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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地區空間資料套疊分析

第四章 研究地區高齡者空間分布及都市防災策略分析

第四節 研究地區空間資料套疊分析

透過將防救災資源、避難收容場所、高齡者分布情形及災害潛勢等圖資 進行套疊,可瞭解災害發生時,相關設施及人員之風險程度,預先因應、規 劃防災策略。另參考經濟部水利署公告之「水災保全計畫範本」及「水災危 險潛勢地區疏散撤離標準作業程序」,皆係以一日降雨量450釐米作為標準,

因此本研究於套疊淹水災害潛勢圖時,選擇以一日降雨量450釐米作為擬探 討之災害潛勢底圖,本研究所運用TGOS平臺之圖層如下表,並將各項空間 資料圖資套疊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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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2 本研究運用 TGOS 平臺圖層列表

圖層名稱 圖層名稱

全國消防機關主題圖層 淹水災害潛勢圖主題圖層(單日暴雨 450mm)

全國警察機關主題圖層 行政區界圖主題圖層 避難收容場所主題圖層 國土利用調查主題圖層

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主題圖層 人口統計地圖:統計區三段年齡組性 別人口統計地圖(村里及最小統計區)

醫療院所主題圖層 人口統計地圖:統計區人口指標-扶老

比(村里及最小統計區)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一、防救災資源災害風險初步分析

(一)警察機關

經套疊災害潛勢圖,布袋鎮中災害防救計畫內指定之警察機 關,於一日暴雨量450釐米情境下,除布袋派出所及新塭派出所外,

其餘布袋分局、景山派出所及過溝派出所皆位於0.3~1公尺之淹水 深度之地區。若再將聯外道路納入觀察,可發現除布袋派出所及新 塭派出所外,其餘警察機關聯外道路皆與淹水潛勢地區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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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1 布袋鎮警察機關分布位置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二)消防機關及醫療院所

而將布袋鎮中災害防救計畫內指定之消防機關及醫療院所所 在位置套疊淹水潛勢圖,在一日暴雨量450釐米情境下,布袋鎮衛 生所並未位於淹水潛勢範圍內,布袋消防分隊則位於0.3~1公尺之 淹水深度之地區。另觀察其聯外道路,兩者四周皆為淹水潛勢地區 範圍內,淹水深度為0.3~1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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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2 布袋鎮消防機關、醫療院所分布位置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三)避難收容場所

布袋鎮內共計規劃有10處避難收容場所,將其所在位置與淹 水潛勢圖套疊可發現,除布新國小、布袋鎮立幼兒園、見龍社區活 動中心、好美國小、新塭國小外,其餘5處避難收容場所皆部分或 全部位於0.3~1公尺之淹水深度之地區。而在避難收容場所周圍聯 外道路部分,與前述其他防救災資源項目相同,除布新國小外,其 餘9處避難收容場所皆有聯外道路位處淹水潛勢地區範圍內之問題,

淹水深度多在0.3~1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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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3 布袋鎮避難收容場所分布位置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二、高齡人口災害風險初步分析

陳瑞鈴、吳杰穎等(2010)於研究中指出「人口密度」、「土地使用強度」

及「淹水潛勢」為影響洪災風險程度之主要因子。而從防、減災管理角度來看,

多數高齡者需由他人協助進行防災、避難行為,希望將獨居高齡者人數降低,

或獨居高齡者於災時可有立即的社會網絡協助(陳亮全等,2010)。本研究探 討高齡人口之災害風險,除相關研究多指出高齡人口較多之地區,災害風險較 高外,考量扶老比較高之地區,相對而言青壯年人口數較少,其背後代表相關 救援人力不足等問題。因此,本研究以扶老比、65 歲以上人口及淹水潛勢進 行套疊比較,分析布袋鎮內各里之高齡人口受災風險。

本研究依布袋鎮各村里扶老比及 65 歲以上人口數,各以等距方式劃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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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扶老比:16%-26%;65 歲以上人口數:78-198 人)、中(扶老比:26%-36%;

