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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民國 103 年臺灣北部(包含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日間部大學 生為母群,包含公私立之一般大學、教育大學、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的在學大學 生為研究對象。礙於研究者的人力、時間和經費的限制,正式研究樣本採分層立 意立意取樣方式,以班級為單位按各縣市人數比率抽取樣本;為求研究程序的嚴 謹性,於正式施測前先以立意取樣方式抽取臺北市大學生進行預試,以下將分別 對預試及正式施測的樣本說明之。

所有問卷之實施與回收皆由研究者親自入班執行,並以班級為單位填答,研 究者親自向研究對象說明填答流程和注意事項,以確保結果的可靠性。本研究的 對象分為預試樣本和正式樣本,說明如下。

一、 預試樣本

研究者為確認施測流程的可行性,包含指導語、時間控制、蒐集學生作答所 提問題和過程,估計正式施測所需聯絡班級數目,以及確認問卷實施和回收流程 是否有疏漏之處,在正式施測之前先進行預試,以求研究程序的嚴謹度。預試以 立意抽樣方式,選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大學,並分別抽取一至二個通 識課程班級的大學生。預試問卷皆由研究者親自入班進行預試的說明、施測與回 收問卷,以確認研究對象填答的狀況、流程,以及可能遇到的問題。

預試樣本共 191 人,以完全刪除法刪除作答不完整(有任一遺漏值)以及有 明顯反應心向之問卷後,獲得有效問卷共 154 份,有效回收率為 80.63%。在有效 樣本中,男性有 74 人,女性有 80 人;平均年齡 19.6 歲(SD = 3.6);年級分佈一 到四年級人數和百分比分別為 64(41.6%)、43(27.9%)、22(14.3%)和 25(16.2%)

人。透過預試,本研究能確定正式施測的流程以及指導與內容,以確保研究程序 嚴謹程度。

二、 正式施測樣本

本研究之研究母群為臺灣北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大學生,抽樣人 數部分,Gorsuch(1983)建議樣本數最少為題項數的 5 倍,也就是 870 份以上為 原則。正式樣本採多階段抽樣(multistage sampling)(邱皓政,2005),以分層立 意取樣方式分三階段抽樣。第一階段先以「縣、市」和「一般大學(含師範大學)、 科技大學(含技術學院)」依據比例決定各分層應抽取的樣本總數;第二階段再估 計出「學校」和「班級」分配數,最後,在參考學校人數總數、學校類別、公私 立比例之後,以立意方式選出學校和班級進行抽樣,並以修習通識課程的學生為 研究樣本。

本研究根據上述抽樣方式,共取得 983 份問卷,經刪除背景資料缺漏、量表 超過三題漏答以及有明顯反應心向之問卷後,共得到有效樣本 892 份,有效回收 率為 90.7%。在有效之正式樣本中,以縣市比例對照,基隆市、臺北市與新北市樣 本數分別為 52 人(5.8%)、543 人(60.9)、與 297 人(33.3%),與母群比例 3.3%、

60.5%和 36.2%接近;以學校類別比例來看,一般大學(含師範及教育大學)與科 技大學樣本數為 646 人(72.4%)與 246 人(27.6%),與母群比例 65.5%和 34.5%

亦相似;最後以性別比例對照,男性與女性樣本數(百分比)則為 390 人(48.7%)

與 502 人(56.3%),與母群比例 47.8%和 52.2%類似。由上述樣本資料可推論本研 究所抽取的樣本對母群體而言具有相當的代表性。樣本背景資料見表 3-2-1。

表 3-2-1 正式樣本背景資料摘要表

背景變項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縣市 基隆市 52 5.8

臺北市 543 60.9

新北市 297 33.3

學校類別 一般大學 646 72.4

科技大學 246 27.6

校別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52 5.8

國立臺灣大學 125 14.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0 12.3

世新大學 179 2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29 14.5

輔仁大學 90 10.1

淡江大學 90 10.1

致理技術學院 117 13.1

性別 男 390 43.7

女 502 56.3

年級 大一 212 23.8

大二 236 26.5

大三 254 28.5

大四以上 190 21.3

戀愛經驗 無 371 41.6

有,且現有伴侶 286 32.1

有過,但現無伴侶 235 26.3