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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二) 二 )) )正式問卷調查 正式問卷調查 正式問卷調查 正式問卷調查

正式問卷於九十五年一月三十日編製完成後,在二月十四日至三十日 間進行聯繫相關的學校名單,並於二月十五日至三月一日間進行正式問卷 之發放,採分層抽樣,抽取中彰投地區之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導師為 調查樣本,並經與學校接洽取得同意後進行正式問卷之寄發。同時於二月 十五日至三月一日間委請學校負責人協助回收問卷,並於二月三十日進行 第一次的電話催收。對於未回收學校則在三月十五日進行第二次電話詢 問,進行補寄或再補救措施。所有正式問卷回收遂於三月二十八日回收完 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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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三) 三 )) )問卷之 問卷之 問卷之整理與 問卷之 整理與 整理與 整理與分析 分析 分析 分析

問卷於回收後,若是在選項出現填答缺漏或只勾選固定答案者,即歸 類為無效問卷,其餘的有效問卷共計 474 份於四月加以編碼登錄,並利用 電腦中的文書處理系統如電子試算表 excel 及 spss 進行資料處理、統計 分析。研究者以此作為整理研究結果與撰寫論文之依據。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中彰投地區(台中市、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之公立國 民小學(包含隸屬國立之各級學校附屬小學)正式教師中之二、四、六年級 導師為調查研究母群體,並以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全球資訊網之統計資料

「九十三年度國中小學資料檔」,並輔以這四縣市所彙編之《統計要覽》

中的民國九十三年國民小學概況之數據資料為參考範圍。台中市公立國民 小學有 60 所,其中二、四、六年級教師共有 1485 位;台中縣公立國民小 學有 161 所,其中二、四、六年級教師共有 2218 位;彰化縣公立國民小 學有 174 所,其中二、四、六年級教師共有 1796 位;南投縣公立國民小

學有 150 所,其中二、四、六年級教師共有 877 位,四縣市的二、四、六 年級教師共有 6376 位,如表 3-1 所示。

表 3-1 中部四縣市不同規模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教師人數分配 12班以下 13班~36班 37~48班 49班以上

規模

地區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合計

台中市 15 0.24 169 2.65 363 5.69 938 14.71 1485 台中縣 243 3.81 612 9.60 501 7.86 862 13.52 2218 彰化縣 361 5.66 715 11.21 159 2.49 561 8.80 1796 南投縣 385 6.04 320 5.02 62 0.97 110 1.73 877 總計 1004 15.75 1816 28.48 1085 17.02 2471 38.75 6376 本研究之問卷調查樣本,其抽樣過程分為預試問卷取樣與正式問卷取 樣兩個部分。

一 一 一

一、 、 、預試問卷取樣 、 預試問卷取樣 預試問卷取樣 預試問卷取樣

本研究之預試問卷於九月底編擬完成後,為瞭解試題之可行性與否,

遂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進行預試問卷之施測。研究者以中彰投四縣市公 立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共 168 位導師進行預試。學者 Bailey 認為進行 預試時,預試樣本問卷之回收至少須達 75%,方為合理(引自王文科、王智 弘,2004)。本研究之預試問卷共回收 155 份,問卷回收率為 92.3%,所得 有效問卷共 125 份,有效問卷率為 74.4%。

二 二

二 二、 、 、正式問卷取樣 、 正式問卷取樣 正式問卷取樣 正式問卷取樣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正式問卷取樣樣本以合計所得之 6376 位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教 師為調查研究母群體,但基於研究者之人力、物力、時間及經費之考量,

本研究約抽取 639 位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教師做為研究樣本。首先,

本研究以縣市別作為抽樣依據,以台中市、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各個 縣市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教師佔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教師總人數 的比例進行抽樣,決定各縣市應抽取的國民小學二、四、六年級教師人數。

其次,為符合母群體的分配結構,本研究續以學校規模作為分層依 據,同時根據現行國民小學行政組織之相關規定,將中部地區此四個縣市 公立國民小學分為小(12 班以下)、中(13~36 班)、大(37~48 班)、特大(49 班以上)等四種類型。然後依各縣市各類型之二、四、六年級教師人數所佔 比例乘以 639 選取樣本數,之後再按照學校規模抽取每校 3~15 名教師,

總計抽取 73 所國民小學為施測的樣本學校,如表 3-2 所示。

表 3-2 正式問卷抽樣學校數

抽樣縣市 學校規模 學校總數(所) 抽樣學校數(所)

12 班以下 2 1

13~36 班 13 2

37~48 班 17 3

台中市

49 班以上 28 7

12 班以下 40 6

13~36 班 69 7

37~48 班 24 4

台中縣

49 班以上 28 6

12 班以下 104 8

13~36 班 39 4

37~48 班 3 1

南投縣

49 班以上 4 1

12 班以下 61 9

13~36 班 89 8

37~48 班 8 2

彰化縣

49 班以上 16 4

總計 545 73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研究者以隨機抽樣方式,依據不同的學校規模抽取不同數目的研究樣

本,分別自樣本學校抽取中抽取二、四、六年級教師各 3~15 名。規模在 12 班以下的小型學校,每校抽取 3~6 名,即二、四、六年級教師各 1~2 位;在 13~36 班的中型學校,每校抽取 9 名,即二、四、六年級教師各 3 位;在 37~48 班的中型學校,每校抽取 12 名,即二、四、六年級教師各 4 位;在 49 班以上的特大型學校,每校抽取 15 名,即二、四、六年級教師 各 5 位,合計抽取之研究樣本人數為 639 名,如表 3-3 所示。

表 3-3 中部四縣市國小二四六年級教師正式抽樣人數及問卷回收情形分配 樣本數(人) 台中市 台中縣 南投縣 彰化縣 合計

1 2 班 以 下 3 24 39 36 102 1 3 ~ 3 6 班 18 60 33 72 183 3 7 ~ 4 8 班 36 48 6 15 105 班

級 規

模 4 9 班 以 上 93 87 12 57 249 總計正式抽樣人數 150 219 90 180 639 回 收 問 卷 數 143 215 85 172 615 有 效 問 卷 數 112 167 63 132 474 有效 問 卷 百 分 比 74.66 72.26 70 73.33 74.18

三 三 三

三、 、 、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 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正式問卷調查樣本確定之後,研究者於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分別以電話 聯絡各校的教務主任,於徵得該校負責人同意後,即依循各校規模大小寄 發問卷,並委請該校教務主任協助回收問卷。本正式問卷共寄發 639 份,

截至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底止,共回收 615 份,問卷回收率為 95%,其中所 得有效問卷共 474 份,有效問卷率為 74%,如表 3-3 所示。而有效問卷填 答者基本資料彙整如表 3-4 所示。

縣市

表 3-4 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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