65 歲以上人口數:198-319 人)、少(扶老比:36%-46%;65 歲以上人口數:

319-439 人)」3 級,由多到少分別給予 2 至 0 分。

另考量淹水潛勢情形及深度,依其嚴重情形分為「高、中、低」3 級,由 高到低分別給予 2 至 0 分。

藉由比對高齡者多寡及淹水潛勢情形,探討各村里高齡者受災風險程度,

尋找需優先研提防災策略之村里。經比對,高齡人口受災風險較高,需優先研 提防災策略之村里為「西安里」及「東安里」;其次為「菜舖里」、「九龍里」、

「振寮里」、「光復里」、「龍江里」、「興中里」、「見龍里」及「復興里」;最後 則為「考試里」、「中安里」、「貴舍里」、「江山里」、「樹林里」、「岱江里」、「新 厝里」、「新岑里」、「永安里」、「東港里」、「新民里」、「岑海里」及「好美里」。

表 4-13 布袋鎮各村里高齡人口受災風險分析表

村里 扶老比 65 歲以上人口數 小計 淹水潛勢 優先順序

菜舖里 2 0 2 1 △

考試里 2 0 2 0 -

西安里 2 2 4 2 O

中安里 2 2 4 0 -

東安里 2 2 4 2 O

貴舍里 2 1 3 0 -

九龍里 2 0 2 1 △

江山里 1 0 1 0 -

振寮里 1 1 2 2 △

樹林里 1 0 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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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里 1 2 3 2 △

岱江里 1 0 1 1 -

龍江里 1 1 2 2 △

興中里 1 2 3 1 △

新厝里 1 0 1 2 -

見龍里 0 1 1 1 △

新岑里 0 1 1 2 -

永安里 0 1 1 1 -

復興里 0 2 2 1 △

東港里 0 2 2 0 -

新民里 0 1 1 1 -

岑海里 0 2 2 0 -

好美里 0 1 1 1 -

註:優先順序欄內 O、△、-,分別代表高、中、低優先序位。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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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4 布袋鎮各村里扶老比情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4-15 布袋鎮各村里 65 歲以上人口情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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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6 布袋鎮各村里扶老比套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4-17 布袋鎮各村里 65 歲以上人口情形套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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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細部觀察「西安里」及「東安里」之高齡人口災害風險情形,可發現 兩里皆位處 0.3-1 公尺之淹水潛勢範圍內,部分地區淹水深度更達 1-2 公尺。

最近之避難收容場所為「過溝多功能活動中心」,估計收容人數為 120 人。另 參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0)「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之建議,人員 疏散至避難據點之最短距離以半徑 350 公尺基準 ,經套疊,可發現依此標準,

「過溝多功能活動中心」服務範圍無法涵蓋周邊地區。另依 105 年 9 月之人口 統計資料,兩里內 65 歲以上人口數合計為 756 人,僅高齡人口數即超過「過 溝多功能活動中心」之收容能量。

圖 4-18 西安里、東安里 65 歲以上人口套疊淹水潛勢及避難收容場所服 務範圍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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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9 西安里、東安里避難收容場所服務範圍套疊使用分區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4-20 西安里、東安里避難收容場所服務範圍套疊正射影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而在都市地區,比對最近一次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91 年 8 月之「變 更布袋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書)範圍,計畫範圍內「九龍里」、「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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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里」、「光復里」、「龍江里」、「興中里」及「見龍里」皆屬鎮內高齡人口受災 風險次高之地區。惟於前開計畫書內都市防災計畫 1 節,僅簡要指定計畫區內 公園,學校之外部空間及外圍農業區、漁塭區及鹽田區之開闢地為緊急疏散地 區,並說明學校、村 里活動中心及公園為災民安置之理想場所,未有具體規劃 內容。本研究另參考 99 年 1 月「嘉義縣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細部執行計畫(修 正版 )」指定之避難收容場所,經套疊淹水潛勢圖後可發現,布袋都市計畫範 圍內之避難收容場所僅布新國小及布袋鎮立幼兒園未處於淹水潛勢範圍內,其 餘九江社區活動中心、布袋國小及見龍社區活動中心等皆位處 0.3-1 公尺之淹 水潛勢範圍內或遭淹水潛勢地區包圍。

