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探討南投縣國中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情緒行為問題因 應策略為主,故以南投縣三年內有任教身障生班級經驗之國民中學普通班教師 為研究對象,包括導師、專任教師及兼行政之教師,但不包括校長、職員、代

國中普通班教師 背景變項

1. 性別 2. 教學年資 3. 教學領域 4. 特教背景 5. 擔任職務 6. 學校規模

7. 有無設置特教班別

身心障礙學生 情緒行為問題類型

1. 分心行為 2. 過動行為 3. 干擾行為 4. 攻擊行為

5. 不服從與違抗行為 6. 自傷行為

7. 固著行為 8. 特殊情緒困擾

國中普通班教師對身 心障礙學生情緒行為

問題因應策略

1. 專業知能 2. 班級經營 3. 行為輔導 4. 課程與教學 5. 支援系統 6. 親師合作

35

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本研究取樣範圍為南投縣公立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國 中總計有 32 所,如表 3-1 所示:

表 3-1 南投縣國民中學一覽表

學校規模 校數 學校名稱

37 班以上 6 所 埔里國中、中興國中、草屯國中、南投國中、旭光高中、南 崗國中

14~36 班 7 所 宏仁國中、延和國中、大成國中、竹山國中、營北國中、水 里國中、名間國中

13 班以下 19 所 三光國中、國姓國中、同富國中、集集國中、魚池國中、鹿 谷國中、中寮國中、爽文國中、民和國中、北山國中、鳳鳴 國中、瑞竹國中、社寮國中、北梅國中、仁愛國中、信義國 中、明潭國中、瑞峰國中、日新國中

一、預試對象

本研究預試對象以 103 學年度任教南投縣國中普通班的教師,採便利取樣 的方法抽取普通班教師為調查對象,在問卷中學校規模分為三類:37 班以上、

14~36 班、13 班以下,依三類來進行取樣,但為了避免抽取到相同規模的學 校教師,每種規模的學校各選取 1 所,共選取 3 所學校。

預試對象根據每所學校按照班級數及教師數多寡選取樣本數也不同,共選 取 57 名,於 2015 年 3 月初進行預試,預試對象如表 3-2 所示:

表 3-2 預試對象及回收統計表

學校規模 學校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問卷 無效問卷

37 班以上 南投國中 30 27 27 0

14~36 班 名間國中 20 18 18 0

13 班以下 爽文國中 12 12 12 0

總計 62 57 57 0

36

二、正式調查對象

本研究正式施測對象根據南投縣教育處 2015 年的統計,南投縣立國中共 32 所,其普通班教師國中共有 1,551 位教師,扣掉特殊教育教師 74 位及預試 學校總教師 154 位後,普通班教師共有 1,323 位,抽樣分配以 37 班以上、14

~36 班、13 班以下三種學校規模為依據進行取樣。接著,研究者於 2015 年 4 月初就所選學校請求特教承辦相關人員協助發放問卷,發放 14 間學校,總計 289 位教師作為正式施測之樣本,於 2015 年 4 月底回收共 267 份問卷,回收 率為 92.38%,扣除填答不完整及整份問卷選填同一答案之問卷得有效問卷 258 份,有效樣本率為 89.27%,正式施測之學校,如表 3-3 所示。

表 3-3 正式調查對象及回收統計表

學校規模 學校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問卷 無效問卷

37 班以上 中興國中 52 52 51 1

埔里國中 40 38 38 0

旭光高中 35 32 30 2

14~36 班 宏仁國中 30 30 30 0

竹山國中 25 22 22 0

水里國中 20 19 18 1

13 班以下 三光國中 15 15 13 2

集集國中 12 10 10 0

魚池國中 12 9 9 0

中寮國中 12 11 9 2

鳳鳴國中 10 9 8 1

仁愛國中 8 5 5 0

信義國中 8 6 6 0

瑞峰國中 10 9 9 0

總計 289 267 258 9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