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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場域與研究對象

本節將對研究場與以及研究對象進行說明。在研究場域部分,主要以學校 概況、教學現場進行說明,以瞭解研究之教學情境;研究對象部分,則針對本 研究之對象進行與研究相關之資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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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場域

此部分將介紹研究學校之概況,以及教學現場的情況,以做為研究時的參 考,分別描述如下:

一、學校概況

本研究之研究學校為東東國小(化名),位於臺中市山區,是一所總學生 人數有 1009 人的大型學校。班級數有四十班:一年級到三年級有五班,四、五 年即有七班,六年級則為八班,其中包含兩種音樂藝材班,另有各式音樂社團 可供學生自由參加,音樂學習風氣頗豐。

二、教學現場情況

由於學校校舍曾於九二一地震使倒塌毀損,在經重建後,校舍的空間規劃 較往日增加不少。本研究進行教學的教室,天花板與一般教室不同,為尖形挑 高,上有透明採光窗,教室明亮採光良好。

多媒體設備方面:教室後方設有一臺桌上型電腦固定於老師之辦公桌上,

連接投影機可同步播放螢幕上的畫面,但無電子白板,待未來學校內設備逐步 汰換後會增加此功能;電腦的音源輸出也暫時接在教室前方舊型的映像管電視 上,待未來經費充足時將會再進行音響之更換,但音質與音量皆有保持一定水 準,播音效果不錯;電腦的作業系統為 Windows XP,Office 的版本為 2003 版,

所以若是要使用 PowerPoint 簡報進行教學,需將檔案儲存為相容模式才得以讀 取。因此研究者在教學素材的準備與呈現方面,需要注意到研究場域電腦的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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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使用之課桌椅為單人座形式,共分為六行,每行四到五列,桌椅兩兩 併在一起,以增加合作學習的機會與桌椅間走道的空間。

貳、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東東國小(化名)四年級的某班學生,全班共 27 名學生,因 進行教學時間為早修,導致 1 名學生必須參與社團活動,無法加入研究,所以 研究對象總人數為 26 人,其中 15 名為男生,11 名為女生。

為瞭解此 26 名學生之樂理起點行為,以及其他音與樂相關習慣或情形,研 究者設計樂理學習成就測驗與調查表來進行瞭解,並將結果說明如下:

26 人之中,有 5 人平時有在校外接受音樂教育,如學習鋼琴、小提琴等音 樂才藝,另外 21 人則只在學校接受音樂教育;且 26 人之中,根據音樂聆聽習 慣,平均每 1 到 3 天就會聽一次音樂的人有 13 人,而超過 1 週以上或是只有音 樂課時才聽音樂的人也剛好是 13 人。以上統計資料都會在分析統計數據時作為 參考。

在進行前測之後將每位學生的樂理學習成就測驗的分數整理至表 3-1,發現 學生程度落差大,分數最高為 S26 的 85 分,而最低為 S16 之 15 分;從平均分 數的 52 分來看,可見全班的平均分數是不及格的。因此在教學實施後是否能提 升分數以及降低分數差異,為研究的重要指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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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學生前測分數分析

座號 分數 座號 分數

S01 27 S14 35

S02 67 S15 62

S03 73 S16 15

S04 66 S17 64

S05 66 S18 54

S06 63 S19 45

S07 32 S20 39

S08 50 S21 56

S09 57 S22 49

S10 23 S23 59

S11 53 S24 64

S12 42 S25 35

S13 62 S26 85

總人數 26

平均分數 52 標準差 17

註: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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