圖 4-21 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避難收容場所分布位置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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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比對都市計畫內指定之防(救)災路線可發現,防(救)災路線皆位處 淹水深度 0.3-1 公尺之淹水潛勢範圍內,部分地區之淹水深度更達 1-2 公尺。

其中甚有部分路段未開闢。都市計畫內之都市防災計畫實有再做思考之必要。

圖 4-22 布袋都市計畫防(救)災路線套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若再細部觀察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之高齡人口災害風險情形,計畫範圍內 之高齡人口皆位於 0.3-1 公尺之淹水潛勢範圍內,另從前述避難收容場所套疊 淹水潛勢圖中可發現,5 處避難收容場所中僅布新國小及布袋鎮立幼兒園未處 於淹水潛勢範圍。另外在收容能量上,布新國小及布袋鎮立幼兒園可收容人數 為 1,150 人(若將位處淹水潛勢範圍之避難收容場所計入,可收容人數則為 1,570 人),然依 105 年 9 月之人口統計資料,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岱江里等 11 里之 65 歲以上人口數合計為 2,447 人,僅高齡人口數即超過 5 處避難收容 場所之收容能量,各避難收容場所之服務範圍亦無法涵蓋計畫地區。計畫範圍 內高齡人口之避難疏散議題亦亟待重新思考,尋找可能因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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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3 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 65 歲以上人口分布套疊淹水潛勢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4-24 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避難收容場所服務範圍套疊 65 歲以上人 口分布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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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5 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避難收容場所服務範圍套疊使用分區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4-26 布袋都市計畫範圍內避難收容場所服務範圍套疊正射影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76 三、小結

本研究參考經濟部水利署公告之「水災保全計畫範本」及「水災危險潛勢 地區疏散撤離標準作業程序」,選擇以一日降雨量 450 釐米作為災害潛勢底圖,

並與嘉義縣布袋鎮之防救災資源、避難收容場所及高齡者分布情形進行套疊分 析,發現區內規劃之防救災資源及避難收容場所幾乎全數皆位於淹水潛勢範圍 內,或是聯外道路遭淹水潛勢範圍所包圍。

本研究另從高齡者受災風險角度,於布袋鎮中劃分建議研提因應策略之村 里優先順序,並於優先探討村里中,藉由套疊避難場所服務半徑、淹水潛勢及 高齡人口分布情形,並比對避難收容場所之收容能量,發現既有嘉義縣災害防 救深耕計畫細部執行計畫中所規劃之避難收容場所有服務範圍無法涵蓋周邊 地區及收容能量不足之課題。此外,於都市地區,經參考 91 年 8 月之「變更 布袋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內都市防災計畫一節未有明確 規劃內容,如參考前開嘉義縣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細部執行計畫之規劃內容,都 市計畫區內高齡人口受災風險較高之地區,同樣有避難收容場所位處淹水潛勢 範圍、服務範圍無法涵蓋周邊地區及收容能量不足之課題。因此建議於災害防 救計畫上,可思考與鄰近鄉鎮、縣市合作建置輔助、備援計畫,擴充防災支援 能量,或評估將災害預警機制提前執行,以利居民及早避難疏散,降低受災風 險;而在都市計畫之都市防災計畫上,建議可從災害風險角度,重新檢視避難 收容場所之規劃,並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或都市設計準則中,參考建築技 術規則第 4 條「建築基地之地面高度,應在當地洪水位以上,但具有適當防洪 及排水設備,或其建築物有一層以上高於洪水位,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為無 礙安全者,不在此限。」之規定,訂定相關指導原則,運用高程管理、建築設 計等手法,提升避難收容場所之防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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