墾荒地和填實京師。若依此說,那麼胡忠「應募徙 居」應屬明廷為加強海防的一環。只是徐文指出洪武十六年到二十年是加強海防的高峰,那麼直 到洪武二十七年才遷居澉浦的胡忠,或許是明廷在側重開墾荒地和填實京師下對加強海防的後 續之舉。不過史料虛實難明,未能可信,在此先暫作記錄。參見徐泓,〈洪武間人口遷移〉,《第 一屆歷史中國社會變遷研討會論文集》(臺北:中研院三民所,1982),頁235-293。吳本智,

《澉水吳氏宗譜》,頁7a。

3 關於胡忠為何要改姓,其後人吳東發解釋是因為先祖念及胡氏乃為天台望族,考量到自己離開 鄉里,沈淪草澤,恐將影響家聲,所以就此改姓。但此說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已不可考。吳本 智,《澉水吳氏宗譜》,吳東發,〈始祖祠堂記〉,頁76a-77a。不過當時的改姓之舉也有可能 是為了要隱晦家族男性的入贅實情而有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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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節婦負夫骸而歸,但為宗人刁難的事件,後世子孫才就地葬於澉水,不再

(1563-1631)舉業有成,才栽培出登榜仕宦的人才。

吳之英和吳中偉兩兄弟自小共同讀書,寒暑不輟,並曾在浙中歲考名列 一二,地方人士稱之為「東海兩吳子」。11兩人中又以弟弟吳中偉的表現特為 突出。早在萬曆二十一年(1593),吳中偉便因選貢成為國子監的一員,12接 著又分別在二十五年(1597)和翌年(1598)考中舉人和進士。相較兄長吳 之英,13吳中偉的仕途相當順遂。海鹽吳氏能在晚明崛起,並陸續在朝廷、

鄉里間佔有一席之地,吳中偉是極其關鍵的人物。因此,以下將就其生平經 歷稍加介紹,以便理解海鹽吳氏興起之經過。

開創基業:吳中偉的仕宦經歷與鄉里的經營

吳中偉,字境虛,號生白。萬曆二十一年貢入國子監,二十五年和翌年 考中舉人和進士,授南行人司副使。此後在地方上歷任多職之後,14吳中偉 在天啟三年(1623)擢太僕寺少卿,回到中央任官。四年(1624)入為光祿 寺卿,五年(1625)晉升大理寺少卿,六年(1626)正月,寧遠告警,部院 本以吳中偉為順天巡撫,治兵薊北,卻突遭臨陣換將,改以閻鳴泰代之。15事 後吳中偉改授為刑部右侍郎,16旋陞左侍郎。17同年九月,吳中偉辭官上書,18

11〈先司寇公行畧〉載:「晉江蘇公持浙中學政,舉公(吳中偉)第一,蕭縣(吳之英)次之。同 日食餼于邑,郡邑始大讙稱『東海兩吳子』。」因為有「食餼」所以推測吳氏兄弟所參加的考試 應是生員的歲考。吳蕃昌,《祇欠庵集》,〈先司寇公行畧〉,頁3a-18b。

12 雖然自十五世紀以後,國學日衰,但一般百姓能夠入監仍然獲得了異於庶人的社會身分。除此 之外,從鄉試主考「重監生而輕生員」、會試時監生又幾乎維持著一半以上比例的情況來看,監 生身分可享有的資源條件,仍使他們在科考上較為有利。參見林麗月,《明代的國子監生》(臺 北:中國學術著作贊助委員會叢書之82,1978),頁99-109。

13 吳之英直到萬曆三十一年(1603)才考上舉人、三十五年(1607)考取會試副榜,終其一生只 當到安徽省蕭縣知縣。參見吳本智,《澉水吳氏宗譜》,頁16b-7a。

14 吳中偉歷任貴 州 提 學 僉 事 、 福 建 右 參 議 、 湖 廣 副 使 、 江 西 參 政 、 廣 東 按 察 使 、 廣 東 布 政 使 等。參見吳蕃昌,《祇欠庵集》,〈先司寇公行畧〉,頁3a-18b。

15《明熹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67,頁3189-3188,天啟六年 正月條。

16 《明熹宗實錄》,卷74,頁3606,天啟六年七月條。

17 《明熹宗實錄》卷74,頁3613,天啟六年七月條。

奉詔褒揚淸恬可嘉,加銜刑部尚書,准辭允歸。19

天啟六年九月間,吳中偉辭官歸鄉,此舉看似「蒙恩致仕」,其實形同遷 謫。不過在吳蕃昌以及後人的撰述中,此事常被理解為忤逆魏忠賢的結果,

因「孤忠夙著」而傳為佳話。20吳中偉乞休歸隱後,意味著他有更多的時間 與精力經營地方事務。根據吳蕃昌的描述,吳中偉居鄉時以鼓勵後進為職 志,21故人宗黨若有任何困難,他必定「若嬰其身,樹澤播義」,毫不吝惜地 傾囊相助,22足見吳中偉在家鄉的地位及其投身公益之熱心。

吳中偉關心家鄉的舉動,實非偶然之舉,當他遠在外地當官時,亦對於 鄉里多有關心。透過天啓年間樊維城纂修的《海鹽縣圖經》可知,早在萬曆 二十六年吳中偉考取進士後,便與他的同年沈孝徵一起在家鄉建立一座進士 坊,23接著也在三十一年(1603)以〈重修鎭海塔記〉談天寧永祚禪寺的重 修始末。24三十五年(1607),募修延眞道院。25四十二年(1614),再度撰碑 文記錄衛所軍願幫貼月糧免運一事。26以上種種,幾乎都是吳中偉擔任南行 人司副使、督四川貴州學政,以及任湖南衡陽兵備副使期間所做的事。可見 他即使仕宦在外,仍對家鄉澉浦的發展多有留心。吳中偉接觸的面向大致涉 及地方文教與經濟發展,關心鄉里的方式也突破父祖輩只在凶歲出粟的作 法,採取更加士人化的方式,也就是以文字留下記載,並運用士紳身分為地 方籌集募款。在天啟的《海鹽縣圖經》裡,吳芸、吳霽、吳䨥、吳之英、吳

吳中偉關心家鄉的舉動,實非偶然之舉,當他遠在外地當官時,亦對於 鄉里多有關心。透過天啓年間樊維城纂修的《海鹽縣圖經》可知,早在萬曆 二十六年吳中偉考取進士後,便與他的同年沈孝徵一起在家鄉建立一座進士 坊,23接著也在三十一年(1603)以〈重修鎭海塔記〉談天寧永祚禪寺的重 修始末。24三十五年(1607),募修延眞道院。25四十二年(1614),再度撰碑 文記錄衛所軍願幫貼月糧免運一事。26以上種種,幾乎都是吳中偉擔任南行 人司副使、督四川貴州學政,以及任湖南衡陽兵備副使期間所做的事。可見 他即使仕宦在外,仍對家鄉澉浦的發展多有留心。吳中偉接觸的面向大致涉 及地方文教與經濟發展,關心鄉里的方式也突破父祖輩只在凶歲出粟的作 法,採取更加士人化的方式,也就是以文字留下記載,並運用士紳身分為地 方籌集募款。在天啟的《海鹽縣圖經》裡,吳芸、吳霽、吳䨥、吳之英、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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