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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式分為兩階段進行,茲將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分 述如下:

壹 壹 壹

壹、、、、 研究母群範圍研究母群範圍研究母群範圍研究母群範圍

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的發展過程,在理論上應由學校教育的利害關 係人共同參與制定,而學校教育的利害關係人則包含了有主管教育行政人 員、校長、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大眾。但在實際研究 過程中,因可用指標的發展及其權重的評定應具有專業性,一般社會大眾 恐難勝任。因此,本研究擬採立意取樣方式進行選取研究指標之評定者,

因此對於參與評定者的資格和條件便有所限定,其將研究範圍界定為與國 民小學學校教育有關且具備教育專業知識者,包括有:

一、學者專家:學者專家以具有博士學位,熟悉學校教育經費領域之 學者。

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人員:全國二十三縣市主管國民小學業務的縣 市教育局人員。

三、國民小學校長:全國二十三縣市公立國民小學校長。

貳 貳 貳

貳、、、、 研究樣本選取研究樣本選取研究樣本選取研究樣本選取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根據上述研究母群範圍與取樣原則的界定,本研 究所推薦專家共有三類,包含有學者專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人員、國民 小學校長,共同參與「國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與體系」可用指標 與權重調查問卷的評定。

一、評定「國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可用性」之專家

由於指標選用具有相當程度的專業性,因此「國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 需求指標可用指標調查」問卷的研究對象以學者專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人員以及國民小學校長為主,共寄發 47 份,包括有學者專家 12 名、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23 名以及國民小學校長 12 名。

第一階段回收之有效調查問卷中,參與評定之學者專家計有 10 名;參 與評定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人員計有 17 名;國民小學校長計有 9 名。因 此本研究參與「國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可用指標調查」的問卷評 定者,其總人數共計有 36 名。研究樣本類型及取樣百分比見表 3-1。

表 3-1 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可用性調查參與評定專家之背景資料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可用性調查參與評定專家之背景資料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可用性調查參與評定專家之背景資料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可用性調查參與評定專家之背景資料 背景 寄發人數 百分比(%) 有效問卷 回收率(%) 學者專家 12 25.5 10 83.3 主管教育行政機人員 23 48.9 17 73.9 國民小學校長 12 25.5 9 75.0 合計 47 100 36 76.6

二、參與「國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相對權重」問卷之專家 在確定「國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的可用性與層級架構後,

本研究第二階段的調查主要是利用層級分析程序法針對指標體系中各指 標間的相對權重進行研究。由於權重分配具有相當程度的專業性,因此本 階段研究對象以第一階段回收有效問卷之評定專家學者、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人員以及國民小學校長為主,共寄發 36 份,包括有學者專家 10 名、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17 名以及國民小學校長 9 名。

而第二階段回收之有效調查問卷,其中學者專家計有 4 名、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人員計有 11 名;國民小學校長計有 7 名,因此本研究參與「國 民小學教育經費基本需求指標相對權重」有效問卷評定者,總人數共計有 22 名,研究樣本類型及取樣百分比詳見表 3-2。

表 3-2 指標相對權重調查參與評定專家背景資料指標相對權重調查參與評定專家背景資料指標相對權重調查參與評定專家背景資料指標相對權重調查參與評定專家背景資料

背景 寄發人數 百分比(%) 有效問卷 回收率(%) 學者專家 10 27.8 4 40.0 主管教育行政機人員 17 47.2 11 64.7 國民小學校長 9 25.0 7 77.8 合計 36 100 22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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